(13)應當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保管基金資產,嚴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並承擔為客戶保密的責任。
(14)應當確保基金托管業務與基金代銷業務相分離,基金托管的係統、業務資料應當與基金代銷的係統、業務資料有效分離。
(15)應當確保托管基金資產與自營資產相分離,對不同基金獨立設賬,分戶管理,獨立核算,確保不同基金資產的相互獨立。
(16)應當嚴格按照會計製度辦理基金賬務核算,正確反映資金往來活動,並定期與基金管理人等有關當事人就基金投資證券的種類、數量等進行核對。
(17)開展谘詢顧問業務,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原則,確保客戶對象、業務內容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對提供給客戶的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並承擔為客戶保密的責任。
(18)開辦保管箱業務,應當在場地、設備和處理軟件等方麵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對用戶身份進行核驗確認。對進入保管場地和開啟保管箱,應當製定相應的操作規範,明確要求租用人不得在保管箱內存放違禁或危險物品,防止利用商業銀行場地保管非法物品。
二、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評價
中間業務內部控製評價的要點主要有:
(一)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健全性
主要是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在設計上是否完善,需要控製的環節是否都采取了相應的控製措施。換句話說,被審計單位是否全麵地製定了中間業務的各項規章製度,是否進行了全方位的控製。
(二)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遵循性
對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評價,不僅要重視製度的製定,更要重視製度的執行。因此,對遵循性的評價主要是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在實際中是否得到了認真的貫徹執行及其執行程度,有無對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並對其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等。
(三)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合理性
主要是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是否切實可行,是否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是否設置了過多或不必要的控製點;人員分工和牽製是否恰當(既不能分工過細,又能起到牽製作用)等等。概而言之,主要評價控製成本與控製效果是否成正比。
(四)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的有效性
主要評價中間業務內部控製中的關鍵控製點,以及業務處理程序和各項控製措施是否真正發揮了應有的控製作用,控製目標是否實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