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朱可可怔忪的時候,室內的氣氛也變了幾變。
發現有人闖了進來,兩側那七八個似乎流連美人鄉的青年幾乎同時做了一個動作。
按劍,欲起。
他們的動作整齊劃一,就像事先排列好的一般,一致得可怕。
首座的男子不易察覺地將酒杯轉了轉。
他們這才重新坐穩,繼續飲酒作樂,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朱可可並沒有發現異常,她略做思索,已經大步邁了進去。
——無論司馬恪生得何等模樣,她總之是不會嫁給他的。
他可是殺死本尊的凶手。
男子本在慢條斯理地飲酒,見朱可可氣勢洶洶地穿過眾人,大步走了過來,不禁停了動作,興致玩味地看著‘他’。
“喂!”待朱可可在他麵前站定,她衝著他說:“你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嗎?”
“男兒在世,自當醒握殺人劍,醉臥美人膝,有什麼不妥?”男人嗬嗬地笑,頭依舊枕在冠群芳的膝蓋上,動也未動。
朱可可嘟了嘟嘴巴,鄙夷地掃了他一眼,目光竟然越過他,看向了旁邊的冠群芳。
冠群芳涵養甚好,被突來乍到的男子這樣*****裸地盯著,竟然能從容不迫,衝他微笑頜首。
“果然是秋水為眸芙蓉為麵,你很美。”她讚道,竟似把旁邊的‘十一王爺’丟到了九霄雲外。
朱可可一向是喜歡美人的,她看過那麼多模特演員,對美人有種天生的敏銳度。
“多謝公子讚賞,群芳受之有愧。”冠群芳微微點頭,禮貌地謝禮。
“你的膚色真好,是天生的,還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問。
冠群芳有點窘然,卻還是禮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買的?”
“城南的百年字號……”
“衣服也好看,你自己做的嗎?”
“不是……”
……
兩人你一言我一句,討論著時下留國最風行的妝容打扮,冠群芳本來還扭捏端方,後來與朱可可說到興處,竟也忘形,將這滿屋的客人樂師仆從們,忘記得一幹二淨。
連兀自躺在她膝蓋上的男人,也被徹底地無視了。
男人的表情變得很古怪,又好氣又好笑,眉頭微微皺了皺,威嚴地咳了兩咳。
冠群芳這才意識到自己的失態,趕緊收了聲,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鬢角的散發。
“對了,司馬恪。我來就是要告訴你。”朱可可似終於想起身邊的人,轉過頭,望著男人,一本正經道:“我就是你口中那個又醜又笨的朱可可。我知道你不待見我,反正我也不待見你,七日後的婚約,你趕緊取消吧。”
“你叫我司馬恪?”男人怔了怔,隨即邪肆地笑。
“哦,應該稱你十一王爺。”朱可可裝模作樣地福了福,然後不耐煩地催促道:“叫什麼都行,你趕緊進宮把這樁婚事推掉。”
‘他’是女人,從朱可可進門的時候,男人便發現了。
冠群芳則是在交談中發現這個事實的。
所以此番話說出來,並沒有多少人吃驚。或者吃驚的,隻是話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