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少數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2 / 2)

(二)、生存環境的破壞

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麵臨的最大威脅就是逐漸失去其賴以產生、發展的文化生態環境。少數民族地區的傳統文化主要是狩獵和遊牧文明的產物,隨著人們生存環境、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的變化及外來文化的衝擊,傳統的民俗民風已經漸漸被人們擯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的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依靠口傳心授保留下來的許多東西,因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而衰微甚至消亡。

(三)、傳承斷代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延續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傳承人,而傳承人目前的狀況令人堪憂。很多掌握技藝的傳承人年事已高,年輕人又不願繼承,技藝麵臨失傳;有些技藝目前是得到了延續,但經濟效益低下,作為一種謀生手段肯定難以為繼。總的來看,大多數非遺項目都存在傳承斷代、後繼乏人的現象。

(四)、沒有形成合力

有很多項目的保護單位是文化係統以外的單位,包括集體的、個體的企業。文化部門與這些保護單位缺乏業務上的聯係溝通,脫節現象普遍存在,這就導致對某些項目的傳承保護情況了解不夠,對傳承人履行傳承義務的情況知之甚少,加上專項保護資金的安排使用也存在一些問題,使得保護機構本身就沒有形成合力。

(五)、專業人才匱乏,隊伍不夠穩定,素質有待提高

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豐富,涵蓋麵廣,且專業性、知識性較強,需要一定的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各級保護機構應有專職人員從事這項工作。但基層文化單位業務交叉、衝突現象比較嚴重,很難做到專人專職,而且人員隊伍不夠穩定,調換頻繁,使非遺工作的質量無法保證。還有,人員的知識結構各不相同,個人文化素質良莠不齊,加上接受的專門學習培訓非常有限,在實際工作中,不能進行深入挖掘和係統整理,更談不到學術性的研究。缺少攝錄、照相、記譜、影音製作的專門人才,使許多資料征集後不能有效保護和利用。在少數民族地區,還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就是從事語言文字翻譯的人才非常匱乏,這給少數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帶來了直接的影響和製約。

三、 對少數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狀的思考和建議

在製度機製的層麵上,應建立完備的保護機製。對名錄項目製定科學的保護計劃,明確責任主體,進行有效保護;對代表性傳人有計劃地提供資助,鼓勵和支持其開展傳習活動,確保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集中的區域,要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確保整體性的傳承保護;要加快建設和完善各項文化措施,由政府搭建平台,吸引和鼓勵企業、民間組織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來,以社會捐贈等方式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引導社會資金,發揮民間力量,挖掘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主體的層麵上,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發放津貼,解決困難,切實關心和幫助各級傳承人。在保護機構的層麵上,要讓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群眾中“活”起來,擴大影響,廣泛普及,可以通過社區群眾文化活動、廣場消夏活動以及文化旅遊活動,穿插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的宣傳、表演;在民族學校開辦傳統民族項目的培訓課程,使這些項目在青少年中得到傳承;保護機構還要爭取地方政府、民間團體的支持,組建傳統技藝的傳承基地;與旅遊資源結合,打造民俗旅遊,開發新熱點、融入新元素,把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機融入旅遊業中,互為依托、互相促進。

總之,傳承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保護,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一定要兼顧其特殊性,使各項保護措施落到實處。(作者單位: 內蒙古阿拉善盟群眾藝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