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海市內河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瓶頸及對策(2 / 3)

3 上海內河碼頭危險品吞吐量預測

3.1 預測方法的確定

開展內河危險品需求預測分析是內河危險品規劃與管理的基礎,也是難點。考慮到較多學者在以往的理論和實證研究中曾經對預測方法進行廣泛的對比研究,並得到彈性係數法的預測誤差最小、在對需求總量的預測上具有明顯優勢的結論,本文選擇采用危險品年增長率與GDP年增長率之比的彈性係數法,以未來GDP年增長率為自變量,計算未來各區縣的內河碼頭危險品吞吐量。

3.2 彈性預測

考慮到數據的時效性,以調查表的形式采集了2011年和2012年各區縣內河危險品專用碼頭的吞吐量數據,並計算出各區縣GDP年增長率和危險品吞吐量年增長率。

在此基礎上,以《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所提出的GDP年均增長率8%作為計算依據,運用彈性係數法預測模型,得到2015年和2020年上海各區縣內河碼頭危險品吞吐量。

由此可見,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2015年上海市內河碼頭危險品吞吐量將達到490萬t,2020年將達到萬t,上海市內河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的任務將十分繁重。

4 內河危險品運輸行業安全監管瓶頸問題

在內河危險品運輸、作業過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發生危險品重特大事故,不僅會對碼頭設施和船舶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還可能對上海市及內河沿岸地區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損害。因此,隨著上海市內河碼頭危險品吞吐量的進一步增大,內河危險貨物運輸行業的安全監管形勢十分嚴峻,目前主要存在以下瓶頸問題:

(1)進入本市的內河散裝危險貨物運輸船舶不符合規範,存在安全隱患。監管方麵雖有相關法規支撐但難以實施,需要在較大區域內共同推進。

(2) GPS監控平台工作狀況尚不穩定,對內河危險貨物運輸的監管存在漏洞和不足,尤其是江蘇和浙江平台信號接入時斷時續,且由於是船舶或運營商引起的問題難以及時解決。內河船舶AIS設備使用推進工作因內河電子航道示意圖缺失、基站較少,目前隻能在主幹航道中進行試點,全麵覆蓋困難較大。

(3)缺少應對危險品泄漏等事故的專業應急隊伍。由於散裝液體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繁多、特性複雜,每個貨種均有不同的危害性,且應急處置方法不同,而針對性的裝備投入和專職監管人員數量不足,處置能力薄弱,因此很難做到全麵的事前準備,發生泄漏後對汙染水域的應急處置一直是個難點。

(4)海事與環保部門的信息共享機製尚不完善。海事部門是船舶汙染水域的管理部門,環保部門是水域環境的主管部門,在管理工作上各有所長,但目前兩個部門的信息溝通機製尚不完善。同時,港航管理機構內部海事、港政、運政等部門對內河船舶載運危險貨物運輸的監管,由於各自依據的法律法規存在交叉,可能出現政出多門、程序繁雜、行政執法效率不高等情況。

(5)對內河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無法律法規依據。目前事故清汙和汙染損害賠償無資金保障,盡管《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已規定船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取得船舶汙染損害責任保險文書或者財務保證書,但相應的“國家規定”至今尚未出台,對於內河危險品運輸船舶實施強製性的船舶汙染損害責任保險也無明確規定。

5 對策

在進一步明晰優化內河危險品行業總體布局的基礎上,行業監管必須與產業結構、產業布局的調整有機結合,提高內河危險品運輸管理各環節的受控程度,建立內河危險品運輸管理平台;必須與政府職能轉變有機結合,在加快構建權責明晰、運轉協調的安全生產監管體係的同時,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相關公共服務;必須與市場機製的進一步完善有機結合,既要強調企業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的監管責任,又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