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創新發展途徑(6)(2 / 3)

馬斯洛曾用不同於傳統科學的方法對創造性進行過調配研究。他說:“我不得不發明整體論的交談法。我試圖一個人又一個人地去了解,盡我的可能進行深入、深刻、充分的了解,直到我覺得對於他們作為一個整體的人(作為獨特的、個別的人)有了真正的理解。”這是在獲取整個生活和整個人的非常充分的曆史材料而不懷有特定的課題或問題,就是說,不是抽取這個人的某一方麵而不涉及其他方麵,而是在進行個案研究。

但之所以稱之為法則研究也正因為如此,它也可以涉及特定的問題,在進行簡單統計後得出一般結論。你能把每一個人都看作一個無窮大,而多個無窮大可以相加,百分數可以求出,正如超窮數也能運算一樣。

如果你能用這種方式去深刻、深入和個別地了解人的樣本,那麼,就可以將某些典型傳統實驗中不可能的操作變為可能。馬斯洛有一個大約包括120人的研究對象名單:“對他們每一個人我都花去了大量的時間——僅僅用於對他們進行一般的了解。這樣做以後,我能再提出某一問題,回溯我的資料並得出答案,即使120人全都死了也能得出答案。”這和就某一單獨的問題所做的特定實驗形成對照,在這種實驗中將變動某一變量,而所有其他變量假定“保持不變”,盡管我們自然都非常清楚,有成千的變量在經典的實驗範式中隻能假定受到控製而不是實際受到控製,更不用說保持不變了。

馬斯洛曾非常坦率地堅信因果方式的思維在作為普遍的科學哲學時已經過時了。盡管它曾在非生命的世界中發揮大的作用,而且也曾在解決人的問題中因取得或多或少的成功而被學會。我們絕不能再這樣做,因為它隻能引導我們進入特定的思維,即關於某一原因引起某一後果和某一要素產生某一要素的思維,而不是使我們對那種係統的和機體的改變保持敏感。對這種改變,其中任何單一的刺激都可能會改變整個機體,而改變的機體又會引起生活一切部分的行為改變(這也適用於社會組織,無論大和小)。

例如,假定你想要得到身體健康,又假定你問:“你是怎樣使人的牙齒好些的?你是怎樣使他們的腳好些的?”或他們的腎、眼睛、頭發等等。任何一位醫生都會告訴你,最好的辦法是改善一般係統的健康。也就是說,你要改善一般因素。假如你能改善他們的飲食和生活方式等等,那麼這些辦法將能一舉改善他們的牙齒、腎髒、頭發、肝髒、腸子,以及其他任何器官,即整個係統都得到改善。

同樣地,按照整體論的看法,一般的創造性也是從整個係統中出發的,一般地改善的。而且,任何能產生更有創造力的人的因素也能使人成為一位更好的父親,或更好的老師,或更好的公民,或更好的舞蹈家,或一位更好的什麼人,至於達到和一般因素的增強相應的程度。當然,接著還要有特定的因素與此相加,才能把好的舞蹈家或好的作曲家和好的父親區分開。這一點很重要。

葛洛克和斯塔克寫過一本討論宗教學的好書,可以作為一種對這一類型原子論的和特定的思維的相當高明而又合格的描繪,特定的思想家,刺激—反應思想家,因果思想家,“一因到一果”的思想家正在步入一個新的領域,這兩位作者可以做為先驅。首先,他們當然覺得必須給宗教下定義。當然,他們不得不下定義說宗教是純粹的、分立的,說它不是任何別的什麼,進而把它孤立起來,和其他每一事物分割開,然後開始用亞裏士多德的邏輯“A”和“非A”繞來繞去:“A”是所有“A”,不是“A”以外的任何東西,它是純粹的“A”;而“非A”是純粹的其他事物,因此兩者沒有交迭,沒有融合,沒有結合,沒有熔接,等等。這使他們能夠繼續前進並陷入一種絕對的、全盤的混亂——但這是從未見過的一種美麗的混亂。他們鑽進了死胡同,停留在那裏,使宗教行為和所有其他行為完全分開,以致他們全書所討論的都是外部行為,去教堂或不去教堂,節約或不節約小片的木料,對某件事或另一件事表示或不表示敬意,這樣便把我稱之為宗教的宗教完全排除在全書以外,我所謂的宗教指那些有深刻宗教思想而又可能和宗教機構、超自然現象、偶像崇拜無關的人的宗教態度和情感、情緒等。這是原子論思維的一例,還有許多其他的例子。在任何生活部門中,一個人都能進行原子論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