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六章:出國旅遊(1 / 2)

如我預期的一樣,差不多四十分鍾不到,低個男人哼哼唧唧的醒了過來,他想伸手揉眼睛,結果隻聽見金屬鏈子碰撞的聲音,手卻無法夠到自己的麵頰。

“這,這是什麼?”

“大多數人叫它‘十指不合’,學名叫做桌用限製銬。”曾警官隨意回答說。

低個男人的兩隻手都被銬在桌子上,兩條鐵鏈也就二十厘米長,一邊一條。

為什麼叫“十指不合”?

這兩條鐵鏈分別拴在桌子的兩端,被銬著的人,兩隻手剛剛好能指尖碰到指尖,無法完全合攏,故而叫它“十指不合”。

這種桌用限製銬,一般是用來對付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的,以防他們在審訊期間,試圖逃跑或者反抗。

用這樣的桌子對付低個男人,真是大材小用。

“銬?為什麼銬著我?我犯什麼事了?”他額頭冒汗,卻還要故作鎮定,反問我們道。

曾警官對我搖搖頭,他的意思是這人屬於不見棺材不落淚的類型。

我隻能將在他昏迷時從他身上搜出來的東西,扔在桌子上。

這是一個小包裹,包裹還有個縫製的皮帶,剛好能卡在肩膀上,然後將包裹夾在腋下,如果不是直接去摸,在衣服外麵是看不出破綻的。

至於包裹裏的東西,既有項鏈,又有戒指,還有幾張美鈔和一個不怎麼值錢的山寨打火機。

我將包裹打開,把裏麵的東西一股腦倒出來,問他說:“這是你的東西嗎?”

“是,是啊。你們什麼時候從我身上拿走的?”低個男人還裝著硬氣,但是我明顯看見他的牙在打顫,說明他心裏害怕的要命。

“嗯,你要這麼說,就是不配合了。”我拿起桌子上的山寨打火機,光看花紋的確會以為這東西有些價值,但是一摸上麵鑲嵌的小鑽,一下子就能摸出廉價感。

低個男人眼皮跳起:“我怎麼不配合了?我啥也沒幹,莫名其妙就被你們抓到這,你們今天要不說出個所以然來,我以後肯定去投訴你們。”1

雖然我們都沒有穿正裝警服,可將我們聯想成警察,也在情理之中,低個男人這才說出自己認為有威懾力的一句話。

然而他這句話對我們而言,沒有任何意義。

正式警察由督察監管,而特殊部門則完全在警察階級之上,屬於更高級別的組織,上哪投訴都沒用。

不過也輪不到他來投訴我們。

我咂嘴說:“你是這社區的業主?”

“嗯,嗯。我在這買的房子。”

“你住哪一戶?哪一家?”我追問他到。

“211,你們能在我身上找到我家的鑰匙。”低個男人突然硬氣起來。

我伸手掏出一掛著小貓掛件的鑰匙鏈,在他勉強晃蕩兩下:“這是你家的鑰匙?你會掛這種東西?”

“怎麼?不行啊?我喜歡貓,特別是可愛的貓。”

“哦,原來是這樣。”我笑著點點頭,然後將鑰匙鏈也扔到桌子上。

“既然確定沒我什麼事,就放了我吧?我會當成一場誤會,不會投訴你們的。”低個男人準備借坡下驢。

就在此時,曾警官猛然一拍桌子,聲音之大,如同晴天霹靂,矮個男人嚇得想要站起來,結果雙手被銬著,又隻能乖乖坐下。

曾警官雙眉幾乎擠在一起,眼神惡狠狠道:“這種時候,你還敢跟我耍滑頭?說!你是不是最近三起殺人案的凶手?”

“殺,殺人?不不不!我可不是!我怎麼會殺人?我隻是......”

“隻是偷東西而已。”我接著他的話說道。

“啊?”

我指著桌上的東西說:“這些東西都是你偷來的贓物吧?看你應該是這行的老手,警局應該有記錄可查,對比你的指紋,找到你以前的案底應該不難。然後再調查一下你名下的房產,就會發現你現在唯一的住處還是租的。怎麼可能買的起這個社區裏的房子?

“我,這個......”

“老實說,從你身上搜到鑰匙之後,我就已經讓人查211號小別墅的屋主了。你醒過來之前,我剛接到電話,人家屋主前天就已經去國外度假了。”

低個男人眼神立刻軟了下來:“原來你們都查過了?那早說嘛。還說我殺人什麼的,嚇我。”

沒想到逼的他不能再胡說八道,他反倒還變的理所當然一般。

另一邊扮紅臉的曾警官再拍桌子,又嚇低個男人一跳,手腕勒在桌銬上,立刻紅的發紫。

就聽曾警官怒說:“你一共偷了幾家?偷來的東西沒有全在這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