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馬斯10歲的時候,曾在科羅拉多州克利爾河畔的大賭場和酒樓中當過賣報童。雖然這些地方都是有名的魔窟和罪惡的源泉,但值得我們頌揚的是,仲馬斯並沒有因此而染上種種不良習性。他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痛恨賭博。他的夫人科羅拉都是一個賢惠的女子。他們結婚之後,從未發生過爭吵,家庭充滿了快樂和幸福。他的兒子叫薩耐,也是個聰敏的孩子。
如果有社交場所請仲馬斯講一個晚上的節目,就該送給他500美元的酬金。仲馬斯雖是一個善於講話的人,但在各種不公開的場合裏,他往往保持沉默,願意靜聽別人談話。在寒冷的冬夜,他往往伴同他的愛犬坐在火爐邊,出神地望著燒得通紅的炭火,好幾個小時都一聲不吭。
據說,仲馬斯在學生時代,因為家境不寬裕,隻好半工半讀地完成了學業。他曾管過爐灶,當過廚師和服務生,還曾替一位教授喂過牛。因此,仲馬斯常常對別人說,如果他當年沒有做過這些卑賤的事情,他的生活經曆就不會這麼豐富,他也就不會成功。
不錯,仲馬斯是一個大忙人,每天都有許多事情等他去做,有許多話需要他去說。然而,最難能可貴的是,他卻能夠永遠不慌不忙、沉著冷靜地工作,應付好一切。
在一個冬天的早晨,有一次我和他從他的田園出發,趕一列開往紐約的火車。根據我當時的估計,我們隻有7分鍾的時間吃早餐,其餘的時間就得匆匆忙忙地趕路了。誰知他卻很從容地走進飯廳,親自動手點著了爐火,然後一麵悠閑地觀賞火焰,一麵和我閑談進餐。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的是,仲馬斯確實不會開汽車。然而,他卻會駕駛飛機,這一點信不信由你。
自學成才的牧師卡德門
他11歲就進礦場當礦工。工作時,他總是帶一本書;後來為傳道而四處奔波,他仍不會忘了看書。
我在紐約時,常常從我住的地方出發,渡過伊斯特河,去派克斯·卡德門牧師那裏閑聊,往往是天不黑不回家。卡德門博士在紐約是很有名望的人,如果你想接近他,有很多機會,隻要你有一台收音機就行了,因為他每天總在電台作播音節目。
他有著十多年的播音曆史,的確算得上播音界的元老。
你是否經常抱怨工作太忙了?那就請你看看卡德門博士每天要做多少事情吧:
他每天早上7點鍾起床,要寫二三十封信,寫一篇150字左右的報刊短文,準備一篇演講詞,探望五六位教區居民,還要參加兩三個地方的集會,然後匆匆忙忙地回到家,再讀一本新書……直到淩晨兩點,他一天的工作總算完成,這才上床睡覺。
他這麼繁重的生活,我可能隻要過兩天就會感到頭痛。然而,卡德門先生卻這麼很淡然地一天天過下去。
他曾對我說,他從英國著名政治家格累斯頓那裏得到了一個很有價值的教訓:當格累斯頓擔任維多利亞女王的首相時,他的辦公室裏擺著4張寫字台,分別用於文學、商業、政治、閱讀書報等。根據格累斯頓的經驗,經常變換分配工作,才不會使大腦厭倦困乏。卡德門很謙遜地說,他每天的工作雖然很多,卻不覺得繁忙,也就是效仿了格氏的辦法。
卡德門閱讀的書籍也常更換。他認為讀書和吃飯一樣,應該時常變換口味,所以他每個星期都要閱讀兩三本偵探小說。如果誰看到卡德門先生正拿著一本哲學方麵的書,就推測這位學識淵博的牧師喜歡研究哲學,那這是很幼稚的。
有一次,我去拜訪他時,看見他的桌上正放著4本書:一本是《食譜指南》,一本是格蘭費爾著的《拉伯瑞多羅曼史》,一本是《路易十四宮廷回憶錄》,還有一本則是剛出版不久的暗殺小說。
最令我敬佩的是,卡德門先生11歲的時候,就敢於到英國某處的煤礦工作,並將每天工作8小時的報酬全部補助家用。他這樣連續10年而毫無怨言,終於把幼小的弟妹撫養成人。
卡德門的童年遭遇是如此的不幸,他把寶貴的青春都消磨在煤礦中,似乎再也沒有機會接受高深教育了。但是,誰又能想到,他卻是全美國讀書最多的人呢?
