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即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尚書省形成於東漢(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時,目的在於分割和限製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才整齊劃一為三省。隋唐中書省的長官為中書令(隋稱內史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為中書舍人。門下省的長官為侍中(隋稱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後改稱門下侍郎),主要職官為給事中。中書、門下二省都設在宮內,所以又有諫諍之責,以匡正皇帝的過失。尚書省設在宮外,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由副長官左、右仆射代行職權 。仆射負責都省職事,總領六部。“中書取旨,門下封駁,尚書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則,從而彼此製約,以掌管國家大政。這個原則並沒有始終貫徹。唐初以三省長官為當然宰相,合議軍國大事於政事堂;但又擇他官參加議政,號為參知機務、參議得失等,也是宰相。此時,決定政事之權已不全由三省長官,其後又有以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名的他官參政。唐中葉以後,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真正的宰相,三省長官卻先後被排斥出宰相行列,成為榮譽職。玄宗以後,中書舍人起草詔敕之權又為翰林學士所分割;尚書省各部司的職權,在安史之亂後也大部分為各種使職所瓜分。故唐中葉後,三省製已名存實亡。
曆史沿革
宋承唐製,設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但主要職權都已轉移至其他機構,其長官也都隻作為寄祿官銜,另派升朝官分別主判,以處理殘留細務。元豐改製,以三省取代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與樞密院對掌文武大權。除正、副宰相外,左、右正言掌原諫院所領諫諍彈劾職務,起居郎、起居舍人掌原起居院所領修起居注職務,又分設門下後省、中書後省,為門下省及中書省下屬機構,分別以給事中及中書舍人主管,以給事中掌原封駁司的封駁職務,並以封還詞頭的方式行使封駁權。尚書省下領六部。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反變法派執政,改為三省共同議事,奏請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實際上使三省合一,後習慣上常統稱三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又實行三省合一。遼代南麵官係統中也設三省(其中中書省初名政事省),設官同於宋製。金、元、明隻設一省 ,金為尚書省 ; 元 、明為 中書省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 魏晉以後,尚書機構得到迅速發展。尚書台的總人數由秦時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以後尚書各曹逐漸變為部,到隋唐時確定為六部,唐代定名為吏、戶、禮、兵、刑、工,此後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後主要的政務部門。
①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勳封等事;
②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③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選用及軍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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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
官署名。魏曹丕始設,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機要、發布政令的機構。沿至隋唐,遂成為全國政務中樞。隋代因避諱改為“內史省”或“內書省”,唐代先後曾改稱西台、鳳閣、紫薇省,旋複舊稱。在唐代,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同為中央行政總彙,由中書省決策,通過門下省審核,經皇帝禦批,然後交尚書省執行,故實任宰相者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中書省長官在魏晉為中書監及中書令,隋代廢監,僅存中書令一職。唐在中書令之下設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皆為要職。宋代雖設尚書、門下、中書三省,而中書省之權特重。《宋史?職官誌》說:“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宋代中書省之職是“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監、侍從、知州軍、通判等官員。”中書省掌握行政大權,它與掌管軍事大權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禦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門下、尚書兩省皆廢,故中書省較前代尤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書省掌握。邊遠地區,設十一個行中書省分區統轄。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機要之任則歸“內閣”。此後即無中書省這一機構。
中書省一般設有: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製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製敕匠一人,脩補製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製誥德音,如記事之製,季終以授國史。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讚其拜起、出入之節。
尚書省
中國魏晉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之一。始名尚書台 ,後稱尚書省。是由漢代皇帝的秘書機關尚書發展起來的。秦及漢初,尚書是少府的屬官,是在皇帝身邊任事的小臣,與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稱六尚,因其在殿中主管收發(或啟發)文書並保管圖籍,故稱尚書。三國時,尚書台已正式脫離少府,成為全國政務的總彙。因為它威權升高,引起最高統治者的疑忌,所以最高統治者又開始剝奪它的權力。曹操為魏王時,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魏明帝時,中書監、令號為專任。於是在尚書台之外複有中書省,而原來作為皇帝侍從的侍中也逐漸成為參預機密的要職,尚書台不再有獨占機樞的地位。東晉以後,錄尚書之權漸分,有時以三四人並錄尚書事。宋孝武帝孝建中,為防大臣威權過盛 ,遂省去錄尚書之職,以後置廢不常。西晉滅亡後,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國,除前涼、西涼遙奉江南正朔,不立尚書台外 ,其餘政權均有尚書令、仆射、尚書等官職。北魏出自鮮卑族,有部落大人會議決事的製度,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後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晉立尚書台,置三十六曹 。東魏 、北齊承襲北魏,而尚書之權較重。西魏時,宇文泰以大行台執政。大行台的組織略同於尚書省 ,有仆射 、尚書 、丞 、郎等職。隋文帝楊堅代周稱帝,於開皇元年( 581 )恢複了尚書省 ,並使之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最高行政機構。唐沿隋製,也是三省(尚書、門下、中書)並置,而尚書省事無不總,是全國行政的總彙機構。唐代後期,尚書省已有名無實。北宋初,形式上還保留尚書省的組織係統,但權力既不歸屬,郎官又不治事,權借此以寄祿秩,別無差遣,尚書省的製度名存實亡。遼、金有尚書省,與宋製略同。元代以後,尚書省遂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