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把給歸德市紀委提供的相關材料複製一份報給省紀委,證明常雨澤是惡意舉報;
其次,他也增加了新的反證證據,常雨澤那次持槍到銀監局捉奸時被銀監局的監控器拍攝了錄像,他一直偷偷留存著,這時候正好用上了派場。他截取其中一段錄像內容提供給省紀委,這段錄像中有常雨澤怒氣衝衝闖進銀監局的場景,有他在辦公樓大廳持槍打暈小保安的場景,還有他連開兩槍的槍聲,最後是他被全副武裝的防暴警挾持著離開銀監局的場景。
鄭衛華在這段錄像的基礎上又提供文字說明,他說常雨澤是一個生性多疑濫用槍械的不稱職的警察,因為他懷疑妻子不貞,就持槍到銀監局鬧事。鄭衛華解釋說他當時正在辦公室加班,常雨澤持槍闖進他的辦公室,對他連開兩槍,幸好他及時躲進辦公室裏的小房間,才逃得一命。常雨澤持槍行凶,不僅僅是違犯槍械使用條例,更是實實在在的連開兩槍,已經犯下殺人未遂罪,他身為警察,卻持槍殺人,更要罪上加罪。
鄭衛華提供的這份證據非常惡毒,不公狠狠扇了歸德市公安局的臉麵,還連帶著扯出省公安廳的範麗,是因為歸德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廳某些領導的袒護,才導致常雨澤這種濫用槍支圖謀殺人的極其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事後沒有受到追究,這種不稱職的警察在發生這種違法亂紀行為後就應該立即撤職查辦,而不應該繼續留在警察隊伍。
就鄭衛華所質疑的常雨澤濫用槍械的違紀行為,省紀委也展開了調查,但是,當省紀委最終查到省公安廳範麗身上時,就沒有再繼續追查下去,他們要顧及她的麵子以及更高層領導的麵子。但是,範麗的爸爸知道此事後,還是狠狠批評了女兒一頓,讓她以後慎言慎行,不要依著性子亂做這種出格的事情。
其三,鄭衛華的老情人,省政協的那個女領導開始跳到台前,竭力為鄭衛華開脫,當然,她的手段非常圓滑,方式非常隱蔽,她打著民主監督的大旗直接介入省紀委的調查,她希望紀委要利用好手中的權力,要查辦真正的違法亂紀人員,不能冤枉清白無辜的黨員幹部。
鑒於此舉報案件的複雜性和敏感性,省委有關領導專門召集省紀委的有關人員召開會議,商討處理此案。該領導在會上強調說,省紀委一定要頂住壓力,秉公辦事,要一分為二的看待此案,要事實求實的處理此案,不能因為是舉報人就忽視舉報人應負有的責任和可能存在的過錯,不能因為是被舉報人就無視被舉報人應享有的自證清白的權力,但是,不管是舉報人還是被舉報人,隻要有違法亂紀的事實存在,就要一視同仁,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如果事情嚴重的,該提交司法機關的就要提交司法機關,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
雖然說該領導的講話有點萬金油的味道,但是該領導的處理導向也是不言而愉的,並且該領導最後在會上又強調說,要充分肯定歸德市紀委就該案已經做出的工作,希望省紀委還要依托歸德市紀委,最終在歸德市紀委的處理基礎上增加省紀委的處理意見。
在該領導的授意下,省紀委組成專案,全麵調查該舉報事件的相關人員,既調查被舉報人鄭衛華,又調查舉報人常雨澤。
鄭衛華對於省紀委的調查仍然是否認他的任何過錯,對於常雨澤新提供的他與兩位銀花的親密照一概否認,他堅稱這是有人陷害他,目的就是詆毀他的名聲。他甚至懷疑這些照片是常雨澤利用特殊手段非法合成的,也就是說他認為這些照片來源不正當或者是非法的。看起來他對法律有所了解,或者背後有法律人士指點,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證據來源不合法,法院是不會采信的。
省紀委也對常雨澤進行電話調查,詢問他是否與周小燕私通,是否圖謀侵吞鄭衛華的房產,常雨澤當然予以堅決否認;省紀委又詢問他在銀監局持槍鬧事的問題。在錄像麵前,常雨澤無法否認,但是他聲稱他當時帶槍是因為在執行公務,恰好發現妻子與鄭衛華在單位鬼混,他盛怒之下才帶槍闖進銀監局,並非是故意拿槍到銀監局行凶殺人。這種答複是他跟範麗和徐安寧多次商討後才定下的答複口徑,隻有這樣才能讓他的開槍行為“有情可願”,雖然結果也是濫用槍械,但是性質大不一樣。
省紀委沒有輕信常雨澤的回答,又專門向徐虹求證,問她,常雨澤到銀監局找事的時候她是否正在鄭衛華的辦公室,常雨澤開槍的時候她是否正躲在鄭衛華的小房間裏。省紀委的問話還算比較委婉,說難聽點就是問她當時是否正在與鄭衛華鬼混。