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殺另一個人(2 / 2)

“我們兩個一起上下樓搬的文件啊。”這名女護士倒是絲毫不怯懦,說起話來理直氣壯。

曾警官眉頭已經擰在了一塊,忙道:“你們三人先出去吧。”

女警忙將兩名護士帶出去,辦公室內立時安靜的許多。

“我確定他已經死了七八個小時了。”曾警官雖然不是法醫,但是專精於辦理刑事案件的他,對估算死亡時間很有一手。

“也就是說,這個本該在七八個小時前就已經死掉的人,一個小時前卻還在和護士搬運文件。”我重複著事件中的疑問。

對於這種事情,我可以推測出三種解發。

一種是死者的死亡時間被做了手腳。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和曾警官已經通過屍斑判斷出了死者死亡的時間。如果想要提前他的死亡退後,就必須增加死者周圍的溫度,可辦公室裏一直開著空調,體感溫度也就在二十三度上下。

這個問題近乎恒溫,既不會讓屍體的死亡時間提前,也不會讓它推後。

第二種可能則是屍體在死後又活了過來,然後還若無其事的和同事一起工作。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凶手就是一個心思縝密的普通人。如果是第二種情況,殺人者便不是一般人,甚至於不是人。

“有想到什麼嗎?”我一頭霧水,隻能問曾警官。

曾警官麵色還是那麼難看,搖搖腦袋道:“我不相信死屍能夠複活。就算是鬼魂也沒辦法輕易操縱肉屍吧?”

我回答曾警官說:“亡魂是可以借自己的靈力進入屍身,進而操控。但若真是鬼魅作祟,我一眼就能看穿。”

鬼氣就像是鬼魂的身份證一樣,亡魂去往哪裏,它的身份證就會未遂到哪裏。就算是亡魂進入人的肉身,鬼氣依舊會在道眼之下顯形。所以亡靈作祟,絕不可能逃過我的這雙眼睛。

若是在質問下去,就成了曾警官在懷疑我的能力。他想必意識到了這一點,又走到屍體身前:“一連兩具屍體,兩具屍體還毫無關聯,我真有些頭大了。”

現在也可以否定之前的猜測,凶手殺人並非針對警方。暫時來看,辦公室裏的這位死者與六樓的死者並不存在任何交集的地方。

“我先通知大家,讓大家警覺一點不要單獨行動,如果凶手還在醫院裏,說不定他還有可能犯案。”

“的確,看他殺人的手法如此一致,死者的脊椎骨中也許有他需要的什麼東西也說不定,在沒有達成目標之前,我想他不太可能罷手。”

我說著往前挪動了一下輪椅,用手轉輪椅輪子的走法,要比用雙腳困難的多。好在下樓時一位護士告訴了我該怎麼正確使用輪椅,我也不至於總纏著曾警官。

雙腳?

我腦中閃過自己目擊凶手時的畫麵。

衛生間裏昏昏暗暗,那人影又是撞倒我之後才跑掉的,說實話我連他的身形都沒有看仔細,不過他那雙鞋我倒是有那麼一點印象。

我轉折輪椅來到屍體身邊,大致看了兩眼,又問曾警官道:“六樓衛生間外的鞋印,你有拍下照片嗎?”

曾警官點點頭:“有,在這。”

他說著找到手機裏的鞋印照片,然後遞給我道:“有些不清晰,但是應該還能辨認輪廓。”

“是右腳的鞋印。”我自言自語著便將屍體的右腳皮鞋脫了下來:“曾警官,你來看。”

雖說鞋印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但是一萬個人裏也很難會出現兩個人穿一模一樣的鞋的情況。所以那鞋印作為身份的證明,也並無不可。

對照著鞋印上花紋的排列,再看醫生這隻右腳皮鞋的鞋底。

點對點,麵對麵。曾警官驚呼:“是同一隻!”

“嗯,在六樓衛生間留下腳印的就是他。”我說的自己都沒有底氣。

這人既然已經死了,又沒有受到亡魂操控,怎麼可能會死而複生,又殺了另一個人呢?

況且他就是死於脊椎被抽,就算他能夠複活,因為缺少脊椎,他也應該無法正常直立行走才對。

卻聽曾警官略帶躁氣道:“偏偏這種事情又讓我們兩個人遇上。既然能證明是他在自己死了以後又去殺了另一個人,這件案子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凶殺案了。”

話雖如此,我卻真的一點頭緒都沒有。就算是城隍廟的方丈,為了能讓自己的兒子複活,都費了那麼大一番功夫,其他人又有什麼辦法能在不借助亡魂的情況下,讓一具沒有脊椎的死屍複活,不僅能跟自己的同事正常交流,還能去殺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