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麻瘋女邱麗玉(3 / 3)

[1]椽(chuán):椽子,放在檁子上架屋瓦的木條,也指房屋的間數。

[2]樹杪(miǎo):樹梢。

[3]詣:往,到。肆:市集貿易之處。

[4]責:求,索取。逋(bū)負:拖欠稅賦,泛指各種未償還的債務或仇恨。

[5]豚(tún)子:自稱其子的謙詞。

[6]遽(jù):急忙。

[7]秋試:科舉時代秋季舉行的考試。

[8]真贗(yàn):真假。

[9]顛末:本末,前後經過情況。

[10]溲(sóu)便:大小便。

[11]藥餌:藥物,調補之品。

[12]告病:稱有病。官吏因病乞休亦稱“告病”。

[13]南宮試:此指禮部的考試。杜甫《別唐十五誡因寄禮部賈侍郎》詩:“南宮吾故人,白馬金盤陀。”後來因稱禮部為“南宮”。

一日,生赴戚家飲,遇雨不歸。甘蕉又因病內臥。女聽雨剪燈,搔爬不已。忽聞梁際颼聲,一大黑蛇粗如兒臂,長幾七八尺,從空颯至。女始頗懼,繼思得果蛇腹,勝於自戕[1],聽之。蛇身盤屋梁垂首下,掀酒甕木蓋,墮地如擲。吸甕中酒,喋唼有聲[2],頃刻滿腹。欲上縮,則木強如枯藤,倏忽墮甕中,攪擾翻騰,力盡聲頓寂。女燃燈強起視之,斃矣。心憶蛇毒或可代鴆[3],掬飲升許,心頓清醒,祛煩襟[4]。膚轉奇癢,又掬以洗滌,癢頓止。明日,又潛飲而潛洗之[5],疾若失。膚之燥者,轉瑩如玉。發之卷者,轉垂若雲;麵目手足之皴瘃者[6],轉如花如月,如嫩筍芽矣。甘蕉驚喜告生。詢之,以蛇酒告。趨視,則遍體黑章成雲篆,頂有觸角,色殷然,蓋此山蛇王,名烏風者也。具錦裳綺裙,花鈿珠玉,妝女出見翁與諸宛若[7],莫不驚為天人。翁曰:“吾幼聞蛇王居此山千年矣。番僧求得片鱗為人醫癬疥[8],不可得。孰知天專留此為吾療賢婦疾耶?”即日備禮為合巹,珠履滿堂,吹鼓筵宴。百裏外男婦鹹奔至,一覘女之顏色,歸以為榮。再三年,女生寧馨兒[9],感甘蕉德,收為簉室[10]。生卻之不可。是年春生試禮闈,入木天[11],出為太守,專恤流亡與貧病無告者,人人稱眾母。升兩粵製軍,遣材官招邱翁至,索麗玉甚急。翁假泣曰:“小女命薄,殞謝久矣。明公尚欲尋故劍耶[12]?”生又索骸骨歸瘞。翁懼,獻千金為太翁壽。不許。旋訪司空,雲驚逸墮絕死。生笑曰:“渠真以小人目我矣。”旋命婢扶夫人出,則衣一品命婦服,容光煥發,翁幾驚伏,視之即己女麗玉也,灑淚問:“父母安否?”翁咋舌愧欲死。女亦時歸寧,出蛇酒製藥,設局濟粵之患麻瘋者,治無算。年四十餘,太翁猶清健,疏乞終養。歸修舅墓與尼庵,建邱夫人碑,紀事之崖略[13]。至今此山藥酒尚馳名雲。

[1]自戕:自殺。

[2]喋唼(diéshà):魚和水鳥吃食的聲音,此指蛇飲酒的聲音。

[3]鴆(zhèn):鴆羽浸製的毒酒。

[4]煩襟:胸懷愁悶。

[5]潛(qián):暗中。

[6]皴瘃(cūnzhú):凍瘡。

[7]宛若:指妯娌。

[8]癬疥(xuǎnjiè):皮膚病。

[9]寧馨兒:美好的孩子、子弟。

[10]簉(chòu)室:妾。

[11]木天:指高大宏壯的木結構建築物。

[12]故劍:漢宣帝少時,娶許廣漢女平君。及即位,平君為婕妤。時公卿議更立霍光女為皇後,宣帝乃下詔求“微時故劍”,大臣知帝意圖,乃議立許婕妤為皇後。後因稱原配為“故劍”。

[13]崖略:梗概,大略。

在《麻瘋女邱麗玉》這篇小說中,倘若除掉作者宣鼎的渲染,這個神奇故事的要素有三個:一是奇特的風俗——“過毒”,構成故事的敘事語境或背景。二是貞潔的女主人公,是故事得以發生的核心或關鍵。三是蛇酒對麻瘋病神奇的療效,使故事具有講述的意義。至於長途跋涉種種巧合,倒在其次。

奇特的風俗——“過毒”,就是本篇中邱麗玉對陳綺講的“此間居粵西邊境,代產美娃,悉根奇疾。女子年十五,富家即以千金誘遠方人來,過毒盡,始與人家論婚覓真配。若過期不禦則疾根頓發,膚燥發拳,永無問鼎者。遠方人若貪資誤接,三四日即項有紅斑,七八日即遍體騷癢。年餘拘攣拳曲,雖和緩亦不能生”。不過在這個故事中,“毒”並沒有“過”,隻是作為講述故事的背景,而不是中心。作者通過第一、第三要素及整個故事來突出的是第二個要素——邱麗玉善良堅貞的性格。

這個故事在刻畫人物性格的時候,主要運用了對比手法:作者首先將邱麗玉善良、富有同情心與邱家父母之自私、狡詐作對比;又將陳綺熱心收留麻瘋女、善待發妻與邱家父母將女兒逐出家門的冷酷無情作對比。在強烈的對比中,人性的善惡、美醜一目了然。

隻有在生與死、義與利的考驗麵前,才能真正洞見人性的善惡、美醜。這個故事也許能引發我們對一些社會現象進行理性的審視與思考。在我們的周圍,不乏像本篇女主人公邱麗玉那樣的病殘者,作為病殘者,他們屬於弱勢群體,但他們像我們所有的人一樣有追求幸福、自由的權利與渴望,他們理應受到社會的幫助與尊重。

(孫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