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服飾禮儀(1 / 2)

服飾,是儀表的重要部分,它包括服裝和飾物兩方麵,是人際交往中的主要視覺對象之一。在人的交往中,服飾會直接反映出一個人的修養、氣質與情操,一直被認為是傳遞人的思想、情感等非文化心理的“非語言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它體現了不同民族的文化特性和不同社會的民俗風情。

現代社會最流行的服務禮儀是服飾的TPO原則。

TPO是西方人提出的服飾穿戴原則,分別是英文中時間(Time)、地點(Place)、場合(Occasion)三個單詞的縮寫。此原則要求人們在著裝時以時間、地點、場合三項因素為準。

時間原則

時間既指每一天的早、中、晚三個時間段,也包括每年春夏秋冬的季節更替,以及人生的不同年齡階段。時間原則要求著裝時考慮時間因素,做到隨“時”更衣。

通常,早晨人們在家中或進行戶外活動,著裝應方便、隨意,可以選擇運動服、便裝、休閑服。

工作時間的著裝,應根據工作特點和性質,以方便於工作、莊重大方為原則。

晚間的宴請、舞會、音樂會之類的正式社會活動越來越多,穿著應講究一些,以晚禮服為宜。

服飾應當隨著一年四季的變化而更替變換,不宜標新立異、打破常規。

夏季以涼爽、輕柔、簡潔為著裝格調。

冬季應以保暖、輕便為著裝原則,避免臃腫不堪,也要避免要風度不要溫度,為形體美觀而著裝太單薄。春秋兩季的選擇更大更寬鬆一些。

著裝時不能忘記自己的年齡。老年人應當追求素潔,中年人應當追求穩重,青年人應當追求活潑。

地點原則

地點原則代表地方、場所、位置不同,著裝應有所區別,特定的環境應配以與之相適應、相協調的服飾,才能獲得視覺和心理上的和諧美感。

比如,穿著隻有在正式的工作環境才合適的職業裝去娛樂、購物、休閑、觀光,或者穿著牛仔服、網球裙、運動衣、休閑服進入辦公場所和社交場地,都是與環境不和諧的表現。

場合原則

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服飾要求,隻有與特定場合的氣氛相一致、相融洽的服飾,才能產生和諧的審美效果,實現人景相融的最佳效應。

在莊重場合,比如參加會議、慶典儀式、正式宴會、商務或外事談判、會見外賓等隆重莊嚴的活動,服飾應當力求莊重、典雅,凡是請柬上規定穿禮服的,盡量按規定穿戴。

在正式場合穿著應嚴格符合穿著規範。比如,男子穿西裝,一定要係領帶,西裝裏麵有背心的話,應將領帶放在背心裏麵。西服應熨得平整,褲子要熨出褲線,衣領袖口要幹淨,皮鞋要鋥亮等。女子不宜赤腳穿涼鞋,如果穿長統襪子,襪子口不要露在衣裙外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