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中上市,現在第三代都出爐的
iPod
nano?”敏世翻著那個小方塊,一臉嫌棄。
“好吧,大家見識一下矽穀有錢人如何化腐朽為神奇,把回收貨當禮品使用……其實拿來聽音樂還是不錯的。”難得一次,穎熏從善如流。
這禮物笙寒喜歡,既不搶眼,也不占空間,等下坐定了,塞上耳機閉上眼睛,名正言順什麼人都不必理睬。
她道了聲謝,將東西塞進手上外套的口袋。
揮手道別後,她獨自一人穿過大廳。搭著扶手電梯上樓時,無意識地往下望,隻見不遠處,有根眼熟的大柱,佇立在大廳前方。
五年多前,她在此地東張西望,深怕錯過他。
那一幕閃過眼前,下一秒,心真的緊緊揪起,胸口疼痛到無法呼吸。
自始至終,她都沒料錯,一見鍾情這種事,真的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愛上的那一刻,喻笙寒尚未見到文以舫。
安然通過安檢門,穿上外套鞋子,取了背包,她繼續往前方走。
悲莫悲兮生別離?
未必,機場、並不是個眼淚比電影院更多的地方。
大概不隻是朋友,連老天也支持她離開這個決定。今日一切都順暢到像個奇跡,走到登機門時,廣播正宣布,飛往舊金山的旅客,請開始登機。
上了機,座位靠窗。笙寒沒抽出小說,徑自將背包塞進頭頂的置物箱,然後順勢落座,扣緊安全帶,往椅背一躺。過了一會兒,飛機開始在跑道上緩緩滑動。
她一直往外看,然而在機頭衝破雲霄的那一刻,卻違反慣例,唰地拉下窗簾,接著翻出穎熏剛給她的小禮物,隨意選了首曲子,塞上耳機。
今天的她,自始至終情緒都不激動,甚至於有一點點無喜無憂的麻痹感。或許,這就叫做心如止水吧?
她忘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第一顆音符流泄之際,心湖的巨浪霎時衝天而起,五指不由自主緊握成拳。
樂聲朦朧,笙寒知道是鋼琴,但聽起來不像,反而有若遠方教堂的鍾聲般悠揚,或像是萬籟俱寂的深夜裏,獨自站在樹林邊,傾聽漫天大雪墜落地麵。
五年半前,抵達芝加哥的第二天,她在這音樂中睜開眼睛,掙紮著說話……
“現在幾點?暴風雪停了沒?外麵天好暗……”
“淩晨五點半。你要多睡片刻,還是先跟家人報平安?”他在耳畔回她,起身走了出去。
她此生不曾如此驚慌,不斷地發問,他也不停地回答。
“口好幹,眼睛適應不來,燈可不可以關?”
“這樣的光線會不會舒服點?水在床頭,我去煮杯咖啡,你手邊有巧克力餅幹。”
“湖在哪裏?窗外白茫茫一片,什麼都看不見。”
“會冷,披條毛毯,如果你想獨自靜一靜,我可以先離開。”
“謝謝……你手心好暖。”
那時候,她才知道自己嚇壞了,然而壓抑太久的心情一若暴風雪,控製不住地鋪天蓋地而來。
沒有任何心理準備,淚水已大滴大滴滑落。笙寒打開雜誌壓住臉,麵頰微微感到紙張冰涼。
不再是那個冬天。害怕到無法自拔的時候,不再有一雙熱烘烘的手掌,在幫她拭去淚水的同時,輕壓在眼簾上方。
“對不起,對不起……以舫,對不起。”
地麵上,七十八號公路,一輛銀灰色小轎車離機場越開越遠,車上前座的兩人正小聲爭辯。
“不知道她會不會後悔?”
“剛坐上飛機就開始後悔?遜。”
“所以十年後才大吐血比較跩?”
“這個你就不用擔心,我賭一年之內文以舫會追過去。”
“這麼有信心?”
“雄性為視覺動物,美女一向能化腐朽為神奇。雖然她跑掉的方式有點爛,但我也還沒看到哪個男人會因為老婆要念博士班就翻臉……賭不賭?”
“多少?”穎熏突然插話,嚇了也青與程敏世一大跳。她積極掏錢包的動作,更讓氣氛一躍從溫馨轉向畸形。
“說句老實話,你們三個今天都怪怪的。”敏世伸手調整後照鏡。
穎熏在鏡子裏猛打嗬欠:“很奇怪啊,為什麼不管旅程多短,我搭完飛機後都超想睡?”
