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禮是什麼(1)(2 / 3)

第七,禮是人際交往的方式。人與人交往,如何稱乎對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如何宴飲等等,都有禮的規定。行為合於禮,是有教養的表現,反之則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在雙方並未見麵,用書信交流時,也有特殊的禮貌用語。禮的內涵是如此豐富,因此,盡管中國是禮儀之邦,但是沒有人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方法給“禮”下一個定義。

禮緣何而作

談到古代社會的生活習俗,人們常常用到“禮俗”一詞。實際上,禮是禮,俗是俗,兩者是有區別的。一般來說,禮通行於貴族之中,即“禮不下庶人”;庶人則隻有俗,即所謂“民俗”。但是,兩者又有密切的淵源關係。

什麼是俗?《說文解字》雲:“俗,習也。”是指生活習慣。東漢鄭玄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解釋:“俗謂土地所生習也。”(《周禮·地官·大司徒》鄭玄注)“土地”是指人們的生存環境,包括地理、氣候、人文等各種要素在內。人們在各自特定的環境中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自的習俗。

《禮記·王製》對四方的風俗作了如下的描述:“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發表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東方、南方都是近海之地,為了避免蛟龍的傷害,人民有文身的習慣。題,指額頭。雕題即用丹青雕畫額頭,也是文身的一種。他們生食蚌蛤,不避腥臊。西方不產絲麻,多食禽獸,故以獸皮為衣,又因天寒不產五穀,所以“不粒食”。

北方多鳥,故人們以羽毛為衣,又因林木稀少,所以多穴居。環境的多樣性造成了民俗的多樣性。從考古材料看,早在新石器時代,我國各地的民居、葬式、食物、器形、服飾等,都有明顯的地域性。這一時期的風俗,具有濃厚的原始性。如在大汶口文化地區,流行拔除一對上頜側門齒的風俗,而且頭部後枕骨都經過人工畸形;女性口內多含小石球,致使臼齒嚴重磨損,腐蝕到齒冠、齒根,甚至將齒列擠向舌側,使齒槽骨萎縮。這可能與某種原始信仰或審美情趣有關。這是很典型的遠古風俗的例證。隨著社會的進步,各地的風俗走入了不同的流向:有損於人類健康的蠻風野俗,被人們自覺地揚棄了;某些落伍的風俗則為新的風俗所替代,發展成為新時代的風俗;還有一部分風俗,則頑強地留存於社會中,繼續發生影響。直到商代,盡管已經產生了高度發達的青銅文明,古代野蠻、落後的風俗依然籠罩著整個社會。最明顯的例子有二:

一是事無大小,都要占卜。占卜的習俗,至遲在龍山文化時期即已出現,事隔千年,它不僅沒有消失,反而成為殷王執政的重要工具。

二是人祭和人殉的盛行。人祭是將活人殺死,作為祭祖的供品,這是食人之風的延續。人殉是用活人陪葬,與人祭性質相同。這類弊俗,無疑是社會發展的障礙。

公元前11世紀,武王伐紂,建立了周王朝。兩年後,武王去世,周公攝政。周公親身參加了伐紂的偉大鬥爭,親眼目睹強大的殷王朝一朝覆亡的場麵。作為傑出的政治家,他不能不思考:在這一重大曆史事件的背後,是不是天命在冥冥中起著作用?周人怎樣才能長治久安?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於“失德”的結論。有鑒於此,周公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綱領。而要保證“德政”的實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製度。其次是要為統治者製訂一套係統的行為規範。二者可以統稱為“禮”。這是一場比武王克商意義還要重大的革命。

周公製和作樂,是建立古代中國人文精神的重要開端,其後經過孔子的提倡和荀子的發揮,“禮”形成為一個博大的體係,不僅包括政治製度,而且包括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禮不再是僅僅對統治者的要求,也是對有知識的“君子”的要求,成為全社會成員取齊的標準。

風俗的轉換要比政權的轉換困難得多,也複雜得多。如何移風易俗?儒家認為,應該“因俗製禮”,即盡可能利用現有風俗的形式和內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聞樂見,被其所化。因此,《周禮》大司徒之官政之法有幾條很重要的原則: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國的土地就地貌而言,可以大體分為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等五類,其物產及居民的體質特征也各不相同。這是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辨明上述五類地區,目的在於摸清各自的風俗,然後才可以因藉而施以陽禮、陰禮等“十二教”。三是“以本俗六安萬民”,本俗是指舊俗,要沿襲當地原有的宮室、族葬、衣服等六類舊俗,使人民安於其居。這三條是向萬民施教的前提。以此為基礎,再在鄉、州、黨、族、閭、比等每一級行政區內設置庫、序等教育機構,把儒家的理想和倫理道德化解在各種禮儀之中,如冠禮、婚禮、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等等,使人們在喜聞樂見的儀式中,接受禮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