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2 / 2)

第三,選人不準,用人不當

中小企業在招聘和管理上缺乏相應的製度,缺乏研究,對“人才”的理解存在偏見,或在選人時盲目追求完美,在選拔高級管理人員時,總是感到人才難尋,實際上不是企業中缺乏合適的人選,而是“一葉障目,不見森林”,經常抓住枝節小事,而將人才拒之門外。信奉“外來的和尚好念經”,寧可高薪外聘,也不願意“就地取材”。或是“輕通才重專才”,似乎專業化程度越高越好,忽略了“專才”一般全局觀念較差的弱點。或是覓到人才,隻看眼前,不管將來。高薪聘請,尊敬有加,卻閑置不用,迫使人才不得不“跳槽”。或大材小用,使用不當,“用高射炮打蚊子”,寒了人才的心。或把員工當“工具”,隻能被動地接受指示工作,隻讓他們幹活,不尊重他們的意見,無視他們的智慧和創造力,嚴重製約了員工潛能的發揮。

第四,重文憑,輕水平

當下就業壓力加大,好的工作崗位難找,中小企業招聘的“價碼”也在提高。中小企業招聘中高層管理人員有一種傾向,就是有博士不用碩士,有碩士不用學士。有文憑的人可能是人才,也可能是拿著文憑的庸才,眼高手低,全無實際工作能力;沒文憑的人未必不是人才,其中會有許多從實幹中鍛煉成長的人才。以職稱和學曆為標準判定是否是人才,有其合理的一麵,也是易於操作的一種辦法,畢竟職稱和學曆都是國家認可的一種資質。但是,職稱和學曆的評定和認定,往往摻雜著一些複雜的因素,並不能完全代表一個人真正的水平。況且,有的人今天是人才,明天可能就不是人才;在這裏不是人才,在那裏可能就是人才。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五,有錢就能留住人才

有些中小企業老板認為,給予員工豐厚的薪水,過年過節發發紅包,員工就會安心工作;對於要“跳槽”的人才,多給錢就能把人留下。毋庸諱言,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來說,員工最關心和重視的主要是待遇問題。物質激勵短期內最有效果,但是時間長了,有時會適得其反,造成員工對工資的剛性要求。人的需求是多方麵的,除了得到相應的報酬外,人還有諸如培訓的需要、同事以及上下級之間融洽的關係的需要、晉升的需要、成就感的需要,以及人生價值實現等。有一項民意測驗很有意思,企業列出五個因素,讓1000名員工選出自己最重視的一項:66%的人希望有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52%的人看中工作穩定性;41%的人重視工作成就感;37%的人看中報酬;30%的人希望有繼續學習的機會。這說明,待遇能留人,事業、感情更能留人。也就是說企業在注重物質激勵的同時,更要注意創造有利於員工成長的空間。

第六,無視勞動者合法權益

中小企業中存在著不嚴格遵守《勞動法》,甚至無視員工合法權益的現象。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一是剝奪勞動者人身自由。少數中小企業為了賺錢,大肆剝削工人的勞動,無限製地延長工時,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甚至規定“不加班的要扣工資”,有的將此作為開除解雇的借口。二是進行嚴密監工,甚至上廁都限定時間。三是勞動環境極差,勞動者安全無保障。許多中小企業沒有消防設備,甚至沒有必要的安全保障用具,工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四是輕視勞動合同。許多企業根本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了勞動合同,企業操作的隨意性也非常大,有的認為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是約束員工。中小企業這樣做,表麵上是占了便宜,降低了成本,實際上卻損害了中小企業的聲譽,在吸引人才方麵處於更加不利的局麵,企業信譽下降,直接影響到企業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