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經濟危機來了,經濟問題一下子成了大家的關注重點,劉明也開始關心公司會不會調整自己的工資啊,工資每個月還能按時發放嗎……關於薪酬,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會產生哪些爭議呢?如果產生爭議,員工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專家提示
TIP1薪酬問題的核心
薪酬問題是員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核心問題,也是傳統意義上勞資糾紛的焦點。一方麵是員工希望保證並不斷提高勞動報酬水平;另一方麵是用人單位希望最大限度地控製人工成本。現實中,薪酬問題主要集中在工資標準問題、工資支付問題、試用期工資問題和加班工資問題上。
TIP2工資標準問題
工資標準問題主要體現在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以書麵形式與員工約定工資標準,致使在工資支付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與變動性。同時,也會影響到員工的加班工資、“五險一金”基數、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的數額計算。針對此種情況,員工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將工資標準明確在勞動合同中。若工資標準發生變化,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麵變更。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建議員工不要與這樣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及時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TIP3工資支付問題
★工資支付問題主要體現在用人單位采用多種形式支付員工勞動報酬,如“兩本賬”或“多本賬”的支付方式。其常見的操作有:
(1)工資總額分為A和B兩部分,A部分從公司轉入員工銀行賬戶;B部分以現金形式發放。這樣,隻有A部分體現為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分為A和B兩部分,A和B兩部分分別從兩家公司轉入員工銀行賬戶,隻有一部分體現為工資標準,另一部分為其他收入;
(3)工資總額分為A和B兩部分,工資全部現金支付。
采用“兩本賬”或“多本賬”支付工資時,常會伴隨有財務問題與稅務問題,員工可留意從此處獲取憑證,必要時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申請勞動監察。
★工資支付中的拖欠與克扣問題將會直接造成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員工可據此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可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以及申請勞動仲裁。
TIP4試用期工資問題
試用期工資問題主要集中在有些單位的試用期工資標準過低,甚至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對試用期工資標準有明確的規定,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員工可通過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解決問題。
TIP5加班工資問題
加班工資問題集中在兩個方麵,一個是對加班行為的真實性確認問題,這個問題屬於工時管理與勞動定額管理問題;另一個是加班工資的計算與支付問題,其根本還是工資標準問題。麵對加班費問題,員工應與用人單位明確下列事項:
★員工實行什麼樣的工時製度。
★勞動定額或任務標準是否合理,是否是員工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可以完成的。
★是否有審批的加班記錄。★工資標準是多少。
TIP6薪酬爭議如何舉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員工在與單位因工資問題發生勞動爭議時,有關工資爭議的證據是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因此舉證責任主要在用人單位。但是,員工也應意識到單位所提交的有關工資標準的證據,可能是被“處理”之後的,這樣反而對員工不利。因此,為避免爭議的發生,員工應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進行工資標準的確定與工資管理,方可從根本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