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們能察覺我們內心有股動力在驅動我們,試圖推動我們有更好的表現。是這股“力量”推動我們有時決心好好表現,而不是思想、情緒或感覺。這股力量與思想或情緒不同,它是屬於靈性的,因此它是有覺知的,它就是“我要做”的意誌,也是使意誌集中的力量。許多人會感覺到這股力量在他們內心醞釀,驅使他們完成任務。所有偉大的男男女女都察覺這股超凡、強大的力量是幫助他們實踐決心的助力。
這種驅動的力量存在每個人的內心當中,但是你要到某個階段才能認清它。它是最有用的一種力量,不需要經過任何思想訓練便躍然而出,無緣無故的出現,了無痕跡。我們雖然不了解這個力量,但我們知道是它增強意誌,要求我們做出正義與和諧的行動。
我們假設有一個人,如果把他當作商品賣出去,可以賣到一萬美元。但是如果有人送這個人一輛價值五幹美元的汽車,他就會好好的照顧它。他不會把沙子放進汽化器中,或把水摻在汽油內,或在崎嶇的道路上瘋狂駕駛,或半夜把它扔在屋外任由它結冰。
你確定你照顧自己的身體、自己的健康――你的唯一財產――像你照顧別人送你的五千美元的汽車嗎?一個酗酒的人比一個在車上的油箱內加水的人更愚蠢。
你可以換另一輛車,但是你不能換另一個身體。一個熬夜的人生活一定不規則――他可能會暴飲暴食,使他的血液供應不正常。
不能像對待任何珍貴產業一樣對待自己的人是愚蠢的。
你曾經嚐試和比你懂得更多的人談話嗎?你是否聽的比說的更多呢?
十萬個五、六十歲墨守成規的人,如果其中任何一人能找到一絲火花點燃他內心即將浪費的能量,他就算是成功的人。
每個人都必須悉心研究,解決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