卡德門的自學精神值得我們敬佩。當他在煤礦工作時,即使是一兩分鍾的閑暇時間也不肯輕易放過,他總是會從口袋裏掏出一本書來,湊到昏暗的燈光下閱讀。雖然他每次最多隻能讀兩小時,但他工作時總會帶上一本書。他曾對人說過,他可以一餐飯不吃,卻不能一本書不帶。
他當時很明白,要想脫離煤礦生活,就必須努力讀書。他在煤礦中幹了10年,總是盡力向別人借書來讀,據說大概有1000多冊。10年努力的結果,他總算達到了目的,滿足了自己的求知欲,不僅獲得了大學學曆,並且還獲得了倫敦立蒙大學的學位。
他每個星期都要公開講道,聽眾超過了500萬人。凡是認識他的人,無不對他的學識和才能表示欽佩。他真是一位卓越的著名牧師!有一次,他收到了一封從南極拍來的電報。原來,拜德將軍在南極探險時,曾從收音機聽到他的演講,將軍聽了非常感動,因此特意發電報來向他致謝。
不過,卡德門最初來美國開始講道時,隻有150人聽講。雖然這些人想每年湊集800美元酬金給他,但還是沒辦法湊足,於是大家隻好都以送糧送菜的辦法替代現金。例如有一個農民曾送過他一堆草,還有人送給他小青豆或蘋果等東西。
卡德門是英國人,出生在一個小城市,它名叫老公園。那是一個著名的產煤區。他年幼時,因為生得濃眉大眼,所以有一位老鄰居曾再三警告卡德門的父母,讓他們好好管教他,還說這個孩子將來或許會墮落,說不定還會淪為盜賊。假如這個老鄰居知道卡德門日後會成為赫赫大名的人物的話,不知他又會說什麼!
卡德門一生中最敬佩的偉人是林肯,而且他承認自己受林肯的影響最深。此外,他最崇拜的小說家是薩克萊,最崇拜的詩人是伍爾沃茲和澤爾頓。
卡德門還是一個經驗豐富的收藏家。無論是珍貴的圖書,還是雕刻品,他都很樂意搜集。他曾對我說,他還藏有一本“罪惡”的《聖經》——因為當初這本《聖經》排印時,竟然將“十誡”中的一條遺漏了“不可”兩個字。
評論專家辛泰爾
他10幾年堅持給報紙寫評論,卻拒絕了1分鍾500美元的播音工作和一份巨額報酬的電影合同。
10幾年來,辛泰爾每天照例要寫一篇評論,送給498家報紙同時刊載,每天的讀者多達2000萬人。他給這些文章冠了一個總標題,稱之為《每日紐約》。
辛泰爾是紐約評論界的權威,然而他從小生長在密蘇裏河畔,因此,他對紐約的情況並不十分熟悉,直到34歲時,他才第一次真正見識了紐約。
在紐約千百萬人中,辛泰爾是一個最負盛名的人物。如果你想給辛泰爾寄一封信,不必在信封上寫明他的姓名和地址,隻要隨便從哪裏剪下他的一張相片貼上,然後投到郵筒裏,他就會收到你的信。像這麼奇怪的信,他每個星期總要收到10多封。
關於辛泰爾個人的奇聞趣事可不少。例如他天天寫《每日紐約》的評論,每個星期可以獲得2150美元的報酬,但他一生之中曾和付款的人最多隻有3次當麵談過話。
他每年的稿酬都在十萬美元以上,但他從不雇用速記員,他的文章都是自己用打字機打出來的。
雖然他的收入比美國總統還多,但說出來也許你不相信,他竟然不知道寫字間是什麼樣的,他當然有自己的寫字間,但他從未去過一次,總是一個人在家裏工作。
他的個性確實和常人不同。有一年曾有31家電台聘請他,但他卻毫不動心,婉言謝絕了。甚至有一家電台請求他,隻要他在他紐約的寫字桌邊上裝一台播音機,每播音1分鍾,就可以酬謝他500美元,可是他還是讓他們失望了。