這份涼薄的態度,換來也青的不滿:“笙寒怪,自有她的道理。你陰陽怪氣幹嘛?那本《八百萬種死法》裏麵夾了什麼東西?”她才不信穎熏行動沒有目的。
“聲東擊西。”穎熏懶洋洋解釋:“打蛇要打七寸,我請矽穀的工程師在
iPod
nano上動了點手腳,她應該連聽都聽不完就準備崩潰。”
雖然沒人聽得懂方穎熏在講什麼,車內還是陷入一片沉默。過了半晌,程敏世若無其事地問:“誰屬蛇?”
也青瞪了他一眼,敏世嘿嘿一聲,再問:“我們兩人的七寸在哪?”
“你可以聽聽看。”一直閉著眼睛不動的穎熏微笑、張嘴,眼睛依然是閉著的。
敏世臉色大變,但來不及了,也青興奮地從他口袋裏搜出那個小方塊,接上耳機,塞進他的耳朵裏。下一秒,某人的哀嚎聲響徹雲霄……
“這什麼鬼!”
在大喊三聲“我是豬”之後,敏世終於擺脫了耳機,也擺脫了混雜饒舌、搖滾、外加宗教與奇幻風格的印度音樂:督嚕督嚕賭嚕督嚕督嚕賭嚕督嚕督嚕督大大大。又過了一個多小時,今天第二次,車子再度停在道徹司特五五五O號公寓前。
穎熏下車,拎著行李轉著脖子上樓去。目送她離開,程敏世忽變正經,他問也青:“你又為什麼本來不怪,後來怪怪?”
也青猶豫半晌:“發誓不亂講?”
“你幾時看我真亂講話過?”
“笙寒她買了一百本信紙上飛機。”
“……有買信封嗎?”
“廢話。”
“嗯……”敏世故作深沉地點了點頭:“果然。”
也青橫了他一眼,敏世馬上開口解釋:“果然不用等我們來出賣她,她自己就準備好要出賣她自己。”
賣來賣去,超難聽。也青一臉嫌惡正要開口指責,敏世頭湊了過來,指指頭頂又問:“在飛的那個,方穎熏到底放了什麼進去?”
想起在轉角不時聽到的幾首曲子,也青歎了口氣:“我猜,是過去。”
“哦?”
“一個因為太美,所以如果你是她,絕不願現在回顧的過去。”
“有名目?”
聽完也青報出的曲目,敏世重複了最後三個字:“瓊.拜雅?”
“這應該是文以舫的興趣,當然一個歌手自己作詞作曲,自己抱支吉他自彈自唱,幾十年後全世界還願意豎起耳朵乖乖聽,那是人家的功力……”
想到歌詞,也青開始走神,敏世在一旁安靜片刻,忽地問:“要不要買杯飲料,找個地方你唱給我聽?”
“我好久沒唱了。”也青摸摸喉嚨。
“沒關係,我會把耳朵當磨刀石。”
“去死。”
雖然她這麼說,十多分鍾後,仲夏日近晚時分,清澈的女中音,依然在芝大社科館外的草地上響起。
而在一萬公尺的高空上,同一首歌,換原唱輕吟。
金黃色麥穗般溫暖明亮的聲音,有若風吹麥田,波濤般一圈圈擴散。不唱人道關懷不反戰,甚至於沒有過去、不管未來。這一刻,瓊.拜雅吟誦的對象隻存於此時此地、驀然回首初相見的《給陌生人的情歌》。
以舫的地方永遠音樂悠揚。她住過第二天、第三天……然後到了第七天,他們開車,一路前往機場。
“聯合航空的地勤人員說,因大雪而延誤的航班確定在今天下午加開。沒意外的話,你六小時後就能見到你哥了。”
“謝謝。”
“寒,我會在網絡上查尋你班機是否正常起降,不過……抵達舊金山後,也打個電話通知我好嗎?”
“嗯。”
如果“愛情”兩字,意味流水般付出,不問回報直到永遠。
那麼……可不可以容我來生再學?
前一次,為什麼,起飛後,她守不住地麵上的約定?
這一次,又為什麼,起飛後,她為不存在任何約定而落淚?
為什麼,每一次,到最後都隻剩三個字。
對不起……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完結….
☆、天天 以舫:
剛抵達舊金山。比起芝加哥的軒昂,這個城市處處透著明媚。我會在這裏待幾天,然後跟哥一起去史丹佛,信尾有我從現在起到九月的地址電話與聯絡方式。
你好嗎?
