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溫可是朝廷任命的江浙省元帥府都事,雖然朝廷沒派出一兵一卒,但好歹也是個官兒。
他怎麼可能為了自己的兒子,去死在自己刀下的土匪墳頭上磕頭認錯呢?
更別提支付他大筆贖金了,能對這譚誠網開一麵,放他一條生路都不錯了。
再說說這劉伯溫。
雖然他是才高八鬥、學富五車,還是什麼朝廷任命的江浙省元帥府都事。
但說白了,這些都是虛的,朝廷不會給他一兵一卒,目前也不會給他一錢一糧。
說得更透徹一點,就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給了他一個虛職,讓他去跟那些土匪、地方割據勢力內耗。
現在,他的兒子在譚誠手中,對方隨時可以拚個魚死網破,一刀結果了他的兒子。
憑什麼出來向他投降,然後將自己的命運交在他的手中?
這譚誠是主動潛入劉家,抓他的兒子。他如果不來,劉伯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抓得住譚誠。
說明這譚誠也是抱定了必死的決心來的,現在要讓別人束手就擒,這怎麼可能?
至於這江浙省元帥府都事,我得先跟大家把元帥府這事兒說清楚。
元朝的元帥府製度,大致經曆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初始階段,主要是元朝初期,為了妥善安置一些降將降官,授予了一些元帥的官位。
其實元軍的主要建製是萬戶、千戶、百戶這個係統。
“元帥”這個官位的的確確對於蒙古人來說是個“舶來品”,主要是宋、金、遼、西夏等國有這個官位,因此為了體現對降將的優待,仍讓他們擔任原來這個職務。
這第二階段,是從蒙哥即位之後,隻到十三世紀末。
這個階段,元朝逐漸完成了國家統一,治理天下成了首要任務,“元帥”這個官位逐漸減少。
第三個階段,就是十三世紀末至元朝滅亡。
這一階段,各地紛紛發生農民起義,元朝政府為了苟延殘喘,在一些前沿陣地設立了一些元帥府。大部分都是一紙空文,隻有個官銜,沒有一兵一卒、一錢一糧。
打個比方,就好象蔣介石敗走台灣後,在西南之地大量發放委任狀,任這個為什麼什麼司令,那個也為什麼什麼司令。
說白了,就一張紙,沒人沒槍沒錢,讓這些人到處招募一些土匪勢力,妄圖與大陸作最後的抗爭。
當然,這些被任命的人,最終大部分都發展成為土匪勢力的頭子,在建國初期浩浩蕩蕩的剿匪運動中,這批人被逐步肅清了。
因此,要想這件事情和解,我覺得雙方必須都作出讓步。
首先,譚誠這方麵,放了劉伯溫兒子,這是必須的。
至於說讓劉伯溫去他父親墳頭上磕頭,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說這贖金的問題,劉伯溫估計也支付不了多少,不過這錢的事好商量,我倒可以幫劉伯溫解決。
然後,是劉伯溫這方麵,必須給譚誠一條活路。
既然是要給譚誠活路,那肯定不能現在抓了他。
當時,我腦子裏就有了一個初步想法。
我先說動劉伯溫,讓他對譚誠既往不咎,我負責去跟那譚誠談判,讓他放了劉伯溫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