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聽越糊塗。
不是一個人,這話聽起來像是罵人畜生。
法醫又說這人身上的基因是兩個人,我感覺自己腦子都快轉不過來了。
“怎麼還不明白?”法醫很不爽道:“聽過人家做親子鑒定吧。一代血親和二代血親之間基因相似度應該在百分之九十左右。如果是自己跟自己做這樣的鑒定,相似度要達到百分之九十九。曾警官帶回來的這具屍體,自己和自己做鑒定,竟然相似度為零。”
這麼一說我才明白過來。
雖說現在移植腎髒或者肝髒已經很常見了。但是移植他人肢體卻還做不到,隻能自己接自己殘損的肢體。
這並非倫理問題,而是不同的兩個人,基因之間會出現排斥反應,即便進行了異體移植,也會因為排斥反應死亡。
可這就奇怪了,按照法醫的說法,世界難題竟然在大手壯漢的身上解決了?
我當即問道:“一個人怎麼可能會有兩個人的基因呢?”
“這你問錯認了。”法醫搖搖頭道:“我今天接到報告後就想了一天,依然沒有結論。不過他身上並沒有什麼部位是移植的,另一個人的基因和他自己的基因是完全融合在一具軀體內的。你說怪不怪?”
怪,光是移植別人的肢體在身上就已經是世界難題了,更別說讓兩個人的基因融合在同一個人身上。
我越想越覺得不可思議,越覺的不可思議,腦中反倒呈現起我在博物館實驗室裏看到的機器和試驗。
難不成大手壯漢就是張朝文那所實驗室的研究成果?
我一直以為張朝文在命人研究食死妖,現在換個角度想想。他如果是在利用食死妖,想辦法將兩個人的基因融入一個人的身體裏呢?
並非不能做到。
食死妖轉體附身的特性。在遇到危機情況下,它會擺脫自己現在控製的肉身,鑽入另一個人的身體裏,而前一個人的部分特征和記憶會被它帶入下一個人的身體裏。
這不就很像大手壯漢現在的情況嗎?
我很確信大手壯漢在死時,體內跑出了食死妖,這更應證了我的推論。
可是話說回來,張朝文為什麼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和人力時間去研究食死妖呢?他的精力本應該放在驅動祖墳星宿陣法上麵,結果卻全都用在了這件事上。
想來想去,要聯係起整個事件,還缺少最關鍵的幾個碎片,現在再怎樣想,也是一頭霧水。
我放下手裏的文件,問法醫道:“除了這具屍體之外,應該還有一具屍體送過來吧?”
我們誅殺大手壯漢時,大手壯漢已經先一步殺掉了保安隊那名身染鬼痣的保安,他的屍體也應該被曾警官送過來了。
“哦,那具屍體我放在二號櫃子裏了,這不忙著檢查這具屍體,那具還沒動過呢。”法醫說道。
“我去看看那具屍體。”
也不知道為什麼心裏隱隱覺得不安,大手壯漢是派來殺除保安的,按理說他完成了任務之後就應該像之前幾次一樣,迅速離開。可是那天他卻縮藏在附近沒走,這才讓警覺的樂樂發現,從而將之誅殺。
他當時到底為什麼不走?一直盯著我們這些調查屍體的人。
我隻能聯想到保安身上,或許他並不是盯著我們在看,而是想看我們怎樣處理這具屍體。
“我還得把這裏的東西收拾下,一會過去。你們兩個自己應該可以吧?”法醫說道。
一旁婉君點點頭:“拿我們兩個人先過去。”
說完推門而出,直奔隔壁的停屍間。
法醫室和停屍間就一牆之隔,正好一左一右相鄰著,出門右拐便是停屍間。
醫生交代屍體放在二號櫃,正是最邊側下麵的櫃子,還算好找,走進一眼就能看到。
“還用戴手套嗎?”我問婉君道。
婉君從口袋裏直接掏出兩幅手套遞給了我一份:“我總隨身帶著,你下次直接找我要就行了。”
果然是心思縝密,就連手套都準備了兩份。
別看隻是一副薄薄的手套,卻既是為了不破壞證據,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命。
以現代的指紋勘察技術,即便是人皮膚表麵的指紋,也可以摘取下來。所以警察在檢查屍體時,必須要想辦法隔絕自己的指紋,以免破壞證據。
而屍體一旦開始腐爛,就會附著有大量的有害細菌。玩意在檢查屍體時弄傷了手指,就極有可能感染這些有害細菌,造成感染。
幾十年前白求恩不就是在清理傷員傷口時,手指被紮了一下,近而被引發的感染奪去了性命。
我將手套戴好,一把拉出屍櫃,保安的屍體凍的慘白,停在上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