非常思念你。
寒,六月十九
PS照片是從舊金山市區的俄羅斯山上,俯視九曲花街,戴腳踏車安全帽呈大字型躺在地上的是我哥,他說他本來要跟你打招呼的,但實在累到動彈不得了。請不用替他擔心,今年夏天,我會天天拖他出來鍛煉。
以舫:
我換寢室了,信封上麵是新地址,不過如果你沒注意到也不要緊,同學會幫忙轉的。
之前告訴過你,宿舍離田徑場很近,附近沒有湖畔公園,我每天改跑操場十圈。本以為幸運,沒想到,卻是麻煩的開端。
上禮拜周間某天一大早,我下樓看報,在大廳遇上隔壁的女孩。她們在開學前合購了一台麵包機,剛做出兩大條熱騰騰的幹果蛋糕,嚷著要跟我分享。
延客入室十分鍾後我才明白,原來史丹佛大學遊泳校隊的晨間集訓,從田徑場上的熱身開始。顯然,穿短褲緊身衣的校隊做起操來,風光明媚不輸舊金山,而敝寢室深具地利,一扇大窗方位絕佳,恰恰好可將美景全覽。
先例果然不能亂開。打從她們跨進來的那一刻起,我的房門每隔五分鍾被敲響一次,川流不息的女孩帶來川流不息的食物,終於送走最後一位時,房裏的紙盒紙杯已堆積如山。
從來以為,自己最能夠隨遇而安,曆經那次轟炸,才曉得其實不然。因為有一年租約綁著,隻能透過黑市交易,不過好在,甲之砒霜、乙之蜜糖,廣告貼出去,半天就收到七八封回複,如今我的寢室采光沒上一間好,但十分安靜,不時有鬆鼠行走於窗台,每個月還省了幾十塊錢。
已經一百天不曾聽見你的聲音。
九月,蒲公英的絨絮飄蕩在風裏。去年今日,就在這逐隊成球的粉絮之中,我們相遇。
你好嗎?一切都好嗎?
思念你,一如往昔。
寒,九月十日
PS隨信附上的是昨天搬家時拍的紀念大合照,裏麵大部分男生都是遊泳隊隊員,跟他們聊天我才曉得,遊泳校隊的平均身高居然比籃球校隊還高,完全顛覆了我對這項運動的看法……芝大有遊泳校隊嗎?沒有也無所謂,考慮到練習量,我們的冰雕隊一定贏過史丹佛!
以舫:
幾個小時前走在校園裏,一個熟悉的聲音從背後高喊“笙寒”,我回頭,沈彥君手插在褲袋,就這麼活生生立在眼前。
三年多沒見麵了,我也從來不感覺跟他有任何默契可言,然而兩人問候的第一句,居然是異口同聲說:“你一點都沒變!”
相對大笑後,我們就近找了間咖啡店,點了飲料,開始聊天。
前二十分鍾,讓我徹底了解到台灣電子產業人員的心聲。沈彥君大學畢業後,在新竹的園區工作了三年,據他說,身體的疲憊自是不在話下,但擔憂前途所造成的心理壓力,才是他毅然決定動用所有積蓄,出國念書的主因。
談工作談到一個段落,他摸了摸鼻子,一臉莫可奈何地告訴我,圓圓訂婚了。
“不是跟你?”我有點驚訝,卻沒真的嚇到。
“所以我早就說啦,跟她真的不合……”
同樣都是抱怨,談感情似乎比談工作要有趣。跟圓圓這段分分合合再分分,沈彥君講得起勁,我也聽得來勁。
到最後,他長長呼出一口氣,下結論:“個性不獨立,在一起,彼此都辛苦。”
我不是很同意,但也不想反駁,隻好端起咖啡喝一口。沈彥君忽然說:“我們來做個約定好不好,如果到了三十歲,我們兩個都還沒結婚,就在一起,怎麼樣?”
我差點嗆到,趕快放下杯子。沈彥君並不是個愛開玩笑的人,那句話也毫無開玩笑的意思,我在腦子裏繞了兩圈,實在忍不住,抱著杯子問,這種約定,是不是最近在國內很流行?為什麼我不時就會聽到有人這樣喊。
沈彥君想了想,沒回答我的問題,卻又自言自語似地說:“三十歲的確早了點,那三十五呢?”
迎上他帶著期盼的眼神,我才張嘴,就又聽見:“其實,如果你也沒太想要小孩的話,四十也不算晚。”
聽到這裏,我想,真的不該讓這個話題繼續了。於是我打斷他,誠懇地表示,自己並不是個非結婚不可的人。
起初,沈彥君還試圖說服我──人生漫漫,有人做伴總好過孤單之類。然而他說著說著,忽然停下來,用種奇怪的眼神望向我,然後說:“也對,在我所有認識的人當中,你最不怕寂寞。”
我愣了一下,沈彥君接著問:“那‘他’呢?”
以舫,你知道嗎,這是分離四個多月來,第一次,有人在我麵前問起你。
我幾乎是反射性地回問沈彥君,怎麼還會記得你?他聳聳肩,好多年前的好多影像忽地閃過眼前,整個胸口脹得難受,我索性走去櫃台續杯。又灌下半杯熱咖啡,有力氣說話後,我才扯著嘴角告訴沈彥君,他的話,讓我好想好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