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孤兒,從小被這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陌生人養活著。我原本也沒有名字,他隨意給我起了一個叫王寶貴。在我上初中那年,他把我鄭重的叫到麵前,非常嚴肅的告訴我:以後不管在任何場合,我隻能稱呼他為“大爺”。這裏麵應該有兩層意思,其一,父親的大哥被稱作大伯,也可以是大爺。其二,就是說,他是大爺範兒,我凡事必須守規矩,要聽他的話。不許還嘴,不許爭辯,不許說不,隻管上學,吃飯,做事。
想想大爺並不過分,我一個學生,理應聽從大人的話,何況大爺已經養育了我十幾年。日後我若升學什麼的,還不是要依賴大爺。想到這些,我心就寬鬆了。
大爺是鐵路工人,雖說是勤務工人,卻有正式編製。他沒有名字,或者說他的名字讓戶籍民警都皺眉頭,他說自己光棍一個,也是孤兒出身。聽說光棍一般都叫王老五什麼的,自己要比這個高級些,第一是比不了的。所以他給自己起名王老二。民警哭笑不得,既然合理合法,就給他辦了,身份證上從此赫然寫著:王老二。
大爺居住的是城鄉結合部。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四等火車站。幾乎一般的車都不會停留於此。
居住的是一間平房,兩個套間。聽說是鐵路簡易房,不過將來趕上動遷什麼的,國家會有相應補助的。
我在西屋住。大概有十六平米的樣子。房間裏一張床,一張桌子,還有我應用的一些書籍。桌子上擺放著一張女明星照片。算是我的偶像。另外還有個MP3,是大爺在我所謂過生日那天送給我的。我就歡喜得很,每天放學都急著進屋聽歌。可是在此之前,我聽到的聲音卻是從另外一個房間裏傳出來的。那當然就是大爺的房間。每次放學,不管我急走慢走,總聽的到屋裏麵有女人浪叫的聲音,或者是呻吟,或者是嘻戲。
對此,如果說我似懂非懂,那純粹是假話。自己一個中學生了,對這些事情應該明白的。不過大爺早就和我聲明過:上學,吃飯,做事。其它的事情與我毫不相幹。其實我也懶得與我相幹。把耳機往耳朵裏一塞,任憑他們怎麼鬧,女人怎麼叫,我聽到的隻是美妙的歌聲。
大爺對這些事兒,已經司空見慣。並時不時和我說,小寶啊,這些都不算什麼,等你長大了,大爺領你天天玩。女人嘛,就那兒回事。生孩子做飯亂打扮,真正的活法,還是咱們老爺們爽快。我不敢點頭,又不敢搖頭,隻好假裝認真地聽著。
關於大爺不結婚的事情,坊間有幾種說法:其一,大爺性情孤僻,特別好色,還愛喝酒。其二,大爺有缺陷,一隻耳朵有點畸形,不過這並不影響聽力。其三,大爺自從收養我那天起,就發誓這輩子不娶老婆了,要好好照顧我,讓我給他養老送終,但是卻不是以兒子的名義。第三條是我最認可的。不管是一廂情願,抑或感恩戴德,這都是我必須要做的。
大爺每天都會給我零用錢,多者二十,少者三五塊。這樣我就積攢下來,不舍得花上一分錢,希望自己攢的錢能夠用的上需要用的時候。學校裏要求交什麼費用,大爺從來沒有遲鈍過的。每日做好飯菜,自己捏著酒壺先喝著。差不多幾分鍾我也就放學了,因此,我從沒有被餓過。多些時候,大爺還勸我喝酒。說一個大男人,不會喝酒,怎麼行。將來進入社會,遇到應酬什麼的,人家給你敬酒,你總壓給人家麵子吧。我似懂非懂的聽著,學著,做著。剛開始,大爺隻給我倒上一小盅,我剛舔了一口,就辣的呲牙咧嘴,逗得大爺哈哈大笑。他鼓勵我,隻要一口幹,就給我十塊錢。而且一口辣,兩口也是辣。我就聽著大爺的話,當然也受到了錢的鼓勵,舉起酒盅,一仰脖,就全都喝掉了。然後拚命的吃著菜,喝喝水。最後還是吐了一地。大爺並不生氣,很理解我的反應,也兌現了十塊錢的承諾。但是,關於酒的事情,大爺還是沒有輕易放過我,每次學校要什麼錢了,大爺開始拖我。要麼就喝酒。最後搞得我都不知道大爺是幫我,還是害我。就這樣反反複複的,我的酒終於練成了。
我清楚地記得,那年我十七歲。
那天我放學剛進大門,就聽見女人的聲音,那種浪蕩的,放縱的,無所顧忌的叫喚聲。
我正欲走進自己的屋子,因為我認為大爺的這種事情,始終和我無關。
誰知,急慌慌走出門的,還邊係著褲帶的明明不是大爺。我看得清,盡管是背影,我也知道,那是栗嚴冬,二十五六歲,鎮子裏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