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霸州地方,有個女子李哥,她的母親是個妓女。李哥十二三歲的時候,母親教她學習歌唱,學習跳舞。李哥不肯學,就流著眼淚對母親說:“凡是一個女子,大抵都是有匹配的,為什麼我卻孤獨地過著這種不顧廉恥的日子呢?”母親就對她說:“這是我們的一種職業,有什麼辦法呢?”於是李哥就和母親約定臉不搽水粉胭脂,嘴裏不吃葷菜,她所唱的曲子,都是一種勸人修行的仙曲和道情。有一次,有個孟津縣的縣官,把很多的金銀送給她母親,晚上到她們家裏,要李哥陪他過夜,李哥就拿了一把刀藏在懷裏,罵他:“你是一個地方官,你的職責是治理百姓的,但是你現在的品行連豬狗都不及,你若再不趕快走,我先殺了你,然後自殺。”縣官慌得不得了就走了。有個知州官曉得她的賢德,就聘了她去,做了第二媳婦。後來李哥和她的丈夫抗拒強盜,被強盜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