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這就是我偷的全部東西。”低個男人急忙說道:“原來我都打算洗心革麵了,還在一個飯店裏給人幫廚打下手。就前天,我替班給人端盤子的時候,我聽見一老主顧說要去國外旅遊半個月,家裏一個人也沒有,這才有起貪念。我真就偷了他一家。”
低個男人一邊說著,一邊右手閑不下來,總是在上下的動,可是桌銬距離有限,他什麼也夠不到。
“隻偷了一家?這些東西都是你從211那一戶偷來的?”
“嗯,前天晚上我撬開他家的門,溜進去翻騰出這些東西。結果中途太困,就擱他家睡著了。結果第二天我還沒來得及跑,就來了一大幫警察,把我弄到廣場上。我還納悶呢,不就抓個賊嗎?怎麼來這麼多警察。”
“少貧嘴。”曾警官再喝他一聲。
我忽然注意到他閑不下來的,不光是右手,還有右腿。他眼睛雖然看著我們,卻不停的用右側大腿蹭左腿,看起來好像是因為緊張,極不自然。
曾警官看我一眼,瞧他的意思,認為低個男人還沒有完全說實話。
老實說,我也不認為他說的就全部是實情。但這人說的應該也不完全是假話,隻能說他還有隱瞞。
可是想要敲開他的嘴卻不容易,非得再指出他話中的問題才行。
然而他剛剛說的一番,基本屬於認了盜竊罪,話裏環環相扣,想要找出破綻,隻能日後核對他的供詞和其他人的證詞,而我覺得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
如果不能盡快解決這起案子,廣場上的業主很可能會再次衝擊隔離門,而且下一次衝突將更加暴力。
不管是警方受傷,還是業主受傷,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可現在已經知道有一個殺人犯就在業主當中,此刻就如同甕中捉鱉一樣,沒捉到“鱉”之前,絕不能將翁裏的東西都放出去,就算有人會因此受傷,也是必須要承受的結果。
受傷?我腦中蹦出這樣一個詞彙,再看低個男人的動作,我猛然間閃過一道靈光。
我站起來,一把抓住低個男人的腿,他立刻驚慌起來。
“你要做什麼?”他急忙問我。
“看看。”說著,我用力一拉拽,這一把沒有控製好力道,直接將低個男人的褲腿撕開,直接撕到大腿位置,赫見他的腿上,有一道剛愈合不久的傷口。
“這是?”曾警官看到傷口,立刻站起來,這正是一切的突破口所在。
“我昨天不小心劃傷的。”低個男人急忙解釋。
我笑道:“你這傷口愈合的情況,可看著不像是昨天弄傷的。”
“啊,我說的不對,是前天,是前天。”
“哦?那你這是怎麼弄傷的?”我追問道。
“就......就一不小心,蹭的。”
“蹭的?這麼平整的皮肉切口,怎麼看都是刀傷,你這家夥真是滿口胡說八道。老實說,你兩天前的夜裏,是不是在201?”
被依依殺害的那名女性,就是201號別墅的房主。
低個男人嘴巴打顫道:“我.....沒在,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這樣說吧,兩天前的夜裏,正是201號別墅發生殺人案的日子。在案發現場除了發現死者的血跡之外,我們還找到了另外一個人的血跡。我想抽你的血去化驗對比一下,應該會確認那血跡就是你的吧?”
“啊......那,那又怎麼樣?”
“你的血跡出現在案發現場,說明你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再加上另外兩名死者都是被殺在廣場上,你一樣有作案的時間和機會,基本可以將你認定是殺人犯了。”
“不不不!我沒殺人!我隻是去偷東西的!211是,201也是!”
低個男人這次乖了,說話又快又直白。
曾警官趁熱打鐵問他說:“我們要是抓不到真凶,就隻能拿你交差了,你最好一五一十,把你知道的全都說出來,或許我能保你。”
“我.....說......我都說,都說行了吧?”
低個男人完全死心,開始跟我們說他這三天的經曆。
此人姓陳,小時候家裏窮,營養不良,導致他的身高隻有一米六零左右,又矮又黑,故而有個陳矮子的外號。
初中輟學之後,陳矮子就以偷東西為生,一偷就偷到三個月前。三個月前他因為一個女孩墜入愛河,決定洗心革麵。然而幾天前,他跟那個所謂命中注定的女孩又分手了,結果就在悶氣難消時,聽到那個老主顧在飯店裏說他要出國旅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