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托塔天王該反思些什麼(1 / 2)

托塔天王該反思些什麼

文 | 趙炎

地湧夫人(白鼠精)在陷空山無底洞落草為妖,裝民女、扮可憐,跟隨唐僧到了鎮海禪林寺,吃了不少和尚,還抓走唐僧。孫悟空等人幾經周折也未能將師父救出,後發現白鼠精所供奉的李天王和哪吒牌位,於是悟空“徑上天堂玉帝前告個禦狀,教天王爺兒們,還我師父”。(《西遊記》第八十三回)

孫悟空告禦狀的這個橋段,讀起來還是蠻有趣的。

過去讀,亮點是猴子的“得理不饒人”和地湧夫人一口一個“妙人兒哥哥”的風情萬種;如今讀,亮點呼叫轉移了,李天王的行事風格、說話方式,整個兒讓人頻頻低頭——不是我謙虛,是想找磚頭。做人不是這麼做的,至於做官嘛,他的官派、作風,在修辭學裏簡直該叫“扯”。

群眾上訪關乎己,要反思

且看悟空的狀子:“告狀人孫悟空,年甲在牒,係東土唐朝西天取經僧唐三藏徒弟。告為假妖攝陷人口事。今有托塔天王李靖同哪吒太子,閨門不謹,走出親女,在下方陷空山無底洞變化妖邪,迷害人命無數。今將吾師攝陷曲邃之所,渺無尋處。若不狀告,切思伊父子不仁,故縱女氏成精害眾。伏乞憐準,行拘至案,收邪救師,明正其罪,深為恩便。有此上告。”

這則狀子的嚴重性在於:第一,出了人命官司;第二,破壞了取經大業;第三,涉及到李天王父子。

玉帝非常重視,然而,李天王的表現實在太富有反麵參考價值了,矢口否認不說,還想公報私仇,潛台詞就是:哼,跟我鬥,我鬥死你!以“誣告罪”對悟空進行打擊壓製。

孫悟空與李天王確實有仇,屬於那種“百聞不如一見,一見不如不見”的冤家對頭。作者解釋說:“還是五百年前敗陣的仇氣,有些惱他。”李天王記仇,哪料孫悟空更記仇,好不容易逮著李天王的短兒,正好借機整治他一番。仇人見麵分外眼紅,接下來發生的就不是故事而是事故了。

但無論如何孫悟空都是有理的一方,李天王的做法不明智。你該先靜下來想想。不錯,有些事,想多了會頭疼,想通了會心疼,但是不去想,注定是蛋疼的。這一點,太白金星瞧出來了,道:“且息怒。現有牌位、香爐在禦前作證,說是你親女哩。”

延伸到官場,群眾上訪告狀,已然關乎到了你,就應多反思自己錯在哪兒?失在哪兒?古人雲:“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你李天王有沒有錯,工作做得好不好?孫悟空作為當事人最清楚、最知根知底,因為他是切身感受了的,最敏感、最直接、最真實。李天王的正確做法是,麵對悟空的上訪或罵聲,一定要保持冷靜,以平常心對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若能將其作為獲取“群眾”心聲的重要途徑,通過熱心交流掌握悟空的所思所想,竭盡所能幫助他化解難題,打開心結,消解仇怨,最終息事寧人,豈不是很好?

謙虛謹慎,戒驕戒躁

橋段裏對李天王的情緒描繪,不是一般的入木三分:見悟空跟入,他“作怒”;聞悟空告他,又發“雷霆大怒”;讀完聖旨,居然“恨得他手撲著香案”;分辯時更是振振有詞,“這猴頭著實無禮!且莫說我是天上元勳,封受先斬後奏之職,就是下界小民,也不可誣告。律雲:‘誣告加三等。’”叫手下:‘將縛妖索把這猴頭捆了!’”“金星啊,似他這等詐偽告擾,怎該容他!你且坐下,待我取砍妖刀砍了這個猴頭,然後與你見駕回旨!”他也不想想,如此的情緒化作風跌了誰的份兒?是的,嚇唬太白金星或許管用,孫悟空可不吃這一套。

古人雲:聞辱則怒,含蓄不深,縱報必淺;聞辱則笑,心機難測,報必不輕。唐相元載也說:“怒者常情,笑者不可測也。”遇事謙和,不驕不躁,乃為人處世之不二法寶,亦能體現一個官員的內在修養與素質。對李天王而言,聖旨在上,同僚、下屬都在麵前,如此作風,怎能得人心?怎能讓人真正的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