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此機會,鍾楷可以先喘口氣,多花點時間,把他向海外拓展銷路的構想仔細說給大家聽,彼此磋商,探討計劃的可行性,努力說服大家接受這一計劃。同時也可以多跟周亞夫溝通,贏得對方的信任與支持,以便適時調整新的銷售策略和公司政策,我想這位可畏而不討嫌的老臣還是能夠與他很好合作的。
或者,也可以,集中精力向周亞夫“推銷”那份新工作——全權代表公司與環保及消協打交道,而且這個專任全權代表的職級也不妨可以提高一點,比如副總經理之類,也未償不可。對周亞夫這種吃軟不吃硬的屬下,時間和溝通才是良藥,隻要打消隔閡,建立相互間的信任,啥事都好辦。
總之,鍾楷應該好好施展一下他的“推銷功夫”,設法留住周亞夫這個人才,不要輕易放手讓他投效競爭對手。否則的話,大家就會認為鍾楷是個喜新厭舊、卸磨殺驢的主兒,不僅老臣們不願跟他,新人們也會心存疑慮不願為他全力效勞。
生而好辯,為議論而議論
齊老板簡直太能言善辯了,說起話來頭頭是道(不管正道還是歪道)。很多人認為他的口才便給,議論風生,讓人覺得道理好像真的永遠掌握在他一人手中。簡直到了可以把死人說活,把黑說白的地步。甚至有人說他,可以在孔子麵前賣孝經,勸愛斯基摩人買冰箱。
他在說話的時候,很善於抓住要點,用最生動、簡潔的語言表達清楚他的意思,大有“扣人心弦”“三月不知肉味”之勢。大凡初次與他交往、談判的人,禁不住會為他的口舌所折服,忍不住想要“他說得有理,照他的意思去辦”。
對此,齊老板不僅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深以為自豪。
但是,他的屬下和朋友(隻要相處半年以上)卻為此感到非常的頭痛。為什麼呢?
因為齊老板太熱衷於“說”、太熱衷於爭辯,從來聽不進去任何人的意見,就算真理和事實明白無誤地掌握在屬下手中,他也能辯得你張口結舌。
每逢出台什麼新政策、新措施和新方案,他都少不了要先深刻議論一番。本來嘛,如果是為了引發建設性的意見而議論——就像俗話說的“拋磚引玉”,那麼議論還是有必要的,值得提倡的。可是,偏偏是自說自話、漏洞百出,別人又無法辯得過他,而他也往往陷入“為議論而議論”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豈不是有強辭奪理之嫌?
更討厭的是,不管對方是誰,所論之事是大是小、是輕是重、是緩是急,他經常抓住對方話縫當中大可忽略的小細節、根本不值一提的語病、小錯失,把話題轉移到不相幹的領域,而且堅信即使是一件小事,也可以透過議論引發建設性的意見,因此而使問題複雜化:
“這件事情(或問題),應該換個角度來看,比如——”然後把話題引申到根本不相關的地方,然後從中國到西方,從地球到月球,從宇宙到原子結構,從結構到陰陽魚圖,從道家再到茶道到器皿到酒到令狐衝到金庸,再到小說家到哲學家……吐沫橫飛兩三個小時,繞了一個大圈子之後,兩個舉動:
①是看看手表,宣布下班,或起身去赴約會;
②“所以——”來個總結,這個總結不僅跟他的高談闊論不相幹,跟一開始時的話題也不相幹,但它卻能證明他所說的一切的一切非常在理。
如果,在些期間,屬下想要打個岔,或者回到原來的話題,或者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想法,齊老板總是會立刻揮手打斷屬下的話頭,繼續他滔滔不絕的“話”勢。
因此,每次與他交談,不論是誰開始一個話題,總是要由著他的“話興”,以他唱獨腳戲為始,以他唱角戲為終。
久而久之,做屬下的,不僅對他的話“懶得一聽”,就連見到他這個人,也會趕緊像條黃花魚似的——趁早溜邊兒。
在齊老板的公司裏,已經到了人人“聞會色變”的程度,關鍵倒不是怕談正題,而是怕老板在正題之外扯“山上有座廟廟裏有個老和尚”之類的閑篇。隻要開會,非扯到天光大亮,人仰馬翻不可(第二天他可以晚起,屬下卻得正點上班)。據說,他有一個自鳴得意的“三光政策”——喝酒、開會到天光,說話說到人走光。
但是他卻忘了一個大大的真理(在他眼裏可能不是):
真正有說服力的人,是善於傾聽的人。
說服力來自信任,而信任來自傾聽:別人說話時,你要善於認真傾聽,別人才會覺得你可以信賴,唯其認為你可以信賴,你所說的話,別人才能加以接受。
美國開國三元勳之一的富蘭克林在檢討自己一生的錯點時,針對自己“生性好辯”的缺點,述說了自己努力矯正的經過:
“我從小就十分愛好爭辯,也盡管爭辯時常有助於鍛煉自己的思辯能力和整理頭腦中的知識,但是後來我發現,這種爭辯的癖好,很容易發展成為一種很壞的習慣。為了爭辯,人們必須提出反對的意見,這種抗辯不但使人們的交談變得別扭和遭到破壞,常常使人在他人麵前變得十分討厭,甚至使本來有可能發生融洽友情的場合產生敵意。我認為除了律師之外,明達的人很少會染上這種習氣。蘇格拉底的著作不僅讓我開始學會如何辯論,而且讓我學會了如何心平氣和地提出不同意見,並謙恭地傾聽別人的言論,和藹地闡述問題。我認識到能言善辯的目的是相互闡明自己的觀點,或者與別人取得一致的意見。後來隨著年事漸長,我意識到,為達這一目的,認真傾聽別人講話,使善意的人們不反對你,這才是最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