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在舞會上那人生第一次的French Kiss,唇舌之間的糾纏如此纏綿悱惻,像琴弦與琴弓之間的劍拔弩張。我想起他帶我跳出的舞步,清淡的古龍香水味,和刺得我下巴癢癢的胡碴。那樣欲罷不能的溫柔,與巴黎,是再契合不過了。
我在遷徙途中遇到的第一個無法忘懷的人是S。在剛修葺一新的香港機場,我拖著兩隻箱子,踉踉蹌蹌連走路都勉強,過安檢台的時候,他很紳士地幫我把箱子放到傳送帶上。
我和他都是沒有安全感的人,孤單,漂泊,覺得安定規律的生活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我們在一起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流浪,一起吃飯,登山,衝浪,聽音樂會,然後驚喜地發現世界上竟有與自己如此相似的人,所有的口味都百分之百吻合,剛一張嘴,對方早就心領神會。我和他認識的第一天就在旅館中睡在同一張床上,相安無事,仿佛我們的感情從一開始跨越了愛情直接步入親情的階段。而我們最後的分別,不過是他飛東京,我飛舊金山,從此再沒有一起流浪的機會,在同一個機場,緣起緣滅,最終到了不得不擦肩而過的地步。
我猶記得那天飛舊金山的飛機晚點了很久,我便在角落裏醞釀著我悵然若失的心情,心裏想著我們倆誰都未說出口卻已成定局的再也不見。我們之於對方也像是機場,最終都是要義無反顧地離開,剩下來的無非是登機牌上那一個地點。
很多年之後,我依然會想起當時的場景。那時的我年輕,覺得生活理應呈現更好的模樣,無時無刻不在努力奮鬥,不甘願為誰犧牲或者停留。而到我終於想要拋開學業事業上的所謂成就安安穩穩停泊下來的時候,竟再也沒有了那樣安寧的港灣。
隻是若歲月回流,我應該還是會帶著年少的心離開他的,一如我肯定還是會為他的沉穩與理智,溫柔與敏感動心。
我相信我與他的相逢和離別都是恰到好處的命中注定。
我在獨自行走的旅途中遇到過各式各樣的人,他們每個人都在我生命裏留下痕跡,一如S。我閉上眼,指尖便能觸摸到他們的溫暖與敞亮,是上天給我的恩澤。
在台灣的時候,我遇到了旅行家D。若不是他親口說起,甚至給我看護照為證,我不會相信他的年齡是我的兩倍有餘。
我看到論壇上的介紹,興高采烈去阿裏山看日出,為了便於自拍,還像模像樣帶了個三角架。到了才知道我站的位置不對,根本看不到日出。D好心走過來提醒我,我看到他腰間掛著的鏡頭、濾鏡,像是要扛著長槍短炮上戰場。
後來天氣有變,狂風大作,找不到車下山,D用他的吉普車載我,橫穿了整個台灣去花蓮。
我想起S總是抱怨我沒有警惕性,單純得近乎傻氣,一如他抱怨我衝咖啡總是掌握不好水溫,裁衣服總是弄錯針腳。而他卻並未來得及改變我所有的壞毛病。
台風過境,航班取消,我便在D的公寓裏過了整整五天。哪裏都不能去,便打電話叫超市送貨上門。我們在廚房裏做蚵仔煎、鹵肉飯、海鮮炒麵、椒鹽雞翅,他掌勺,我按照他的口令把原料一樣樣洗好切好遞給他。
趴在窗口看雨中奔跑的零星行人和陷在水中動彈不得的車輛,他教我拍照,我拿著他沉重而碩大的相機,他溫柔地托著我的手臂。
臨走時,他在我包裏放了一個相簿,我在飛機上看到裏麵滿滿的都是他拍的我,光與影曖昧不清,我平凡的輪廓竟顯得那麼溫柔與清純。我知道他想表達什麼。心照不宣。
後來我們曾有幾次機會相見,他來過香港,我也去過紐約,隻是彼此都未再聯係,看著MSN上的那個頭像明明滅滅。有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並不會隨著相處的增加而見長,倒是像曇花,因為隻得一現才愈發珍貴。
相比腹部臃腫,滿麵暗瘡,穿梭於寫字樓間疲於奔命的我,我寧願他記得的是我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