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0章 冷眼的代價(2 / 2)

我是一家星級賓館的客房服務員,在我們這兒,發現物件被房客損壞了,都應該讓房客賠償,如果損壞了服務員沒有發現,或者房客沒有賠償,事後發現的,那麼就由當班的服務員賠。就我那麼一點點的薪水,怎麼經得起這樣代價高昂的賠款,所以,平時我打掃客房都特別小心。

今天早上去客人房裏整理房間的時候,我一進門就發現地毯上有一個煙頭。趕緊走上前去撿起煙頭,雖然煙頭已經熄滅了,可是地毯卻被燙了一個黑洞!

“先生,您的煙頭把地毯燒了一個洞,按規定您必須賠償。”我轉身對那位正背對著我,在寫字台上工作的房客說。

房客忙站起身來,連聲說:“對不起”。接著,他仔細看了看那個黑洞,就用腳去蹭了蹭,黑洞變成了一小塊不太明顯的疤痕。於是他說:“我剛才把煙頭夾在煙灰缸上,可能沒夾牢才掉下去的。幸虧煙頭很快滅了,看不出燒焦的樣子,您看是不是?”

我知道他的意思,就是不想賠錢嘛,可是他不賠我就得賠啊,我裝著為難地說:“但是按規定,您還是得賠償。不然,領班發現,我要被扣工資的。”

“要賠多少錢呢?”

“100元!”

“100元好像太多了一點吧?我回去不好報銷的!”

客人皺著眉頭說,“這樣吧,你把領班叫來,我向他說清楚,就不關你的事了。”

“我們遇到問題要現場處理,不能推給領班,不然的話我還是要被罰款。”

“賠100元,你有什麼依據嗎?如果把地毯燒了一個洞,又該賠多少呢?”

“也是100元。規定不是我訂的,我也沒辦法啊!”

客人掏了錢,打掃完房間,我就走了。

沒想到,這客人也太小心眼,就為這100元錢,竟然馬上要退房了。

住得好好的,而且原先訂的是一周,這麼早就退房,經理很不解,就跑過去了解情況。這樣一來就知道是我得罪了客人。

可是,我又有什麼錯呢,我是按規定辦事啊。

然而,經理聽了我的話更生氣了:“你發現問題隻考慮自己,完全不想客人的心理,就這一點,就說明你沒有服務意識,該罰了。而且,你還對客人說規定地毯燒壞一個洞要賠100元,現在不是隻燒了一個疤嗎?你就這麼機械啊。再說了,你實在不能決定也可以找領班,領班就是處理這些事情的,不然設置領班幹嘛?”經理幾乎都要拍桌子了。

在經理的脅迫下,我隻能去給客人道歉,並乖乖地值夜班。真是沒想到,原來並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都應該按章辦事。

服務員在處理問題時,一味地強調製度,未免太機械了!雖然服務員會受到製度的種種限製,但也完全可以做得漂亮一點。在發現問題後,服務員一心隻想到自己可能被罰款,完全不考慮顧客的心情,這其實正是服務意識不強的表現。記住,在很多情況下,以理服人不如以情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