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乃是生活的真正意義。假使我們在今日檢視我們從祖先手裏接下來的遺物,我們將會看到什麼?他們留下的東西,都是他們對人類生活的貢獻。我們看到開發過的土地。我們看到公路和建築物。在傳統中,在哲學裏,在科學和藝術上,以及在處理人類問題的技術方麵,我們還看到了他們生活經驗互相交流的成果。這些成果都是對人類幸福有所貢獻的人們留下來的。其他的人們又怎麼樣呢?那些不合作分子用那些賦予生活另一種意義的人,那些人隻會問:“我該怎樣逃避生活”的人,都怎麼樣了?他們身後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他們不僅已經死亡,他們的整個生命也是貧瘠不堪的。我們的地球似乎曾對他們說過:“我們不需要你,你根本不配活下去。你的目標,你的奮鬥,你所保持的價值觀念都沒有未來可言。滾開吧!一無可取的人!快點死亡,快點消逝掉吧!”對於不是以合作作為生活意義的人,我們所下的最後斷語是:“你是沒有用的。沒有人需要你,走開!”
當然,在我們現代的文化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不完美之處,當我們發現了弊病,我們就該改變它,不過這種改變仍然必須為人類謀取更多福利為前提。
了解這種事實的人是到處都有的。他們知道:生活的意義是對人類全體發生興趣,他們也努力地培養愛情和社會興趣。在備種宗教中,我們都能看到這種救世濟人的心懷。世界上所有偉大的運動,都是人們想要增加社會利益的結果,宗教即是朝此方向努力的最大力量之一。然而,宗教的本旨卻經常被曲解;除非它們更直接地致力於此工作,在它們現在已有的表現外,我們便很難再看出它們能夠做更多的事。個體心理學以科學方法,采用了科學技術,也獲致同樣的結論。由於科學使人類對其同類的興趣大為增加,所以它或許比政治或宗教等其他運動更能接近此目標。我們從各種不同角度探此問題,但目標卻始終如一——增加對別人的興趣。
因為這種賦予生活的意義,其性質有如吾人事業的守護神或隨身惡魔,所以我們對這些意義是如何形成的,它們彼此之間有哪些不同,如果它們犯了重大的錯誤,又應如何糾正等事情的了解,乃是非常重要之事。這是屬於心理學的研究範疇。心理學有別於生理學或生物學,就是它能利用對“意義”以及它們對人類行為及人類未來之影響等事情的了解,來增進人類的幸福。
從呱呱墮地之日起,我們即在摸索著追尋此種“生活的意義”。即使是嬰孩,也會要設法估計一下自己的力量,和此種力量在環繞著他的整個生活中,所占的分量。在生命開始第五年未了之際,兒童已發展出一套獨特而固定的行為模式,這就是他對付問題和工作的樣式。此時,他已經奠下“對這世界和對自己應該期待些什麼”的最深層和最持久的概念。以後,他即經由固定的模式來觀察世界:經驗在被接受之前,即已被預為解釋,而此種解釋又是依照最先賦予生活的意義而行的。即使這種意義錯得一塌糊塗,即使這種處理問題和事物的方式會不斷帶來不幸和痛苦,它們也不會輕易地被放棄。
隻有重新檢討造成此種錯誤解釋的情境,認出謬誤之所在,並修正固有模式,這種生活意義中的錯誤才能被矯正過來。在少數情況下,個人也許會被錯誤作風的結果逼迫,而修正他所賦予生活的意義、並憑自己的力量成功地完成此種改變,然而,如果沒有社會的壓力,如果他不發現:假使他再我行我素,則他必然會陷入絕境,那麼他必然不會這樣做。而且,這種作風的修正,大部分要借助於某些受過訓練而了解這些意義的專家,他們能參予幫助發現最初的錯誤,並從旁建議一種較為合適的意義。
讓我們舉個例子說明:童年時的情境可以用許多不同方式來解釋。童年時期的不愉快經驗是可能被賦予完全相反的意義的。不顧不愉快經驗的人,他的經驗除了能告訴他作某些防範未然之事外,便不會影響他們。他覺得:“我們必須努力改變這種不良環境,以保證我們的孩子能被安置得更好。”另一種人會覺得:“生活是不公平的。別人總是占盡了便宜。既然世界這樣對待我,我為什麼要善待世界?”有些父母就這樣告訴他們的孩子:“我小時候也遭受過許多苦難,我都熬下去了。為什麼他們就不該吃些苦頭?”第三種人則可能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