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突出品牌的字體形象
品牌的字體形象由於其可讀性和不重複性或為突出品牌個性的主要表現之一,如可口可樂的標識字體,m&ms巧克力的標識字體,在包裝中都構成了形象表現力的最主要部分。
(二)產品定位
產品定位,就是要向消費者明確的表達“賣什麼”,要反映出是什麼產品,是新型產品還是傳統產品,有什麼特色等。
1.產品品種定位
要讓消費者得到十分明確的而不是模棱兩可的信息,有的產品之間區別很小,設計時更應精心構思,務必使其與其它產品區分開來。比如化妝品,究竟是護膚霜還是營養霜?是口紅還是眼影膏?是何種香型的香水?再如奶粉,有全脂、半脫脂、全脫脂、母乳化、氨基酸、多維、速溶等品種。設計中就需要強調該產品是屬於哪一種的,以有助於表明各自產品的特性。
2.產品特色定位
設計者要在產品的原材料、生產工藝、使用功能、造型、色彩等方麵發現特色,在包裝設計中強調這些特色,以區別於其它同類產品。例如某品牌的《跳棋彩色鉛筆》包裝,同類的彩色鉛筆包裝很多,而該包裝的設計者卻巧妙地將包裝設計成跳棋棋盤,彩色鉛筆既是文具,又是下跳棋的棋子,既可實用,又可作玩具,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自己的鮮明特色,構思創意獨特,別具一格。
3.產品使用時間定位
有些產品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時間性,因此,就應設法在包裝上體現出產品使用時間性的概念。例如化妝品中有的用於晨妝、有的則在夜間就寢前使用,有的是在曬日光浴時使用,起防護皮膚之作用。
4.產品檔次定位
商品包裝應當表裏如一,設計要依據產品檔次及價格。檔次定位恰當,可以確切地說明產品的身價。不能把低檔次產品的包裝設計得很華貴,使得生產成本及銷售價格提高,增加了消費者不必要的負擔,使人不敢問津;也不能把高檔產品的包裝設計成低檔產品的包裝,與產品的身價不相符。但是,低檔產品的包裝決不可粗製濫造,高檔產品的包裝也不可過分奢侈。
(三)消費者定位
消費者定位,就是要明確該產品是為誰生產的,銷售給誰的,消費者屬於什麼階層、群體,是針對國內市場,還是國外市場等。產品的銷售對象是現代包裝設計者不可忽視的一點,應當讓消費者感受到這件商品正是為他的需要而生產的。
1.社會階層定位
消費者定位應考慮主要消費對象的性別、年齡段,以及文化修養、社會地位、經濟條件、家庭結構、民族、生活習慣、政治與宗教信仰、心理需求等的差異。
2.心理因素定位
成功的商品包裝設計之所以能打動人心,很重要的一個方麵就是利用心理影響。比如有些商品確定以兒童為銷售對象,但兒童用品一般是由其父母或長輩購買,因此兒童用品不僅要對兒童有吸引力,還要考慮父母為其孩子選擇商品時的心理因素。
另外,包裝上的一些文字內容對消費者也能產生相當的心理效應,如在我國奶粉市場上,進口奶粉的包裝上文字內容十分豐富,除了營養成分含量表、生產日期、廠址等信息外,還包括重要事項、注意事項、喂哺表、奶具消毒及衝調方法、營養學資料等——隻要是關於奶粉喂哺嬰兒的各種資料,在進口奶粉的包裝上都有,並且還十分精確地告訴消費者多少奶粉應配多少量的開水。也許有些人認為這是多此一舉,但對於年輕的母親們來說卻認為是絕對有用的。
五、包裝的視覺識別設計要點
在對上述問題充分研討之後,包裝設計要考慮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如何體現和樹立企業整體形象。應將視覺識別的基本要素應用於包裝之中,包裝材料、色彩、文字和圖案等因素應與企業的名稱、標誌、品牌、標識字、標準色、專用印刷字體等基本要素相統一。而且,其整體視覺效果應與企業的整體形象相一致。
(一)企業名稱為主導
包裝上應將企業名稱與地址等文字置於統一的固定位置,用統一的背景或統一的編排予以襯托,使企業名稱處於主導地位,從而取得良好的視覺效果。
(二)企業標識字為中心
對於企業標識字而言,應當成為包裝的中心,因為包裝上一般有大量的文字說明,且消費者往往通過標識字和文字說明來辨認產品。
(三)突出標準色
企業的標準色應該成為包裝的主色調,至少應成為包裝上較為突出的顏色。
(四)標誌要醒目
企業的標誌或產品品牌、商標應置於包裝的醒目位置,並將口號加入其中的適當位置,隻要有利於提高包裝的整體視覺效果,還可以添加其它一些輔助因素。
(五)係列包裝的變化與同一
對於同企業的不同產品、企業還可以使用係列包裝,僅在包裝款式、結構、文字說明等方麵做一些變化,而在企業標誌、標識字、標準色、企業名稱、商標等方麵保持同一風格,以實現係列產品的擴散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