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後來去伯明翰探望讀自己母校的妹妹時認識了現在的太太林雅尼,談了一段時間覺得這姑娘脾氣甚好,溫柔得像一隻小白兔,就不想再在感情上浪費時間,倉促地決定結婚。家裏人出奇的沒有反對意見,大概是父母覺得門當戶對,這姑娘看起來也沒有什麼明顯的毛病。雙方父母就聚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時間把婚期定了。結過婚以後林雅尼又回到伯明翰繼續讀書,而記雲瀟繼續工作。這和以前有什麼不同呢?生活繼續向前,記雲瀟嗅不到改變。
記雲瀟記得自己初回伯明翰的那一個夜晚,他沿著街道不停地走,想要回到自己暫住的酒店,後來竟然離奇地迷了路。在此之前他遇到一個女孩很像他熟悉的某人,記雲瀟跟了幾條街卻把女孩跟丟了,不僅如此,他自己也不知道走到了哪裏。那天晚上記雲瀟滿腦子都是女孩的臉,他花了好幾天在同一條街上遊蕩,一到夜晚就出門尋找。最後他終於遇到了那個女孩,女孩在附近服裝店打工,他沒有看清楚女孩的臉,隻是覺得分外親切。
是的,很像她。
又過了許多天,父母已經在催記雲瀟回國了,可是記雲瀟並不願意回去。找了無數借口說自己想要出來散散心,工作照樣會進行下去的。如此以來父母也沒了理由,不太情願地依了他。
某天,記雲瀟坐在街道的咖啡廳裏吃完飯,他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那端無人應答。她總是不接電話,她又換了號碼了嗎?記雲瀟低下頭百感交集。後來他看到了那個女孩從服裝店裏鑽了出來,記雲瀟無意識地站了起來跟上了那個女孩。他本來隻是想看看女孩的臉和她說幾句話。可是到了最後記雲瀟反而沒有勇氣走到女孩身前,隻是一路跟著,不停地跟著。
在這個空隙間,記雲瀟靈感迸發設計了一條項鏈掛墜,是一隻小兔子的模樣,俏皮又可愛。
女孩每天上班下班格外準時,許多細節堆積起來讓記雲瀟的心泛起了波瀾。比如說女孩獨自走夜路時警惕地四處打量的模樣;比如說女孩在服裝店認真熨衣服的模樣,還有女孩在伯明翰街頭的小雨中一邊跑步一邊跺腳的神情。記雲瀟的腦袋起了迷糊,他不再想念腦袋裏那張讓他傷心的容顏,他把眼前這個女孩一點兒一點兒拚湊在那人身上。他甚至覺得她就是她,她也就是她了。
奇怪的是,要是換成以前的記雲瀟,他壓根兒就會覺得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沒有一點兒相同也找不出相同,可是在現在的記雲瀟看來兩個人竟奇跡般地變成了一個人。
他是那樣愛那人,自然也愛起眼前的女孩,隻是他以前從未想過要了解那人,現在卻迫不及待地想要重新再了解一遍。
記雲瀟是那種沒有理由需要去了解別人的人,因為打生下來以後身邊就有不計其數的人眼巴巴地跑來主動了解他,他總是不厭其煩。記雲瀟有些驕縱甚至可以說是自大,他總是覺得自己是一個可以睥睨天下的王者。
但他也曾卑微地愛過一個人,隻是這段感情脫離了自己的預計向著一個彼此都無法想象的方向發展下去了。相愛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刺痛她也刺痛他。本來記雲瀟以為憑著自己的才貌是完全可以留住那人的,隻是那人想要的並不是這些,她身邊並不稀缺這樣的人。記雲瀟覺得這段感情有了和其他感情有所不同的光彩,像是幼時放風箏的感覺。開始時隻是抓著風箏想要把它放起來,可是越放越高一顆心卻無端空了起來。等到他想要把風箏收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了,手中的線再也拉不回風箏。
線斷了,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