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等破了這個案子後,你就可以回去了。”
“你的意思,你們要是抓不到人,我就在你們警局呆著了?”我說。
“是這個意思。”徐副局長說,“我覺得要不了三天,就能抓到這個嫌疑犯。”
“三天?能不能快點抓。”我說。
“三天,這算是比較理想的了,他要是在平昌區藏一兩個月,那就麻煩了。”
“我還要上班呢?”我說。
“上什麼班?你以後就在我們這上班吧。”
“不會吧,焦書記也不會同意的。”我說。
“他怎麼敢不同意?你在車上睡覺的時候,項書記都來了,這下我們壓力大了,把你調過來是很正常的。”
“別,千萬別把我調來,我對當警察沒有興趣。”我說。
“怎麼?瞧不起我們警察?”
“不是,我不適合當警察。”我說。
“不調來也可以,你得好好配合我的工作。”徐副局長說,“等抓到凶手後,你就可以回紀委了,當然了,我希望你今天就能回去上班。”
“他要是藏在哪個房間裏不出來呢?”我說。
“今天我們要對重點區域上門排查。”徐副局長說。
“那就抓緊吧。”我說。
“對了,嫌疑犯給你什麼印象?你也看到他的長相了,覺得他是從事什麼職業的?比如,麵相是不是很凶?或者長相斯文?還有他的發型?”
“感覺他長相斯文,發型就是三七分那種。”我說。“像是公司的白領,隻是我一點感覺,或者他是公司的銷售人員?”
“他跑的很快嗎?”
“跑得很快。”我說。“對了,你們可以查死者的身份,殺人凶手是不是認識死者?”
“有一個女孩查到了,她在洗浴中心上班,從事se情行業。”徐副局長說,“凶手有可能嫖娼認識她的,有兩個女孩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眼睛外凸充血,屍檢也證明,這兩個女孩死於機械性窒息,根據被害者雙手指甲判斷,被害者同歹徒進行激烈打鬥過,因為指甲裏麵有人的皮屑,有兩個女屍,法醫發現,死者並不是生前被凶手奸汙,而是遇害後被jian屍。”
“真他媽的變態。”我說。“你們走訪群眾了吧?”
“走訪了,有價值的線索不多,拋屍的時間是在深夜的郊區,極少有目擊者,凶手有一定的反偵查經驗。”徐副局長說,“去年,我們抓到一個強奸殺人犯,但經過DNA比對,可惜和這個變態案無關。”
“你們沒有判斷出凶手大概的身份嗎?比如用刀切割屍體,是不是很熟練?”
“根據屍檢,凶手對人體結構不是很了解,手法也談不上熟練,使用的刀是普通水果刀,感覺凶手割了很長時間的屍體。”徐副局長說。“有兩個女孩的後背皮膚也被大塊切割下來。”
“切割女孩後背皮膚做什麼用的?”我說,“難道要製作人皮燈籠?”
“人皮燈籠?不可能吧,你電影看多了,對了,根據現場一個腳印判斷,感覺凶手體重在120斤左右,或者是在110斤到120斤之間,我們當時預測凶手身高是1米7左右,到目前為止,也隻是你一個人見到嫌疑人的樣子,不過現在行李箱裏的屍體還沒有屍檢完,要屍檢後,才能判斷是不是一個案子,但看屍體被切割的形態,應該是這個變態殺人案,還有,感覺凶手有過入獄或者被捕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