辛泰爾除了無意於播音外,也不願在銀幕上露麵。雖然好萊塢幾家著名電影公司都曾爭先恐後地聘請過他,尤其是華納公司更用盡了各種辦法和他洽商,希望他能夠出任某部影片中一個紀念會主席的角色,而他每次的答複總是一個“不”字。後來,華納公司又寄給他一封信,並在信中附了一張帶有空白支票的合同。信中承諾說:“請你隨便寫下你所希望的酬金數額,並請簽好字,然後寄還給我們。”
他的確按照他們的吩咐做了——也就是說,他將合同寄還給他們了,但他仍然沒有在合同上簽字。
我曾問他為什麼要拒絕這一難得的機會?他的回答是:“這個嗎?隻因為我不擅長談話。”接著他告訴我,他曾去洛杉磯參加一個朋友的宴會,他在席間想說幾句話,誰知道一站起來,卻又害怕又心慌,氣喘籲籲的,結果連一句話也沒有說出來。
他笑著對我說,如果他真的在電台播音或者在攝影場拍影片的話,說不定會當場暈倒呢。
辛泰爾出生於密蘇裏河的波雷斯堡。他父親曾在該地開過一家小店,在他3歲時他母親就不幸去世,是他的祖母曆盡千辛萬苦,才將他撫養成人的。
這個鄉下孩子,竟能有如此偉大的成就,其原因何在呢?他曾對我說過:“當我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時候,我們村子裏來了一個巡回眼科醫生。他是從紐約來的,為我的祖母配了一副眼鏡。我非常羨慕他那絲質的帽子和時髦的衣服。我睜大雙眼呆呆地望著他,直望得我的眼睛十分疼痛……這是我第一次看見衣服上飾有花邊的人。我覺得他偉大極了。”
從這段話裏,我們不難明白,辛泰爾童年時對於偉大人物的崇拜,使他自己也成為一個偉大的人。
這個鄉下孩子後來被人介紹到雷波雷斯,在一家旅館擔任夜班書記員。這使他的生活發生了極大的轉變,他開始接近許多舉止闊綽的人,聽他們暢談百老彙的風光。他是如此羨慕他們,因此決意到各地去旅行,以增加他的見聞。
雖然他貧窮,並且沒什麼人幫助他,但他有的是青春朝氣和烈火一般的野心。他開始朝著理想的目標努力,先是讀遍了所有關於紐約的書籍;接著,他又在奧歐一家報館工作了5年,然後又轉到曼哈頓的《波頓》雜誌工作。誰知他到達該地隻有3個月,這家雜誌社卻不幸倒閉了。後來他雖然也在《每晚郵報》社找到了一份工作,可惜因為身體太弱而被辭退了。
失業後,他開始去實踐那偉大的理想——“賣文”度日。他每天都要寫一篇紐約見聞,但卻沒有人願意替他發表,這使他十分失望。
他年輕的時候神經異常衰弱,往往是隻寫了一會兒,就需要休息3小時,誰知他的身體後來反而強壯起來了。
另外還有一件很奇怪的事。辛泰爾雖然住在全世界人口最稠密的大都會中,但他卻非常怕繁雜,甚至害怕在人群中逗留。他還告訴我,每次他接待陌生的客人時,內心總是十分恐懼。曾整整有一年,他從未走出過他居住的旅館大門,雖然朋友們用盡了各種方法,也不能把他騙出來。而他在有生之年,從未進過一次戲院。
這位紐約的典型人物,既不吸煙,也不喝酒。他最愛嚼口香糖,常常以散步代替運動。
他的衣服全都是巴黎著名設計師設計的,有人曾稱讚他足可以與威爾斯親王相媲美。不過,他寫作的時候卻總是穿著一身睡衣。
他一生的羅曼史,隻需一句話就可以概括:“他結過婚了。”
他最崇拜的電影明星是威爾·羅傑斯;他最愛讀的書是“Of Human Bondage”;而他最喜愛的歌曲是《印度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