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金分配應按照規定執行,不能隨意改動規定。
為了規範獎金分配,寧夏人民出版社專門製定了《寧夏人民出版社編輯室及編輯人員經營管理目標責任製實施辦法》,並以正規文件下發,要求遵照執行。在這個文件中,對編輯室和編輯個人的工作指標、考核製度、創利指標和獎金分配的激勵機製都有了很明確的規定。但是,在近兩年的考核和獎金分配中,這個文件執行得很不好。許多關鍵的東西都改動了,而代之以人為的隨意的解釋。例如,根本性的改動就有以下兩點:1. 在2006年的考核中,按照文件要求,“編輯室總量完成全年創利指標後,足額發放綜合獎”,而且在文件中創利指標有明確的計算公式。但是在年底考核時,這條規定被人為地解釋為,不按創利指標考核,而要按照所謂的“編錄經費”進行考核。使編輯室和編輯措手不及,在事前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動執行。編輯室的意見很大。2. 到2007年考核中又在上述文件之外,突然提出所謂的“2006年和2007年編輯室編錄經費滾動考核”的辦法。雖然編輯室提出了不同意見,但是這個規定仍然在執行。年度考核和獎金分配既是對編輯室和編輯個人全年工作的評價,更是編輯室和編輯安排全年工作進度的重要依據。這樣隨意改動正在執行中的正式文件,既是對文件權威的不尊重,也給編輯室和編輯的工作造成了極大被動,使編輯室無所適從。
二、考核內容和獎金分配的依據要科學,有利於事業發展。
出版社具有很明顯的企業性質,而且提出“要用工業化的理念進行管理”。企業考核最重要的是“投入產出比”,是考核資金使用效率。但是在我社現行考核中,“編錄經費”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既不是“投入”的全部內容,有一部分和成本的構成也沒有關係。現行的考核辦法對編輯室資金使用基本沒有考核,隻是把資金投入所形成的利潤和“編錄經費”進行對比,沒有反映出多大規模,多長時間的資金使用和這些資金所產出的利潤進行有機關聯考核。簡單地看,就是把盈利的拿出來考核,把不盈利的放在了庫房。長期如此,必然使資金使用效率下降,造成資金大量沉澱,形成更多的庫存。
三、考核內容和獎金分配依據要從我社實際出發,最大限度地調動積極性。
第一,本版書出版是出版社發展的基礎,但是現在也是我社發展的薄弱環節。在本版書中,市場書是“重中之重”,自費書雖有短期效益,但不是出版的主攻方向。因此,對編輯室出版的市場書要大力提倡,給以更多的激勵。在出版社的上述文件中,對這一點有具體規定,“經批準,編輯室運作的市場圖書(含版權類圖書),財務核算後確認無虧損(收回成本或盈利),視市場化情況計算市場運作工作量(每種不超過一萬元)。”這條規定對編輯室運作市場圖書很有鼓舞,但是在具體執行中不給予落實,對編輯室運作市場圖書的積極性有很大的挫傷。第二,獎金不應全部含在編輯室的考核費用中,而主要是出版社對編輯室和編輯的獎勵。按照出版社的上述文件,編輯室和編輯完成任務考核指標,給予基本獎勵;任務指標之上的超額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超額獎勵。這條規定在實際中沒有執行。第三,當前我社本版書,尤其是本版市場書的出版很艱難,對出版這樣的圖書在政策上應給予扶持。例如應減免各種稅的負擔。現在,編輯室在印刷款、管理費等項目上承擔了全部稅的費用。這些負擔,有一些是不合理的,例如有一些稅負是“先征後返”的,征收由編輯室承擔,但是返還卻沒有給到編輯室。有一些是應減免的,為編輯室出版本版書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