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察言觀色——準確判斷套話是不是謊言(1)(3 / 3)

這種情況下,我們確定這位自稱傑克的嫌犯已經意識到有FBI調查員正在接近他。

為此,根據犯罪心理學家的建議,FBI選擇了約談他。

然而,這位自稱傑克的男子非常狡猾,約談逐步陷入僵局。

在犯罪心理學家的建議下,我們采取了突然襲擊的方式。在約談進入停滯階段時,調查員與傑克漫無目的地交談著,偶爾聊一些其他的事情。有一次在似乎是漫無目的的約談中,調查員突然直視著傑克的眼睛,嚴厲地問道:“這件事是不是你做的?”原本友善的表情驟變為嚴厲的口氣與尖銳的問題,一下子讓傑克不知所措。很明顯,他始料不及。他的表情非常不自然,“呃……嗯……怎麼……這是怎麼回事?”

同時,調查員發現他的額頭分泌出細細的汗珠,而且雙手和雙腳的姿勢都發生了變化。種種跡象都表明傑克在說謊。

很明顯案子就是傑克所為,所有的跡象都指向他,這時候,調查員做出一個比喻:“如果早上醒來晴空萬裏,可是街道、地麵和屋頂都是潮濕的,而且上麵布滿著雨滴,就算沒有親眼看見或者親耳聽到夜裏的暴風雨,你也知道夜裏曾經有過暴風雨,你也知道夜裏曾經下過雨。我雖然沒有親眼看到你犯案,但是所有證據和跡象都告訴我是你幹的。現在你要拿傘也已經來不及了,因為你已經渾身濕透了。”

果然,後來的種種證據都證明了傑克是連環凶殺案的凶手。

在由平穩情緒轉為極端情緒的過程中,調查員應該把握好尺度,從而套出嫌犯的話。

性格外向的人更擅長說謊

美國馬薩諸塞大學的心理學家羅伯特·費爾德曼等人所做的調查發現,在人的活動中,撒謊其實是一個普遍現象。在一項試驗中,研究人員發現,60%的人在10分鍾的談話中至少有一次撒謊,平均起來有2.92次說的話不準確。

當然,盡管人人撒謊,但是,男人與女人的說謊是有差異的。總體而言,男人與女人的說謊不分伯仲,但男人的說謊趨向於讓自己顯得更好,而女性的說謊更可能是讓他人感覺更好。所以,男人的說謊很多是自吹,女人的說謊很多是恭維。同樣,性格也決定說謊的多寡。外向的人說謊較多,而內向的人說謊較少。

根據研究發現,一個人說謊的動機很簡單——操弄他人,一個嫌犯向調查員撒謊的目的,是操縱調查員,讓調查員了解到對自己有利的線索。

在性格差異方麵,性格內向的人,說謊頻率通常低於外向的人。外向的人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需要去適應各種性格的人,為了實現適應的效果,往往需要說謊。因為與人溝通,需要“善意的小謊言”才能實現溝通的目的,才能實現維持關係的目的。

當然,說謊的人,通常與同行的關係差強人意,且較不會嚴肅看待自己的應盡責任。

除此之外,費爾德曼還發現,性格相同的男性與女性之間,女性比男性更擅長撒謊。女性說謊的平均次數每天最少2次,而且女性的話相對於男性而言,更能達到欺騙的目的。

溝通與說謊的關係

對調查員來說,與約談對象約談的過程中,辨識對方的話是否是謊言不是一個簡單的工作。對我過去十幾年刑偵生涯的研究得出的結論表明,不管是美國還是中國,沒有一種言語或者非言語的行為能夠明確代表欺騙行為。其中,盡管國民素質、文化差異各有不同,但對某種明顯的代表欺騙的行為卻無法得出肯定的結論。

在雲南緝毒的時候,我遇到了這樣一個人。當時,在檢查的時候,我注意到了司機身邊的一個年輕人行為很詭異,說話結巴,非常不自然。而且他的一個動作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他似乎不必站在那個位置上,但他一直站在那裏,兩眼盯住身邊的帆布包。

