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不要江山要美人(1 / 2)

去高麗國都平壤的日子,已經定下來了。外事館中,唐朝的使臣,開始籌備馬車,準備隨著新羅運送軍需物質的軍隊,先到七重城,然後穿過混亂的漢江流域,直接到達高麗的平壤。李靖的大軍,正在平壤城外駐紮,此番前去彙合,也算是整合了唐朝所有的力量,開始對遼東戰場的戰後規劃作出對大唐最有利的調整。

新羅已經完全臣服,高麗隻是表示願意稱臣,百濟也是苟延殘喘,用不了多久,必定淪為大唐的轄區。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也沒有永遠不會分離的人。和金德曼的告別,是很簡樸的,隻是進了玉和宮,簡單地說了兩句保重之類的話,後會有期、歡迎來長安,什麼的,大抵都像金德曼全部說了,兩人姑且是朋友吧,來新羅這麼久,算是唯一認識的一人,唐人都愛好告別,自然是要親自交涉一番的。然後就是真正啟程告辭了,總之,也不知道,這一生,還有沒有機會再見於此。末了,當然也告誡,金德曼和毗曇的對決,該狠心的時候,千萬不要給對方留下活路的機會。

對於唐朝使臣的離開,金德曼早就有預感。自陳華來告別之後,順便請求,想隨著運送軍需物質,一起去北方的七重城,金德曼也滿口允諾答應。隻是,回答之後就舉得有淡淡的失落感,具體是什麼,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為此,金德曼還在宮裏麵喝了幾次悶酒。她時常拿著一個小葫蘆,放在手心把玩,一會兒,眼神明亮如有光澤地眸子轉動若思,一會兒,神色黯然,不知道所想何事,總之,金德曼開始變得沒以前那般一個人的灑脫,總是覺得,自己缺少了某些東西。

直到唐朝使臣的隊伍,隨著運送物質的軍隊離開了金城,金德曼才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麼。

運送軍需物質的隊伍,是很迅捷的,白天夜裏,都是在趕路,歇息的時間很少。這樣一來,出了金城,很快就走上了蒼樸的官道。因為有陛下的特意叮囑,負責這次運送物質的將領金三日,非常明白,他們除了要保護軍需物質不丟失之外,還要保證唐朝使臣的安全。這可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隻有馬不停蹄的趕路,路上不停歇,就不會出岔子。

金三日是個大胖子,似乎後勤軍官,都是比較胖胖的,頭發盤起包在腦袋上,有個輕巧頭盔罩著,像古羅馬國家裏麵的戰爭勇士。金三日一路上,倒是在唐朝使臣麵前客客氣氣,走村過寨,都會體諒馬車裏的使臣大人身子弱,不像他們這樣的粗漢子,都增詢問是否要停下來休息。可惜,使臣大人卻是讓他盡快趕路,金三日不敢違背命令,催促軍隊急行軍,每幾天,就已經渡過了一條大河,前方就快到七重城了。

七重城,是新羅國都金城的咽喉之地。,從這裏一路向北,到達漢江流域,就是百濟、高麗、新羅三國相鄰的混亂之地,在那兒,不但有三國的軍隊,甚至一些匪患、私軍,反賊,都在那混亂之地裏麵攪亂格局。應該說,混亂的漢江流域,是現今遼東戰場上,一處類似死亡沼澤的地方。這裏有許多武裝力量統治著,大戰小戰也時而發生,幾乎每天都會發生流血衝突,高麗人、百濟人、新羅人,總之是見誰殺誰,在混亂的漢江流域,這裏沒有所謂的王法,隻有強硬的拳頭,才是活下去的根本。

“侯爺,馬上就要到七重城了。到了七重城,我們真的不要新羅人的幫助,自己穿過漢江流域,到達平壤?”

使臣團裏麵,會點功夫的人,都被派出去做任務了,唯一能打的,就隻有裴行儉一人,可是一隻隻有三十多人的隊伍,在混亂的漢江流域,就是自尋死路啊。李義表在金城的時候,就聽人說過這漢江流域的黑暗,心裏隱隱擔心著,是否要另選一條路,或者讓新羅大將金庾信派兵護送。

陳華和李義表王玄策同坐一輛馬車:“不可,如果讓軍隊護送,更會暴露我們的身份,這樣,會成為眾矢之的。要過這混亂的漢江流域,最聰明的,就是把自己打扮成僧人的模樣,要知道,在遼東,僧人也是受人尊敬的,能夠替亡魂超度,能夠替生者祈福,天下有戰事,僧人最吃香,所以不會有人吃飽了沒事兒,找僧人的麻煩。所以誰都不會為難出家人,肯定不會對我們有企圖的。隻是要委屈大家,暫時剃掉這頭上的煩惱絲。”

陳華打趣地笑道,全都剃度成為僧人,想來也是不會在那混亂的漢江流域裏麵,成為任何一方盯上的對象。

“侯爺這個建議,倒不失為一條妙計。隻是,我兩,都如此老邁了,卻叫剃了頭發。委實有點不情不願。”李義表稍有推脫,雖然侯爺的建議甚好,但他們犯不著為此就剃掉頭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古代人還是很有守舊觀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