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知道禍從口出的道理(2 / 3)

折衷有方

一個問題出現了,當局者往往隻看到問題的一麵,旁觀者清,有意地提及問題的另一麵,使之對問題有全麵的認識。這也是打圓場的一個妙招。有這樣一個小故事:古時某布政使請按察使喝酒。席間,布政使因自己的兒子太多而表示憂慮。按察使隻有一個兒子,又為兒子太少而發愁。一案吏在旁邊說:“子好不須多。”布政使聽了這話,於是說:“我的兒子多,又怎麼辦呢?”那位案吏回答說:“子好不愁多。”二人皆大歡喜,大加讚賞,一起舉杯痛飲。

老祖宗告訴我們:“見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話未出口前先在腦子裏轉上幾秒,不可說的絕不說,可說可不說的也盡量別出口,總之凡事謹言慎行,這樣才能搞好人際關係。

不要逞一時“口舌之快。”

44歲之前的男人應該明白,人有好口才不是壞事,但運用不當則會壞事。因此說話要謙讓,要有分寸,因為說話樹敵是最愚蠢的行為。

生活中,“多個朋友多條道,多個敵人多堵牆”,這個道理是無所不在的。樹敵過多,不僅會使人在生活中邁不開步,即使是正常的工作,也會遇到種種不應有的麻煩。

要避免樹敵,你首先要養成這麼一個習慣,那就是絕不要去指責別人。指責是對人自尊心的一種傷害,它隻能促使對方起來維護他的榮譽,為自己辯解,即使當時不能,他也會記下你的一箭之仇,日後尋機報複。

對於他人明顯的謬誤,你最好不要直接糾正,否則好像是故意要顯得你高明,因而又傷了別人的自尊心。在生活中一定要記住,凡非原則之爭,要多給對方以取勝的機會,這樣不僅可以避免樹敵,而且也許可使對方的某種“報複”得到滿足,可以“以愛消恨”。

假如由於你的過失而傷害了別人,你得及時向人道歉,這樣的舉動可以化敵為友,徹底消除對方的敵意。說不定你們會相處得更好。“不打不相識”這一民諺富含了這一哲理,既然得罪了別人,當時你自己一定得到某種“發泄”,與其等待別人“回泄”——不知何時飛出一支暗箭,遠不如主動上前致意,以便盡釋前嫌。

為了避免樹敵,還有一點需要注意,這就是與人爭吵時不要非占上風不可。實際上,爭吵中沒有勝利者。即便是口頭勝利,但與此同時,你又樹立了一個對你心懷怨恨的敵人。爭吵總有一定原因,總為一定的目的。如果你想使問題得到解決,就絕不要采取爭吵的方式。

爭吵除會使人結怨樹敵,在公眾麵前破壞自己溫文爾雅的形象外,沒有絲毫的作用。如果隻是日常生活中觀點不同而引致的爭論,就更應避免爭個高低。如果你一麵公開提出自己的主張,一麵又對所有不同的意見進行抨擊,那可是太不明智了,幾乎等於把自己孤立起來。因為辯論而傷害別人的自尊心,結怨於人,既不利己,還有礙於人而使自己樹敵,實在是不足取。

那麼,如果遇到非爭論不可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1)認真聽聽對方的意見

首先,你不妨使對方先說出他的想法,以便仔細地聽取它。否則,他總會感覺到受到了傷害,態度也就變得越強硬了。而且,人有一種欲望,那就是盡量地把心中的疑惑傾吐出來。當這種欲望未得到滿足時,是無法去傾聽別人的意見的。因此,當你要對方接受自己的意見時,不妨先聽聽對方的話。如果可能的話,叫對方重複一下他的意見,並問他是否還有什麼話想說。

(2)不要急於回答質問

當受到質問時,有不少人會即刻答複,速度之快,可以用“間不容發”來形容。事實上,這並非好的方法。這時,你不妨先看看對方的臉,隔一會兒之後才答複。如此一來,將能夠給對方一種滿足感,他認為自己所說的話,值得你思考一番。這樣當然就有利於你。不過,隻要稍停頓一下就行了。如果你停頓得太久的話,對方會認為你不肯明確答複,或想避重就輕,甚至認為你無意回答他的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