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是醒著撐過一兩天還勉強可以,如果要撐過72小時,那就算兩個眼睛不閉,大腦也會因為過度疲勞而崩潰,熬出腦淤血也不是沒有可能。
我看一眼手機上的時間,我還有最多十五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一旦超過十五個小時,恐怕她們中就會有人撐不住而睡去,真若是夢中遇險,那真是神仙也難救。
我再次將遊戲光盤拿起,這張光盤到底是如何染上這般可怕的詛咒,一時恐怕弄不清楚,但隻要能破除詛咒,光盤上依附的怨念也許會跟著一同散去。
想到這裏,我立刻打電話給阿雪,將她叫到特殊部門。
要說破除詛咒邪術,阿泰才是真正的行家。可現在阿泰已指望不上,也隻能求助阿雪。
阿雪知道事情緊急,便放下手頭的事情,直接趕來特殊部門。
大致事情給阿雪一說,就聽她道:“先給我準備一瓶酒精和一桶清水,然後再找一個瓷盆。”
東西倒是容易準備,隻是不知阿雪要做什麼。
曾警官命人速速將東西準備好,還專門騰出一個房間給阿雪使用。
就見阿雪將清水先一步倒入瓷盆,隨後沿著瓷盆邊沿倒入酒精,最後再將光碟輕輕放在盆的正中心。
再見阿雪手握一張道符,在手中揉搓幾下,道火在她掌心開始燃燒,雖有熱度卻不傷人。
看到這裏,我已明白阿雪的意圖,這並非是要破處詛咒,而是想要看看光碟的真身。
咒怨之物大多是些尋常的物品,比如戒指、手鐲、項鏈之類,又或者紅鞋、白衣、佩飾發簪之類,再有可能是木盆、雙筷、一把菜刀。
總之,凡是人會佩戴和使用的東西,都是用來下咒降詛的好材料。
而這類尋常的東西,一旦附上詛咒,便不再是簡簡單單的人身配飾或者生活器物,而是具有一定力量的法器。若是再它們除詛咒之外,再沾染上怨念,變成咒怨之物,那便成為比法器還要高一層次的東西,一時三言兩語也說不清楚。
咒怨之物多少都有些意識,不過它們所擁有的意識並不能與人溝通,而是會想方設法延續自己的存在。
咒怨之物存在的根本便是人死之後的怨念,那如何吸引人接觸咒怨之物,再想方設法將其殺死,便是它所謂的思想意識。
怨念達到一定程度的咒怨之物,會根據人的不同喜好而改變形狀,如同以誘餌引誘獵物落入陷阱一樣。
這張光盤,或許是咒怨之物化身而來的。
“去。”阿雪手輕抖一下,手中火苗直射盆中。
隻見盆中酒精沾染道符的瞬間,火焰立刻在盆內開始升騰。
熊熊火焰越燒越旺,突然之間,橘黃色的火焰開始從火心的位置變成黢黑的顏色,未久整盆火焰都化成黑色,燃燒的幅度也比之前大上一倍,碰觸到天花板。
隨著黑色火焰的燃燒,火焰中慢慢有了些聲響。
一開始很微弱,漸漸的聲響變得越來越清晰,入耳的竟是慘叫哭號的聲音。
“這是......”曾警官驚愕一聲。
“噓。”我手指比在唇間,示意他先不要說話。
火盆中的光盤漸漸升起,漂浮在火焰最中心的部分,因為火是黢黑的顏色,光盤在內中也是時隱時現。
伴隨著哭嚎聲音,火焰開始四分五裂,每一個分支都如同一人的手臂一般拚命的想要往外夠拽延伸,就像是深陷入泥澤之中人,不停的伸手想要抓住能把自己拉出泥澤的東西一般,然而一切都是無用功。
阿雪深吸一口氣,輕咬手指出一點紅血,將手指上的血珠彈入黑色火焰中心。
火焰刹時消退,空中的光盤反轉幾圈落入水盆裏,將酒精和水的混合體濺出瓷盆。
“這就......結束了?”曾警官問我說。
我很是失望的搖搖頭:“遠遠不夠,這東西遠超我們的想象。”
詛咒是最容易被常人學會的一類邪術,小到紮紙人做魘,大到殺人聚怨施咒,下詛咒的方法也多種多樣,效用各不相同。
但是解除詛咒,方法卻比較固定。隻要找到被下詛咒的根源之物,以比詛咒更強大的念力覆蓋詛咒本身,詛咒便可被消除。
然而這種方法並非百試百靈,因為有一些詛咒其本身已經成為無法被覆蓋和磨滅的存在,單純以其他咒術抵消的方法,是不可能掩蓋其存在的,甚至連消弱詛咒之力都做不到。
這張看似不起眼的光盤,其上的詛咒在怨念的加持下,已近乎達到無法被磨滅的成度,但靠我和阿雪兩人的力量,是無法將其破除覆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