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愛玲以為女兒女婿已經離婚了,他們的故事應該徹底結束了,可是,想不到的事情,不該發生的凶案突然發生了,常雨澤開槍重傷張鋒,徐虹憤而追究常雨澤的殺人責任,非要把他推到審判台不可。

如果露露長大了,知道她的媽媽和她的爸爸之間曾經發生過激烈的矛盾衝突,她的媽媽最後還堅持追究她的爸爸殺人責任,這真是人間悲劇了。

黃愛玲下定決心,一定要說服女兒,不能讓她這樣做。

在空曠的別墅裏,黃愛玲和徐虹母女麵對麵坐在一起,傾心長談。

“殷蔓蔓的傷好得怎麼樣了?”

“基本好了,她是皮外傷,隨時可以出院。”

“那個張鋒呢?”

“有些好轉,可以自主呼吸了,隻是昏迷情況還是老樣子,短期內估計不會好轉。”

“你不要那麼辛苦的跑來跑去了,醫院裏有醫生護士,照看病人的事情交給他們行了。”

“我知道的,媽。”

“媽聽說你正在跑著給張鋒準備材料,要治常雨澤的罪?”

“是的。”

“我聽說張鋒的親戚也過來醫院看他了,象這樣打官司起訴人的事你讓張鋒的家人去跑多好,總比你一個外人強吧。”

“張鋒是從小抱養到張家的,他的養父已經死了,養母改嫁了,他老家的大伯和堂兄們跟他並不親。你不知道媽,張鋒的大伯私下收了我公公的錢,準備跟常家和解,他們不管張鋒的死活,更不想替他伸張正義。我找他們談過一次,可能是我公公知道了,就要求他們回避我,所以他們幹脆全家躲到外地去了,根本不接我的電話。真沒見過這樣的親戚。”

“即便張鋒家的人不願出頭,我覺得也不需要你出頭。媽也懂些法律,象常雨澤這樣的案子應該屬於刑事案件,根本用不著個人跑,檢察院自然會介入調查。”

“那隻是人們的良好願望吧了,媽。你在家也經常聽爸爸發牢騷,他在處理某些棘手的案子時,找他說情和施加壓力的有多少。在中國司法根本不獨立,權力可以肆意幹擾法律。”

“別給媽說這大道理,媽都知道。我想他們公安局不會那麼明目張膽吧。常雨澤可不是隻傷了張鋒一個人,他還傷了殷曼曼,蔓蔓可不是能吃大虧的人。”

“你還不知道媽,蔓蔓已經決定不再追究常雨澤誤傷她的責任了。常家就是看到最大的障礙掃除掉了,才變得肆無忌憚。

我公公給張鋒的大伯送錢,不僅僅是想得到張家的諒解,他根本打算就是要完全掩蓋這起案件,他要求張家不得再追究常雨澤的殺人責任。

你知道,常雨澤在公安局是大紅人,劉叔非常器重他,他們公安局一開始就打算包庇常雨澤。案子剛發生不久,我去現場查證,發現案發現場已經完全破壞了,估計物證已經消除掉了;中心醫院的醫生在給張鋒動手術時,病例證明書上根本就不寫槍傷;我先報的案,過了半天市公安局刑偵隊長才到醫院找蔓蔓錄取口供,也就是問幾話走走過場而已。

前天,我給公安局打電話,詢問案子的進展情況,是不是已經報檢察院批捕了。你猜市公安局怎麼說,他們說非案件相關人員,無權過問。那意思很明顯,要是張峰的家人不過問案件的話,案件就可以無限期的擱置。

我非常懷疑,如果受害人不提出強烈抗議的話,他們公安局很可能就會內部處理,根本不走司法程序。劉叔統管公檢法係統,他不開口,檢察院才不敢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