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節 不喜者勿入—吃人肉(2 / 2)

吃人者終被人吃。後來遭遇兵變,諸葛昂和高瓚一被盜賊抓去,盜賊向他們索要金銀財寶,他們拿不出來,盜賊就把他們綁在木樁上,一塊塊地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作為下酒菜。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仆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們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煮爛,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

薛震還要煮食自己的妻子,機靈的妻子逃走並報告了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上述種種事例,都還隻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髒器官,那簡直和畜牲沒有什麼區別了。

曆史上確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

號稱太平盛世的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有個善於拍馬屁、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痛恨叛賊的立場,討取皇帝的歡心。

好在唐太宗李世民討厭這種殘暴行為,責備他說:“對叛賊該處以什麼樣的刑罰,法律有明文規定,你何必要這樣做呢?如果生吃反賊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現,那麼劉蘭的心肝應該讓給太子諸王吃,哪能輪到你呢?”丘行恭拍馬屁拍到蹄子上了,討了一場沒趣。

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讚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奴婢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北宋大將王彥升得勝後把抓到的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裏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麵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彥升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

還有喝人腦的,這種殘暴行徑在20世紀都時有所聞,因太血腥,在此不細提也罷。

如果說為滿足暴虐欲望而吃人,主要的是表現了人性中獸性的凶殘,那麼,妄圖以吃人肉治病的行為則是除凶殘之外更表現出動物式的愚昧。現代科學證明,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動物相比,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

古代的方士、巫師、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於顯示其法術的神秘,製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氣氛,讓人因害怕而信從。

此外,還有以咬人肉來發泄仇恨。在錢彩的《說嶽全傳》寫張俊跟隨秦檜謀害嶽飛,後來高宗死後,孝宗即位,將秦檜夫婦開棺戮屍,把張俊判為死罪。

斬首時,臨安百姓尋張俊報仇,嶽夫人把張俊賞給他們,眾人把張俊綁在一棵柳樹上,有仇的人上前罵一聲、打一下、咬一口,一會兒便咬得血肉模糊。還出現一個笑話:一個無賴竟然把張俊的生殖器咬掉了。

以上羅列的隻是其中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古代殘忍行為的一個方麵。除了史籍記載之外,小說、戲曲等文學作品也常常寫到這樣的情節。如《西遊記》寫唐僧師徒路過比丘國,那國王被妖精迷惑,得了不治之症,妖精讓他用一千一百一十一個小兒的心肝煎湯服藥,服後可以長生不老。國王聽信他的話,就如數抓到民間小兒,關在籠子,以至於人們把比丘國的京城叫做“小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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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夠了,適可而止吧。”冉妮亞親切地把一杯熱氣騰騰的中國龍井茶端到他麵前。

薇拉評價:“不信教的東方人真野蠻。我的元首,你怎麼對中國曆史這麼熟悉?”

李德白了她一眼,正色道:“我看了好多書。不過,我不同意你的評價。事實上,任何種族都犯下了這些反人類的暴行。”

李德感慨: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人類曆史是吃人的曆史。現代人類早已擯棄了蠻荒時代吃人肉的習慣,可這種可怕的行為並沒有就此絕跡。他舉例說,海地人當街燒死人並刀割焦屍肉塊當場吃掉。還有中非的一個總統品嚐人肉,竟稱太鹹。他曾經殘忍地將自己的一位妻子殺害並分屍。還有一次,當他發現自己的情人有男朋友之後,居然將其當場殘殺,然後把他的屍體煮熟後生生吃了。

元首接下來對薇拉說的話,讓她驚訝得把杯子掉到地上。他花了十分鍾時間,詳細講述了聖彼得堡發生的人相食慘劇,並把責任全部推給了蘇聯:“我不止一次地們投降,但斯大林寧願將全城人都餓死都不放市民出來,咎由自取。”

大家聽得毛骨悚然。哈羅德愣怔地望著元首,李德淺笑了一下:“怎麼說著說著扯到這方麵來了?你繼續。”

“什麼?”哈羅德還沒從夢魘中回過神來。

“繼續你的故事啊?”李德喝了一口茶水,一股清香沁人心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