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完善公立高校內部治理機製的思考(3 / 3)

(二)引入“教授治學”內部治理模式

以行政機構為主導的管理模式是我國高校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並延續至今的高校管理體製,這種管理模式在高校的發展過程中已體現出較多不足,無法體現高校的根本屬性,也不利於現代高校製度的實現。引入“教授治學”治理模式,建立以學術權力為主導的權力運行機製,突出學術權力的作用,從根本上體現了現代高校的管理理念,對建立現代高校製度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建立以學術權力為主導的權力運行機製,首先,要在學院層麵建立教授委員會,切實落實“教授治院”,學院一級為管理執行的主體,以擴大基層學術人員參與學術事務管理和決策的學術權力,有效地保障“教授治學”的權力落到實處。其次,要通過相關法律的製定和完善來保障學術權力,規範相關製度;充分利用法律的強製性既可以保障“教授治學”的實施力度,同時對我國高校改革進行有效的約束與限製。

(三)完善校長聘選機製

實行職業校長聘選製度,建立長效的激勵和約束機製,首先要逐步建立科學的高校校長職業標準。校長必須具備多方麵的特質。什麼樣的人適合這個位子,在選拔校長時有個什麼樣的定位標準,這都應該有清晰的概念。其次,逐步建立規範化的高校校長聘選程序。高校校長的選拔不能由政府一手操辦,應該由高校中的利益相關者組成聘選委員會,嚴格按照標準,公開向社會征選,聘任後,再報教育部備案。最後,完善校長績效評價體係。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評價體係來評估校長任期內的業績情況,根據業績情況采取一定的獎懲措施,完善激勵約束機製。

(四)不斷完善大學章程

不斷發展和完善大學內部各利益相關者互相博弈下的大學章程,建立健全權力製衡的規章製度和行為準則,形成一套可操作、完善、有效的製度保障機製是完善內部治理機製的前提條件。大學章程是高校得以設立以及保障其正常運轉的支點。從我國高校大學章程現狀來看,加強大學章程建設應從三個方麵著手:一是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大學章程建設的指導力度;二是高校領導要高度重視章程製定嚴謹縝密性,並切實具有可操作性;三是保障章程內容合法性,且能從本校實際情況出發,體現校園特色。

(五)加強董事會製度建設

從發達國家的董事會製度建設情況來看,完善的法律製度是推行董事會製度建設的基本前提。但從目前來看,有關推進董事會製度建設的法律法規並不配套,使得董事會的工作流於形式,盲目性較大。我國不僅缺乏有關公立高校董事會製度定位的有關法律和法規,也缺少加強董事會製度建設的相關法律環境。因此,為保障我國公立高校董事會製度建設健康順利地進行,完善相關法規體係勢在必行。其次,鑒於我國公立高校所具有的特色,如何重新界定董事會、黨委和校長之間的職責是使董事會在高校內部治理機製中充分發揮作用的關鍵。最後,建立健全相關工作細則來避免董事會的隨意性。

在現代大學製度下,必須致力於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內部治理機製,這是當下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方向和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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