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虹拿出一個厚實的黑色會議記錄本,當庭展示一下:“我這裏搜集到了鄭衛華工作期間的一個記錄本,裏麵有他寫的工作日誌,他參加會議或者出差期間,習慣記下簡單的工作情況,某日某會某人某事等。

鄭衛華隻是小學文化,參加工作後通過函授考了個大專文憑,他寫文章都成問題,他的工作報告和總結等都是辦公室裏的人替他執筆。

原銀監局員工趙鶯可以作證,她從沒有見過鄭衛華獨自寫過一篇完整的文字材料,並且,鄭衛華使用電腦隻會簡單的拚音輸入法,打字非常慢又容易寫錯別字。趙鶯書麵作證她曾經替鄭衛華撰寫過報告等文章,又替鄭衛華把他的工作日誌輸入到筆記本電腦裏。

我拿鄭衛華的原始工作日誌底稿與網上色情日記對比,除了時間、地點和人物大致相同外,裏麵發生的事情幾乎完全不同,書寫的底稿與網上文章在文采修飾方麵更有天大差距,根本不是同一個人所為。

一個連正常文章也寫不成,一個連拚音輸入法也不熟練的人,他有能力在電腦上寫出猶如長篇的文采斐然的色情日記嗎?”

徐虹沒有把記錄本提交給檢方作為新的證據,也沒有轉給辯方查看,可能她真是準備另案起訴常雨澤時再作為物證提交。隻是,她的這段話頗有說服力,法庭上眾人不由得再認真思考。雖然其中某些人以前也曾經考慮過這個問題,但是在法庭上更容易讓人冷靜深入思考。

象鄭衛華這種軍轉幹部,靠左右逢源才晉升到單位一把手的位置,寫字能力基本上都退化了,平時在單位開會要麼是“脫口秀”,要麼是照本宣科傳達領導精神,遇到寫文章上的任務都有下麵的文秘或行政人員處理。

再看網上日記的內容:內容詳實,人物眾多,性格鮮明,描寫露骨,文采斐然,非專業色情作家不能勝任。就憑鄭衛華這種花錢買來個大專文憑實為小學生的能寫出網上這些情文並茂的日記體嗎?

徐虹的這席話讓眾人心生疑惑,開始懷疑網上日記的真偽,隻是,常雨澤剛才所說的證據更讓人難以作出判斷,他說他從鄭衛華電腦裏找到了鄭與徐合拍的色情照片,如果他這個證據是真實的,那麼徐虹與鄭衛華就難以逃脫不道德的關係。

但是,常雨澤能當庭提交這個證據嗎?常雨澤心頭剛剛受到震動,徐虹汙蔑他“偽造”色情日記和色情照片,他知道她實際上是在誣陷他,日記和照片都是他親手從鄭衛華電腦裏下載的,根本不是他“偽造”的。

隻是,他不再象剛剛看見照片時那樣堅定信心了,他決定在提交證據前先找公安係統物證鑒定部門鑒定一下照片的真偽,老東西跟徐虹合拍的那張淫照可是他手中最有力的證據,不容有任何閃失。

以前他對陳律師範麗等人隱瞞,不希望別人看到這些照片,是羞於讓外人看到他妻子的淫賤醜態,既然官司打到這個份上了,他就沒有任何理由再替這個無恥女人“遮羞”了。

徐虹很快又轉移話題說:“今天,我不會再跟你辯論日記的真實與否,我會另案起訴你。我現在隻是就你把日記發到網上這一行為揭穿你的陰謀。

對方律師在辯護詞中說,當被告人發現他的妻子與鄭衛華有通奸關係時,不僅寬恕了他的妻子,還仍然深愛他的妻子,希望能跟他的妻子維持夫妻感情。

真是可笑至極,被告人把跟他妻子有關的色情日記發到網上,讓天下的網民咒罵他的妻子,讓他的妻子身敗名裂,一生一世都遭受無數的嘲笑和謾罵,這種行為是寬恕他妻子深愛他妻子的表現嗎?”

常雨澤:“我承認,我把日記發到網上隻是一時氣憤,事後我就後悔了,包括現在,要是能反悔,我肯定會撤下來。”

徐虹:“你的辯解非常好笑,你銀監局開槍是一時氣憤,槍殺張鋒是一時氣憤,把色情日記發到網上也是一時氣憤。可是,你就沒有想想,你的任何一次氣憤之舉都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情色日記發到網上雖然暫時沒有看到人命危害,但是你的行為嚴重侵犯幾個女人的名譽權,直接摧毀了她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傷害了她們的家庭,傷害了她們的所有親人,這種傷害並不比剝奪他人生命更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