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說的對,就目前情況來看,證據直接關係到了到時候離婚時候,周揚能獲得財產的多少,而法律上也明確說明了一夜情,通奸都不算過錯行為,隻能作為加速感情破裂的證據。
“周揚,你現在得多搜集更多吳媛媛出軌的證據啊!”胖子道,
“他媽的!難道我就眼睜睜看著那個婊子給我戴帽子而無動於衷?!”周揚氣憤道,
“哎,話不能這麼說,小不忍則亂大謀,既然你已經做好跟吳媛媛離婚的決定,那就不能再優柔寡斷了,固定住證據才是你現在應該做的,你把她和那個奸夫打一頓又如何?能解決問題嗎?”胖子的話很有道理,也確實觸動了周揚。
兩人沒有繼續再喝酒,和胖子在燒烤攤分手後,周揚沿著馬路牙子一直往回走,在回家的路上,對於胖子的告誡,周揚一直反複在思考,男人的胸懷再寬廣,碰到這樣的事情,哪個男人也無法置身事外,裝作沒事兒。
佛經曰:“是人皆冤,是情皆孽!”人的一生不是在冤枉別人,就是在被別人冤枉。或許曾經做過對不起別人的事情,同時也在忍受別人的背叛。所以人活著就是這樣無耐,但不能不活著,正是因為這些無耐,所以慢慢的變成了“人”,因為人是一個麻煩的動物。被人誤解或許還有被理解的一天,被人冤枉也還有洗刷冤屈的一天,但被人背叛卻是一件另人痛苦的事情,特別是被身邊最親近的人或是一向很“信任”的人被叛,這種痛真是不好受。但又能如何呢?或許曾經付出了愛,付出了信任,也因為信任而對他放心,可結果卻被他在背後狠狠的砍了一刀......,心在滴血,但又能如何呢?
那個背叛的人還在為他的“聰明”而洋洋自得呢,他可能還在以為他自己做的事情很高明呢,或許並沒有覺得他是在被叛你,或者是他覺得背叛也沒有什麼,但這一切其實當事人都是知道的,隻是不願意挑明而己。周揚現在麵臨的就是這個困惑。
按照胖子的說法,如果周揚為這個背叛而耿耿於懷,無法自拔的話,隻能增加他自己的不快樂,甚至更大的痛苦。這樣周揚或許就陷入了那個人給他挖下的陷阱。
可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周揚內心的苦楚又有誰能知呢?一切的委曲隻能他自己獨自去承受。
誰都不想被綠,綠了以後殺人的心都想有。他是打心眼裏一丁點兒都不想回家,剛才還對吳媛媛有恨不得殺了她的念頭,可是如果自己不回家,勢必會引起吳媛媛的懷疑,周揚很想跟吳媛媛攤牌,可是自己手裏除了一張吳媛媛出現在麗都酒店門前的照片和之前通過竊聽裝置保存的幾段錄音,周揚手裏沒有其他的證據了。如果拿著這些質問吳媛媛,周揚早已經想到,以吳媛媛精明的頭腦,她完全可以說那不是她的聲音,或者有人故意栽贓陷害她,而出現在麗都酒店門前那張照片,她完全可以說3自己是去見客戶了的理由搪塞周揚,畢竟周揚手裏什麼都沒有,隻有滿腔的憤怒在胸膛中燃燒,這一刻,他簡直快要窒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