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編製上市公司“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設想(1 / 3)

關於編製上市公司“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設想

風險與內控

作者:李蘭雲 高莉

【摘 要】 由於上市公司內部控製評價報告缺乏對內部控製成本項目的披露,且其評價報告一般為描述性報告,可供參考的內部控製(下文“內控”即為“內部控製”)量化信息少之又少。文章引出“內部控製評價報表”這一概念,並對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基本框架進行分析設計,結果表明內部控製評價報表有利於進行內控成本與效益的均衡分析,有利於完善內控評價報告的內容,有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能增強對企業的監督作用。

【關鍵詞】 內控評價報表; 評價報告; 內控成本; 上市公司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24-0106-04

一、國內與國外的內部控製研究現狀

我國對內部控製的研究成果可以從現有的關於內控的基本規範以及一係列的配套指引說起。2008年5月,我國頒布了第一部《企業內部控製基本規範》,其施行範圍是上市公司,對還沒上市的大中型企業目前還沒強製的要求;到2010年4月,又相繼出台了《企業內部控製應用指引》(內含18項具體的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製評價指引》以及《企業內部控製審計指引》,目前其施行範圍包括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主板上市公司,同樣沒有對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提出強製要求。《企業內部控製配套指引》的發布,表明我國基本建成屬於自己的企業內部控製規範體係。但是從上麵相關的政策出台時間來看,我國對內部控製的研究時間還是比較短暫,關於內部控製的研究成果還不夠豐碩,因此亟需繼續探究內部控製有待改進的地方,從而為完善內部控製的理論體係以及實踐操作的可行性增磚添瓦。

因美國對內部控製的研究有很深的曆史背景,所以本文以美國對內控的研究為代表,簡練地說明內控的研究現狀。美國關於內控的研究獲得的階段性成果有:1992年,發布了COSO報告,也就是《內部控製整合框架》,該報告將完備的理論基礎和現實的實踐可操作性係統地銜接起來,是目前全球內部控製發展領域最具權威的報告,並被各國效仿。2002年,因安然以及安達信等醜聞倒逼美國頒布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即SOX(簡稱薩班斯法案),這項法案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強製性地披露內部控製評價報告,提高會計信息質量。2004年,美國又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出台了《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該框架所列的內控要素有8個,比COSO框架多出3個,進一步完善了內控報告的內容,更好地指導內控評價。

無論是國內的內控體係還是美國的內控框架,都認為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製活動、信息與溝通以及內部監督是內部控製的五要素,也同樣要求披露內部控製評價報告。但是與《薩班斯法案》強製性要求披露內部控製信息相比,國內關於內控信息披露的格式以及內容規範等方麵還需要深入研究。現行的規範並不要求審計師的評價報告對外公開披露,僅上報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即可。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於公眾監督,降低了審計師對內部控製評價的嚴肅性,也不利於審計師執業水平的提高,而且削弱了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同時,內部控製評價報告的內容還不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需求。目前通用的內部控製評價報告一般是描述性的報告,能夠獲取實質性的被量化的信息比較少,所以本文在此現狀下,提出一個新概念,即“內部控製評價報表”,一種被量化的報表,對內部控製評價報告內容予以補充。

二、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簡要介紹

內部控製評價報表是指實施內部控製的主體對外提供的反映主體的內部控製成本投入以及內部控製執行效果的報表,是對內部控製評價報告的補充。這種內部控製評價報表一般適用於履行內部控製評價報告義務的主體,本文指上市公司。由公司內部的審計部門負責,會計部門協助,完成每個會計年度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編製,並於每個會計年度終了的四個月內協同財務報表以及內部控製評價報告一起對外公布。內部控製評價報表主要服務於審計機構、保薦機構等中介機構以及權威監管部門和相關投資者等。其內容列示該會計年度內部控製成本投入的具體項目、重要財務指標以及主要風險點控製的評分值,同時要求各個實施內部控製的主體提供內部控製評價報表的附件,比如組織係統圖、業務層麵的采購與付款循環的流程圖、存貨與生產循環流程圖以及銷售與收款循環流程圖、工作分配圖等。通過以上闡述,不難發現內部控製評價報表對於補充內部控製評價報告,完善內部控製評價體係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