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四章:抽搐(2 / 2)

摩擦繩索是個體力活,也需要很長的時間,我有些擔心被人發現我的意圖。

如果石像真的是有人安裝了擴音喇叭在說話,未必他不會再裝個監視器。

擔心一直不說話,會被人懷疑。我當即道:“你要說的是賀文雲,那他人現在已經被送到警局了,你要真是什麼大羅神仙,可以去警局要人去。”

“你在挑釁本座?”石像聽出我話中的含義:“方才你昏迷時,體內可見異力在你身體裏竄動,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你又知道本座是什麼嗎?”

正說著,忽見一點粉塵落入眼前蠟燭之中。

突然,蠟燭火焰暴漲數十厘米,照的滿屋通紅。

而我再抬頭看時,那石像的五官樣貌這才清晰入眼,隻是那張並非人臉,而是毛長嘴尖,完全一副狐狸像。

隋末曾有段時間,百姓尊立狐狸像,謂之狐仙。後來唐朝引進佛法,逐漸將民間尊敗狐仙的習俗改掉,以至於後來銷聲匿跡。

但所謂銷聲匿跡,也隻是不在明麵上擺出來,繼續擺狐狸仙的還是大有人在。

清朝蒲鬆齡寫《聊齋誌異》時,全本有至少一半故事與狐仙和狐妖有關,由此可見狐仙在當時依舊深入民心。

之後民國之後,隱藏在各地的狐仙廟都成了軍閥破壞的對象,到今天還能存留的狐仙廟幾乎可以用個位數來統計。

而我現在所處之處,無疑就是一處狐仙廟。

所謂狐仙,不過是動物修成妖型,有了通人的靈性。

可石頭像就是石頭像,甭管刻成狐狸還是老虎,都與什麼仙的沒有關係。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別把本座當成小狐精,這石像隻是本座借用的化身而已。”它聲音稍微頓了一下又道:“看你摸樣倒也俊俏的很,嗯,比原來的要俊很多。怪不得他們會把你給我帶回來,沒有直接殺了你。”

“你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你抓走了本座的座下郎君,正好由你頂替。”隨之又大笑數聲:“咯咯咯咯!”

笑聲尖銳刺耳,隻讓我覺得耳膜都快被弄破了。

這鬼東西也不知道具體是什麼,瞧它的意思,是打算拿我做賀文雲到代替品。

也不知道賀文雲是什麼時候招惹上這家夥的,以他的性格,殺人雖然冷血,卻對未知的事物恐懼異常,當時便嚇傻了,才會在見到我不躲不藏,而是乖乖讓我抓住了他。

我感覺麻繩被磨開了一節,便繼續分散對方注意力道:“你說的座下郎君到底是什麼?”

卻不等它回答,廟門突然被人推開。

我慌忙將豬頭往後扔了一截,回過神來才想到自己扔的太遠,再想拿到就要費一番功夫了。

而進來的卻是兩個都滿臉怒氣的人,隻是他們生氣卻並不是對著我,而是怒視對方。

兩人誰都沒有說話,先是在石像前各自跪拜叩首三下。

“何人,何事。”石像開口道。

左側高個的指著另一邊低個的道:“求廟仙給俺做主,這家夥偷了俺家的雞!曹村頭讓俺們找廟仙評理。”

“日鬼才偷你家雞呢,我是自己鎮上買的。你說我偷你家雞,你有啥證據?廟仙別聽他的。”

竟然是這麼雞毛蒜皮的小事。

這位被稱為廟仙的家夥,要是連這種事情都管,也未免管的太寬了。

卻是聽石像道:“你們兩人各自說來一聽。”

“廟仙,他家窮的叮當響,今年買種都是問題,那裏有錢買雞。那雞是俺家養的,毛都一樣,俺不可能看錯。”

另一邊矮個子的卻道:“我是沒錢買,可我能撿啊?雞是我在自己家門口撿的,撿著就是我的。”

這可真是強詞奪理,擺明了是矮個偷了高個家的雞卻不認,剛才還說買的,現在就變成撿的了,雞是活物,又不是錢包,怎麼撿?

我正狐疑石像為什麼會關這種破事的時候,卻聽石像道:“路有拾遺,物失異主。既然是你撿的,那雞也的確應該歸你,你說的確實有理。”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然而不等高個的反駁,石像又說:“雞非物而是生靈,你既然喂它養它,那自然它去哪裏到誰手中,也該是你的。”

這不是在和稀泥嗎?既說高個有理,又說低個有理,完全是葫蘆僧判葫蘆案。

然而不等我想明白過來,那高個子和低個子卻是越吵越凶。

“廟仙說俺的雞就是俺的,你給俺還回來!”

“廟仙還說撿的就是我的!憑什麼給你,去你的!”

伸手一下推搡,緊接著變成扭打,兩人在石像之下,廟堂之中,來回翻滾,直到其中一方撿起我扔開的豬頭,對著另一方的腦殼不顧一切的砸下去。

未有幾秒,一人已經渾身抽搐,雙腿蹬的筆直,嗚呼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