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永嘉學派是溫州古老文化,但她仍然具有令人驚歎的曆史穿透力量,穿越幽長的時空隧道,深刻影響著當代溫州人。將具有鮮明特色的曆史文化與NGO、防艾工作聯係在一起研究,會使各項防艾措施更貼近當地實際,也更具有可持續性。
(一) NGO與政府的互補作用
形成完整的NGO與政府及其部門職能互補的防艾大網,在綜合防治艾滋病工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防艾工作離開政府是萬萬不能的,但是政府也不是萬能的。特別是遇到法律規定不明確的一些工作,沒有法律規定,政府就很難作為,這時就需要NGO的補充作用。NGO隻要法律沒有禁止就可作為,補充了政府的不足。再則,由於改革開放以來,部分政府的職能部門轉化為營利組織,反而引起企業和公民的不能接受,由NGO來開展會使廣大企業和群眾更易於接受。
(二) 有利於長效機製的建立
示範區的防艾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除了大家努力工作外,更為重要的是有了國家乃至國際的專項經費的支持,但是一旦這筆經費中斷,就會完全需要地方政府的投入,地方政府就會負擔過大。基層政府永遠是有限政府,不能完全承擔“超級保姆”這一角色,並且市場不可能承擔這份沒有任何利潤的公益事業,就會導致市場失靈和政府欠靈現象。這時NGO這隻手就可以發揮作用,籌措資金等,溝通、協調和整合個人與社團、社團與社團、社團與政府的關係,可以作為政府和市場的補充,使鹿城的防艾工作通過政府、市場和NGO三手相連,齊心協力,建立起穩固的長效防艾機製。
(三) 外來務工者的防艾工作,NGO的作用是其他組織所不可替代的
流動人口離開家庭,長期流動在外打工,是最易受艾滋病感染的次高危人群,是防艾工作的重點。鹿城區有超過88萬的流動人口,平常他們分散在各個企業工作,很少與外界接觸,我們的幹預工作很難深入到他們當中。通過NGO這一路徑,在企業的宣傳、幹預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 NGO的參與,為防艾工作增加了籌資途徑
鹿城NGO組成是以強勢企業為龍頭,根據企業發展態勢及企業主在同行業中的威望來組成NGO的領導機構(理事會等)。發展較好的強勢企業又有回報社會的願望,為防艾工作增加了籌資途徑。
(五) NGO與政府部門相比,更具有親和力
政府職能的異化,拉開了政府與企業的距離。NGO開展防艾工作更容易使企業、工人接受。
(六) NGO參與防艾工作,有利於自身發展
通過參加防艾工作,增進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更好地充當企業與政府間的橋梁作用。同時,也體現出NGO的服務職能,增進了NGO的凝聚力,更有利於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