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1)

公元前貳佰叁拾年

秦王狼子野心,擄韓王安,設潁川郡,韓滅;次年,興兵攻趙,將上地,下井陘,圍邯鄲,國危。王遷庸,因嬖臣郭開之言,誅李牧,免司馬尚,以趙怱及齊將顏聚代之。同年,趙怱軍破,顏聚亡去,趙王遷降。欲割以代地,送以代王,以安餘命。

公元前貳佰貳拾玖年四月

春日生機,黃鶯翔集,舞於灌木;春光明媚,葛藤覃訏,曼於中穀。而塵風卻沒心思欣賞眼前之景,他的眼中,隻有對一去不複返的質子之路的擔憂。

一個月前

哭得梨花帶雨的凝香找到了塵風,第一次,她以公主的身份與他說話:“塵風……我,王叔他,他,他要被……被送去做質子,你,代替他,好不好?”

無痕在一旁看著這一出苦情劇,雖然她並不明白質子是做什麼的,隻是覺得以自家兄長重色輕友的性格,為了凝香姐絕對可以給她兩刀,不就是讓他做個質子嗎?輕而易舉。

可是,塵風並沒有無痕想象中那麼坦然,反而陷入了沉思之中,滿腦子都是三人在一起的歡聲笑語和趙王的昏庸無能。半晌,塵風才像是下了很大決心似的點了點頭。

事後,無痕在心裏問過塵風為什麼猶豫,而能窺人心的塵風自然知道自家妹妹的想法。第一次,他像一個真正的兄長的樣子,溺愛地摸著雨痕的頭:“趙國走到這一步完全是咎由自取,我沒必要為此賠上性命,但,我愛凝香,為了她,我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隻是,我放心不下你,你們。”那時的她還不曾體會這番話的珍貴——親人的溫情。

在這一個月中,宮人們關著門忙著教塵風各種禮儀,這小子,平時看著那麼野,學起來竟也是有模有樣的。凝香也不知道去哪裏了,隻剩無痕一個人百無聊賴地在池邊扔石子。扔了一個月,技術突飛猛進,而塵風也終於被放了出來。嘖嘖嘖,這模樣,言談舉止之間倒也透著王族的威嚴,還頗像那麼回事,甚至給無痕一種回到了初見時的錯覺。老實說,無痕一直覺得自家兄長不惹人厭的時候,還挺招人喜歡的,尤其是他那張臉,牽出去的時候,連帶自己的回頭率都會飆升。

臨行前

無痕驚奇地發現隨行人員裏並沒有自己的名字。一向習慣跟在塵風後麵做他小尾巴小打小鬧的無痕,沒辦法想象自己孤單一人會是什麼個情景;加之兄長一番情真意切的憂慮;以及無痕內心對質子身份的無限好奇;她做出了一個顛覆未來所有年華的決定——無論如何,她都要一同前去。

於是無痕一哭,不,反正哭也哭不出來,鬧也鬧不起來,幹脆跳過前麵兩步直接上吊。為了讓別人相信她雨無痕是為了感念兄長撫育之恩而不忍與其分離,還煞費苦心地搞了些雞血寫血書。雖然無痕從小以凶悍著稱,但遇見雞這種更不講道理的生物,也隻能甘拜下風,弄得灰頭土臉的。

就在她鋪絹提簽蘸血,十分瀟灑,準備書寫時,猛然間意識到自己根本不會寫什麼字。七年時間,她每日就跟著凝香塵風廝混,哪還有時間讀書習字?雖然她在繭中也算是博聞強識,通曉古今,然而這些東西對於寫字並沒有什麼幫助。在搔首弄耳半天之後,無痕終於用她會的字拚出來一封讀起來很有文化的血書:今吻兄長欲父親尋國,妹鬼不冷半兄左右,遠以身後之鬼戶兄一世平安。無痕心滿意足地讀了幾遍,卻擔心趙王拿著血書跟自己一樣搔首弄耳地搞半天,還不明所以;但又轉念一想以趙王跟自己一樣的心智,肯定沒有問題。

於是她蹦蹦跳跳地將血書扔在趙王的必經之路上,掐著時間把頭往繩子上一掛,墊腳的花瓶還沒來得及蹬掉,“啪”的一聲,榆木老門就被踹開了。塵風陰沉著臉跟在趙王身後,趙王看見無痕要上吊,趕緊命人把她抱下,握著無痕的手,淚光閃閃:“孤感其誠,特許同往,以了此願。”

“……早就聽聞趙王昏庸,其母本為娼妓,因嬖於悼襄王,才有機會奪嫡兄代王嘉之位,成為一國之君。如今,他連這麼蹩腳的故事都信。我瞬間就明白秦王為什麼想滅趙了,有這樣的君主,我都想替天行道了。”無痕一邊埋汰一邊還要裝出十分感動的樣子。

離別那天

久不見的凝香終於出現了,隻是眼睛紅腫紅腫的,人也瘦了一圈。以前在一起的時候還沒仔細觀察過,如今要分離了,才發現,七年,可以把一個人改變這麼多,曾經的清水芙蓉開成了妖豔罌粟。

物是早已人非,那顆心卻依舊。

凝香就那樣柔情地望著塵風,而塵風亦那樣柔情地望著凝香,摸摸不語,像是要把彼此深刻入腦海,一瞬抵過天荒地老,此生不換。

彼時的無痕並不懂凝望背後的深意,隻是覺得兩情相悅就應該海誓山盟,天長地久——直到遇見了那個人。(ps:血書的內容是:今聞兄長欲赴秦殉國,妹愧不能伴兄左右,願以身後之魂護兄一世平安。小夥伴們看出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