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傻瓜(2 / 2)

如果說生氣分為惱火,有些憤怒,相當憤怒,非常憤怒四個等級,那麼此刻的周揚應該是第五個等級——出離憤怒!

“其實那天碰巧見到吳媛媛從麗都酒店出來,我以為你倆玩成人浪漫,大白天就酒店開房呢,想拍一張照片回頭發給你調侃你一下,沒想到。。。。。。哎!你這麼一說,我倒是覺得那天吳媛媛的表現有些詭異啊,我以為她當時應該會和你一起出來,可是她當時匆匆忙忙的從酒店走了出來,然後邊急急忙忙的上了一輛出租車,一眨眼的功夫就見不到人了。”

“哼。。。。。。哼。。。。。。哼。。。。。。”周揚呆坐著,麵如死灰一般,眼神中都是絕望,看著麵前的空啤酒瓶冷笑,

“可是。。。。。。周揚,你打算怎麼辦?”胖子問道,

“怎麼辦?”周揚拉長了聲音,語氣很古怪,

“回家直接跟她攤牌,離婚!”周揚道,

“別啊!周揚,你這麼做傻不傻!”胖子忙道,

周揚把呆滯的目光移向胖子,似乎在等胖子說出不離婚的理由,

“哎呀,周揚,虧你還是個吃皇糧的,幹的是執法的活兒,基本都法律常識連我這個法盲都懂,你這個法律專家竟然不懂!”胖子責怪道,

“什麼意思?”周揚冷淡的回道,

“哎呀!婚姻法!婚姻法!”胖子刻意強調了一遍婚姻法,但是嘴裏麵欲言又止,似乎還沒有組織好語言,

“就是過錯方,財產分割。。。。。。那啥,哎呀!”胖子想說卻因為知識的貧乏而說不清楚,

可是胖子口中反複重複的幾個關鍵詞卻引起了周揚的注意,

婚姻法他當然知道,隻不過平時作為執法部門,他們接觸的一般都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之類的法條,用的也很多,但對於婚姻法他隻是知道個大概,具體的法條也隻是模糊的理解過,畢竟在吳媛媛給自己帶帽子之前,周揚一直對自己的婚姻充滿著自信,根本沒有想過以後會出現婚姻危機而適用於這部法律。

胖子怎麼解釋還是解釋不清楚,他幹脆拿出手機打開百度在上麵,把婚姻法內容直接給搜了出來,然後找到他所想表達的那條法規,向周揚一字一句的念出來,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胖子隨後又往下翻了兩頁,念道“像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訴訟中,可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加速離婚進程,但不會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有些法官會從情感上考慮,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所以為說這麼多什麼意思你應該知道了吧!證據!證據!這個是關係到下一步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最直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