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吳中兩石像:據南朝梁·慧皎《高僧傳》的記載,建興元年(313),有惟衛、迦葉二佛的兩尊石像浮在吳郡吳縣的淞江滬瀆口,信徒接還,安置於通玄寺。劉薩荷到吳中後,在通玄寺停留三年,對二石像晝夜虔誠禮拜。
出南大道,廣百餘步。道上行者,不可稱計。道邊有高座,高數十丈,有沙門坐之。左右僧眾,列倚甚多。有人執筆,北麵而立,謂荷曰:“在襄陽時[1],何故殺鹿?”跪答曰:“他人射鹿,我加創耳[2]。又不肉[3],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樹山澗,忽然滿目。所乘黑馬,並皆能言。悉證荷殺鹿年月時日。荷懼然無對。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4]。自視四體,潰然爛碎。有風吹身,聚小岸邊,忽然不覺還複全形。執筆者複問:“汝又射雉,亦嚐殺雁。”言已又投鑊湯,如前爛法。受此報已,乃遣荷去。入一大城,有人居焉。謂荷曰:“汝受輕報,又得還生,是福力所扶。而今以後,複作罪不?”乃遣人送荷。遙見故身[5],意不欲還。送人推引,久久乃附形,而得蘇活。奉法精勤,遂即出家,字曰慧達。太元末[6],尚在京師[7]。後往許昌[8],不知所終。
[1]襄陽:今湖北襄陽。
[2]創:傷害。
[3](dàn):吃。
[4]鑊(huò):無足鼎。湯:開水。
[5]故身:指劉薩荷的屍體。
[6]太元:晉武帝司馬曜的年號(376—395)。
[7]京師:東晉的都城建康,在今江蘇南京。
[8]許昌:今河南許昌。
長期以來,人們對所謂的“釋氏輔教之書”的評價是非常低的,通常都認為這類作品宣傳佛教迷信,藝術上也乏善可陳。近年來,隨著學術研究的進步,人們開始客觀地來看待這些作品,對其價值也開始作出較為公正的評價。管中窺豹,可見一斑,下麵我們就以《劉薩荷》這篇典型的釋氏輔教小說來作一點分析。
《劉薩荷》最重要的價值,不是體現在文學方麵,而是體現在宗教信仰方麵。《劉薩荷》反映的佛教信仰,不是權力階層、知識階層所主導的上層社會的佛教信仰,而是東晉南北朝時期民間社會的佛教信仰狀況。實際上,中國佛教在接受和傳播過程中,民眾的信仰實踐活動是推動佛教發展的主要動力。它是全部宗教文化的基礎,也是民眾精神史的生動反映。在《劉薩荷》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民間佛教信仰的一斑,除了地獄信仰、觀音崇拜之外,文中觀音對劉薩荷訓導的那一大段話即可視為當時民眾奉佛的一個大綱(怎樣為死者祈福,怎樣通過發露懺悔來減輕自身的罪業,對《般若經》、《首楞嚴經》的經典崇拜,對阿育王塔像、佛缽的聖物崇拜等等)。而所有的這些,在一般的史料中是看不到的,因為一般的史料記載都是以精英階層為主角的。因此,《劉薩荷》這樣的釋氏輔教小說就顯得彌足珍貴了。
我們再來說說《劉薩荷》的文學藝術價值。《劉薩荷》寫了一個地獄巡遊故事,這是釋氏輔教小說中一個常見題材,這類故事有固定的情節模式:暫死——遊獄——受罰——還陽。這樣看來,它在藝術上似乎沒有什麼特殊可取的地方。但是,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來看,不要使用傳統的文人文學的角度,而是使用民間文學的角度,那就很有趣了。民間故事的特性就是把同樣的行為賦予不同的人物,一個母題可以被無數遍複製。佛教故事正是借鑒了民間故事的“母題構造法”,把多個母題彙聚到一個故事之中,從而組成一個複雜的故事,使這一故事具有多種功能。劉薩荷冥遊故事不僅僅是一個地獄巡遊故事,這個故事中的母題極為豐富,僅觀音訓導的內容就可以視為魏晉南北朝佛教興福事業的綱要。因此,從民間文學的角度來研究這類釋氏輔教小說的構成和傳播,才有可能發掘出這類小說的獨特的藝術價值。
(尚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