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保係統運行審計
承保係統運行風險主要包括以下方麵:車險業務處理係統是否能實行業務全流程處理;業務處理係統對投保人告知內容要求是否完整。如財產險業務不要求提供保險標的座落地址及投保單位類別、車輛保險業務不要求投保人提供車架號、發動機號、使用年限也可以核保通過並打印保險單等;對於非定額保單是否設置係統自動核保,放棄風險管控;業務處理係統是否能滿足業務運行管理的需要,如對部分批改類型不能涵蓋;業務處理係統中退保、解除合同等退還保費公式是否設置正確;係統批改設置中是否存在關聯漏洞,如進行不涉及保額、費率、保費變動的文字批改的,卻導致保額、費率、保費變動;對保險單批改後,不能反映批改前與批改後的保單信息;非補錄業務保險責任起始日期是否可以在補錄日期之前的;車險業務是否實行明折明扣,是否允許高收高返。如先按照標準保費出單,再使用優惠係數批改退費;承保係統與財務係統是否對接;係統數據是否不能反篡改,如批單生成後可以對批改申請單及批單的內容進行直接更改;係統內大量的垃圾數據是否及時清理。
在承保係統運行審計中,我們采取了以下審計方法:檢查車險承保處理係統,看其能否完成業務全流程的操作;抽查部分險種的承保錄入界麵,了解其必須錄入的項目和可不錄入的項目;抽查部分險種的核保處理界麵,了解有無自動核保的現象;抽查部分險種的批改界麵,了解其批改類型的全麵性;對部分險種的批改處理中對短期費率的計算與條款或費率規章的計算方法及結果進行驗算;抽查部分險種的批改處理界麵。分別驗證文字批改與涉及保額、保費增減批改,檢查文字批改項下對保費、費率、保額的批改能否實現。如在車險業務處理係統中對投保人、車牌號進行批改項目下增加文字說明“因以上批改保費、保額、費率因此增加或減少XXX元”,係統能否通過;抽查部分險種的投保錄入和核保界麵,看其起保日期能否前移至投保錄入或核保通過之前;檢查車險承保係統中的優惠係數使用情況;分別從承保係統、財務係統中提取承保件數、保險金額、簽單保費收入、實收保費等數據,看其是否一致;在係統投保錄入、核保、批改、查詢等界麵對係統數據進行反篡改測試;從承保係統中提起承保件數、保險金額、保費收入等數據,看其與監管報表相應數據是否一致。
參考文獻:
[1]張金城.信息係統審計[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