如果隻是待在原地並保持沉默,我可能就不會那麼關注他了。但是,正當我觀察他時,他的行為發生了變化,特別是他的手正在輕微地顫抖,額頭上也不斷地湧出汗珠。

我初步判斷,這個人有很大嫌疑。接下來,在問訊的過程中,這種狀況更加嚴重。他的很多反映都證明著他在說謊。

然而,經過證實,他沒有任何問題。

這就是特殊案例。

調查員若想要提高測謊的能力,必須關注上文所提的這四個方麵:自在或者不安;加強語氣;同步性以及認知管理。但別隻想找出代表說謊的典型跡象,因為那些訊號有時候會誤導你的判斷。評估自在或者不安、加強語氣、同步性以及認知管理這四個重要範圍,就能建立誠實的基準。其中一兩個特點的表現不佳沒有什麼稀奇,四個現象的表現都不好,最多也代表彼此溝通有問題。這些問題可能源自於對方對你的方案、對執法人員的不屑,但也可能就是因為說謊而不慎露出馬腳。

讓嫌犯有選擇權

在美接受培訓期間,教官告訴我們:

如果能夠從猩猩的嘴裏用香蕉換來實話,不要隻給猩猩香蕉,還要多給它一個蘋果,讓它自己選擇。

這其中有很大的智慧。在後來的工作中,我才徹底理解教官這句話的背後意義。

調查員麵對嫌犯,如果嫌犯不肯直接承認自己的罪行,從嫌犯的嘴裏套不出有價值的線索時,那就退而求其次,讓他承認的確有犯錯的可能。這樣的可能性,就等於讓他朝認罪前進了一步。

幾年前,我接觸到一件性侵幼兒案。嫌犯是幼兒教師,但他一直極力否認。在具體的調查過程中,調查員從他的電腦裏搜出大量的兒童色情圖片以及一些網站。

在具體的偵訊過程中,采取的是一種供他選擇的問訊方式:

調查員:你說你沒有猥褻兒童,是嗎?

嫌犯:對!我根本就沒有。

調查員:可是我們從你常用的電腦裏發現了一些兒童色情圖片,這怎麼解釋?

嫌犯:我並不知道這些兒童色情圖片怎麼會跑到我的電腦裏。

嫌犯非常狡猾,不僅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行,甚至連一些存儲在電腦裏的兒童色情圖片也極力否認。

調查員:你說不知道這些兒童色情圖片怎麼會跑到公司的電腦裏。但你的電腦存有色情圖片是事實。我看你是個很正直的人,不會犯法。我認為你電腦裏的兒童色情圖片一定是通過某種方式跑進去的,現在網絡太發達了,很多網站都會自動彈出來,更何況幾張圖片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有沒有可能你在下載其他檔案時,意外下載到兒童色情圖片?

嫌犯:呃……這個可能吧!

調查員:有沒有可能你上網連到了色情網站卻不知道?

嫌犯:呃……

調查員:有沒有可能看到了色情網站,後來才明白那是什麼,然後就離開了?

嫌犯:呃……

調查員:有沒有可能你收到色情網站的廣告郵件,好奇而點了網站鏈接:許多色情網站會大量寄發郵件,希望有人因為好奇心而上鉤?

我一口氣給了嫌犯幾個意義完全不同,甚至是相反的選項,讓嫌犯處於必須幾選一的局麵。

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嫌犯承認自己可能是意外下載色情圖片。

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如果他不承認這個,就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兒童性侵害嫌犯。這個時候,嫌犯會否認猥褻兒童,轉而承認可能不小心下載了兒童色情圖片,或是出於好奇心而瀏覽。

這個時候,我問到:“意外連上色情網站跟蓄意找色情網站有天壤之別。你要不是不小心下載,就是兒童性侵害犯。隻有這兩種可能,你自己選擇。你是因為好奇下載還是實施兒童性侵害犯罪?”

這個時候,他隻好選擇了好奇。

這樣,距離他承認犯罪又進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