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1章 買賣招標(四)(2 / 2)

再往下看,朱福卻隻有佩服的份了。張振嶽他們並不是見簡單的巧取豪奪,人家也是有商業本質的東西在其中的。

首先是貨物的采集和貨物的購買,按照關外和關內是分兩個許可證的。具體來說,要麼你隻能做把關內的貨賣到覺華島或者是從覺華島收關外貨然後賣進關內的生意,要麼你就隻能做關外收貨賣到覺華島或者把覺華島上的關內貨賣到關外去的生意。而在稽稅司隔壁會建造一個三層樓恒記牙行,所有的買賣都必須在這個牙行完成。一句話就是把商業風險一分為二,按照張振嶽的設想,明軍將在沿邊設立集市,專門供商人收貨和賣貨。這樣跑關外的商人就無需再冒奇險深入關外蒙金之地收貨,被搶劫的概率高不說,還要防著被敲詐和扣帽子的風險,前屯、大淩河等哨所外圍會設立集市帳篷,每次下半月開市十五日,每月開市一次。貨主一方交易無需交稅,而采購一方所有的稅都統一按照貨值的百分之二十交在覺華島稽稅司了。這些哨所根本不參與集市的管理,自然也就不需要上奏朝廷特許開市一說了。當然沒有遼東軍張振嶽也吃不了獨食,所以稽稅司的收入張振嶽絕不截留,而是以三個月為期,統一以津貼的形式按人頭發放到遼東各軍,保證人人有份就是了,也算是改善改善大家的生活。這也是寧遠、錦州各地二十一位參將私自約定的結果,袁崇煥並不知情。後來見到了銀子補充軍費,也就給予了追認。

而拿關內經營權的商戶也不會因此損失多少利潤,首先他們沒了收貨困難的風險,所有的交易都在每月的上旬十五日進行,恒記按照交易金額的百分之十收取提成。商人們也省了旅途勞頓的風險和辛苦,在覺華島收了貨,然後就立刻起運往關內高價售出。這個價格自然是要比往常高些,但是大明是典型的民富國窮,購買奢侈品的欲望不是價格可以擋住的。同時這一部分商人給稽稅司的錢和關外不同,他們不用交稅。他們要交一個“助餉”,這個“助餉”實際上就是強製購買關內經營權的費用。按照每個經營權每年繳納二千兩的原則,覺華島每年最多發放五百戶,僅此一項,一年收入就在一百萬兩,扣除上交遼東巡撫衙門的六十萬兩,其餘的四十萬兩按如下規矩平分,寧遠滿桂、祖大壽一人五萬,錦州趙率教五萬、山海關總兵三萬。其餘各屯按照級別,十位參將每人五千,三十位相關的遊擊、千總每人三千共分十五萬兩。還餘七萬兩,則是從遼東巡撫衙門往下,各級文官按照每人每年最少三百兩的原則給紅包去。

張振嶽這也算是利益均沾了,那他自己靠什麼賺錢呢?

很簡單,恒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