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內容和獎金分配的依據要科學,有利於事業發展。出版社具有很明顯的企業性質,而且已經提出“要用工業化的理念進行管理”。企業考核最重要的是“投入產出比”,是考核資金使用效率。例如一定規模的資金產生了多大的效益;相同規模的資金產生同量的效益,資金流動的速度;資金流動的速度和資金使用效率的對比分析,自有資金的使用和融資能力的拓展等是企業考核的重要依據。但是在我社現行考核中,“編錄經費”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既不是“投入”的全部內容(例如圖書生產的直接成本沒有完全進入),還有一部分和成本的構成也沒有關係(例如獎勵性收入)。突出的是現行的考核辦法對編輯室資金使用基本沒有考核,隻是把資金投入所形成的利潤和“編錄經費”進行對比,沒有反映出多大規模,多長時間的資金使用和這些資金所產出的利潤進行有機關聯考核。這樣考核最直接的問題就是生產部門盲目追求投資,依靠擴大投資增加效益。具體表現在大量使用資金,在途圖書數量擴大,圖書發行碼洋和圖書實際銷售收益不成比例,使大量資金沉澱在銷售渠道上。簡單地看,就是把盈利的拿出來考核,把不盈利的放在了庫房。長期如此,必然使資金使用效率下降,造成資金大量沉澱,形成更多的庫存。
(三)考核內容和獎金分配依據要從我社實際出發,最大限度地調動積極性。第一,本版書出版是出版社發展的基礎,但是現在也是我社發展的薄弱環節。在本版書中,市場書是“重中之重”,自費書雖有短期效益,但不是出版的主攻方向。因此,對編輯室出版的市場書要大力提倡,給以更多的激勵。在出版社的上述文件中,對這一點有具體規定,“經批準,編輯室運作的市場圖書(含版權類圖書),財務核算後確認無虧損(收回成本或盈利),視市場化情況計算市場運作工作量(每種不超過一萬元)”。這條規定對編輯室運作市場圖書很有鼓舞,但是在具體執行中不給以落實,對編輯室運作市場圖書的積極性有很大的挫傷。第二,獎金不應全部含在編輯室的考核費用中,而主要是出版社對編輯室和編輯的獎勵。按照出版社的上述文件,編輯室和編輯完成任務考核指標,給以基本獎勵;任務指標之上的超額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給以超額獎勵。這條規定在實際中沒有執行。第三,當前我社本版書,尤其是本版市場書的出版很艱難,對出版這樣的圖書在政策上應給以扶持。例如應減免各種稅的負擔。現在,編輯室在印刷款、管理費等項目上承擔了全部稅的費用。這些負擔,有一些是不合理的,例如有一些稅負是“先征後返”的,但是征收由編輯室承擔,但是返還卻沒有給到編輯室。有一些是應減免的,既有政策上的減免空間,也可以為編輯室出版本版書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