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煙鎖樊樓露未?劇康?47章法庭上明槍暗箭(2 / 2)

如果能證明顧媽媽不是因為直接受到邱瓷推喬言下樓的刺激而死亡的話,那麼,對邱瓷的誤殺訴訟就會被撤銷,而隻能針對故意傷害喬言一案進行裁決。

顧未晞的拳緊了緊,指甲深深地扣進了皮肉中,但她絲毫沒有覺得疼痛,因為,最痛的是她的心,都是她錯,是她沒有去關注自己的母親,那個時候,她哪怕僅僅用了百分之一的心思去注意母親,她都能及時做出應對。

也許,母親就能得到救治,就不會撒手人寰,她並不希望利用母親的死來治邱瓷的罪,若是可以選擇,她更想要的是母親不要死去。

吳檢察官對這突如其來的證據有些無措,隻能強調詢問證人看到顧媽媽並將其扶入房間的具體時間。

顧媽媽的死亡報告中說明了死亡時間,如果證人說出的時間與死亡報告中的有出入,那麼,證人的供詞就能被推翻。

陳姓鄰居細細回憶了一下,隻能搖頭道:“當時跟大家聊了有一會兒時間吧,周末休息日,誰會那麼注意時間呢,反正,我離開顧家之後就回了自己家,有些累,就躺下睡著了,後來是我兒子回家,我才醒來,那時,已經五點多了。”

辯護律師道:“關於時間問題,可以詢問我的第二位證人。”

顧未晞看到這位律師越來越揮灑自如的辯護狀態,想起了第一銘的說法——不敗大狀。

第二位證人姓馮,六十多歲,不僅是顧、嚴的鄰居,還是刺繡廠的退休老工人,工作期間獲得了市級勞模的榮譽。

馮姓鄰居沒有親自與顧媽媽在事發後接觸過,但她親眼看到了陳姓鄰居上樓去找顧媽媽,並看到了顧媽媽被其扶進了房間,如果當時不是她的侄女給她打電話,她可能就會跟著一起上去探望顧媽媽了,而她一直站在院子裏接聽電話,因此,也就看到了陳姓鄰居離開,也就在其離開沒兩三分鍾的時候,顧媽媽還走出了房間,站在二樓的走廊上,翹首看著院子的大門口,之後,她因為受侄女之托,出門幫其買東西去了,再之後的事情,她就不清楚了。

辯護律師拿出了馮姓鄰居手機裏通話記錄的截圖打印件以及從電信局調出來的通話記錄,時間恰好是法醫判斷顧媽媽死亡時間的上限附近。

辯護律師說道:“根據證人證言,說明死者孟惠在受到突發事件刺激後,並沒有直接死亡,而且,在事發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死者都是處於安全無事的,之後,死者死於心髒病發,但這期間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刺激到了死者,從而導致死者死亡,我們不得而知,控方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死者隻是受到了與我的委托人有關的唯一刺激,但是,控方卻強行將死者死因歸咎於是我的委托人做了不當行為,這是不符合事實的,也不符合法律程序。”

此時,顧未晞真的好想替吳檢察官在法庭上喊一句:objection,隻可惜,她不可以,吳檢察官也不可以,他們隻能繼續聽辯護律師說著他的辯詞。

“既然控方沒有實質性證據證明死者孟惠女士的死因,根據我國刑法原則,疑罪從無,故此,我請求法庭駁回控方對我的委托人涉嫌誤殺孟惠女士的訴訟。”

顧未晞看向吳檢察官,希冀他能有什麼好的辦法。

可是,吳檢察官又能有什麼好的方法呢?

疑罪從無。

有證人證明顧媽媽並沒有在事發後立即死亡,如果想要證明顧媽媽隻受到邱瓷推喬言下樓這唯一的刺激,他們就要拿出確鑿證據來,但是,他們拿不出來,那就要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指控邱瓷誤殺。

而證人都是守法公民,沒有不良記錄,馮姓鄰居還是市級勞模,所以,可信度極高。

似乎隻能如此認定了。

但是,吳檢察官是個有水平的,他以證人證言需要驗證為由,爭取了四個小時的休庭時間。不過,他並沒有把時間浪費在跟那兩位證人的交涉上,既然能上庭作偽證,那麼,就不會輕易改變口供,而想要證明她們的口供有問題,還有很多方麵要查詢。

吳檢察官立刻安排人手去查這兩人及其家屬的銀行戶口,用錢收買證人是最大的可能,如果能從這兩人的身上或是她們的親屬那裏查到近期出現來曆不明的大額收入,便可以在法庭上駁回這兩人的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